August 2023 法规与监管回顾

北美新闻

美国: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成人便携式床栏安全标准最终规则(16 CFR 1270)

2023年7月21日,CPSC发布了一项直接最终规定,采用一项成人便携式床栏的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引用了ASTM F3186-17,即成人便携式床栏的自愿性标准,并进行了修改。

该规则于2023年8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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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与成人便携式床栏(APBR)卡住和其他危害相关的伤害和死亡风险,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简称委员会或CPSC)颁布了一项新的强制性标准,要求APBR满足现有自愿性标准ASTM F3186-17修改后的要求。

新的强制性标准采用了ASTM F3186-17(成人便携式床栏及相关产品的标准规范)标准作为参考,并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旨在提供更加明确的要求并提高安全性:

  • 添加了新定义以确保整个规则的一致性
  • 改进了有关告知消费者床垫厚度范围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使用,并为测试人员提供了有关在测试设置过程中选择正确床垫厚度的指导
  • 更新了有关夹住测试的要求,使其与已知隐患相符

有关ASTM F3186-17的详细修改,请参阅16 CFR 1270

最终规则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


美国(俄勒冈州):儿童产品中的化学品,众议院法案3043,2023

俄勒冈州新通过的法案HB3043使《无毒儿童法案》适应现代需要,将使俄勒冈州卫生局可以加强对儿童健康的保护,并改变商业报告要求。新法案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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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勒冈州新通过的法案HB3043由州长于2023年7月27日签署,使《无毒儿童法案》适应现代需要,将使俄勒冈州卫生局(OHA)可以加强对儿童健康的保护,并改变商业报告要求。

该法案于2015年推出,要求制造商在其儿童产品中发现含有一种或多种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HPCCCH)时向OHA提交报告。目的是去除这些指定的化学品(或让制造商寻求豁免)。

目前有73个种类被列为HPCCCH。

最近修订的要点如下所示。

  • 定义了术语“化学品类别”。现在OHA可以对化学品进行分类监管,而不是逐个进行监管。
  • 要求在报告信息中披露品牌名称和型号。
  • 删除禁止OHA在HPCCCH清单中添加五种以上化学品的规定。
  • 授权制造商继续销售已提交危害评估的儿童产品,为期三年。在这个三年期限结束时,制造商必须重新提交危害评估。

这些修正案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但要求披露品牌名称和型号的修正案除外,该修正案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在2026年1月31日或之后必须提交包含以下信息的通知:含有HPCCCH的儿童产品的品牌名称、型号和产品类别。


美国召回汇总(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在美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网站上的CPSC近期产品召回中(每日更新)。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美国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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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火灾隐患 4
跌落隐患 3
受伤隐患 2
割伤隐患 1
一氧化碳中毒隐患 1
铅中毒隐患 1
暴露于燃烧烟气的风险 1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体育用品/器材 4
家电 2
电器 2
家具 1
食品接触材料 1
机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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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召回汇总(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在加拿大,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加拿大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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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过敏风险 7
微生物隐患 6
化学品隐患 3
受伤隐患 2
跌落隐患 2
铅中毒隐患 2
呛噎隐患 1
电击隐患 1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食品 15
珠宝 2
体育用品/器材 2
家电 1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1
防护装备 1
机械 1
玩具和儿童用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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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新闻

澳大利亚召回汇总(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在澳大利亚,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澳大利亚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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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死亡风险 12
灼伤隐患 9
呛噎隐患 8
受伤隐患 7
摄入隐患 6
电击隐患 3
窒息隐患 2
呼吸困难风险 2
割伤隐患 2
其他隐患* 9

*其他隐患包括火灾隐患、跌落隐患、皮肤损伤、视力损伤、眼睛刺激危险、皮肤刺激危险、刺破隐患、淹溺隐患和吞咽危险,且发生次数少于2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电器 3
玩具和儿童用品 5
汽车部件 3
工具及五金件 3
化学品 2
体育用品/器材 1
家电 1
宠物用品 1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和配件 1
家居用品 1
防护装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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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新闻

欧盟:家用便携式婴儿床和支架的欧洲标准(EN 1466)的新版本已发布

2023年6月,标准EN 1466:2023的新修订版发布,说明了便携式婴儿床和支架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旧版本及其勘误表EN 1466:2014+AC:2015最迟将于2024年6月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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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标准EN 1466:2023的新修订版发布,说明了便携式婴儿床和支架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并且该修订版将取代先前版本及其勘误表EN 1466:2014+AC:2015。

编制EN1466:2023是为了符合一般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的安全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家用便携式婴儿床和支架,这些产品的主要目标用户是那些尚不能独自坐直、翻身或爬起来且体重不超过9公斤的婴幼儿。

便携式婴儿床以及可与之一起使用的支架是可提供睡眠设施的产品,其主要目的是可以用一只手握住产品的手柄,搬运或移动处于躺卧姿势的婴幼儿。

与EN 1466:2014相比,重大技术变化涉及以下主题:

  • 修改了标准名称,以便只考虑家用情况
  • 改进了范围,以明确涉及哪些产品
  • 继CEN/TR 13387修订版之后引入了新的化学品要求
  • 明确了约束保护系统的条款
  • 改进了非刚性便携式婴儿床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引入了新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以涵盖窒息隐患
  • 改进了支架的稳定性测试、强度测试和折叠机构测试
  • 修改了使用说明部分,特别是有关使用非刚性便携式婴儿床的说明

以前的版本及其勘误表EN 1466:2014+AC:2015最迟将于2024年6月废除。


英国:商务贸易部2023年6月29日发布的第0085/23号发布通知,设计用于在特定电压限制内使用以支持2016年电气设备(安全)条例(S.I. 2016/1101)的电气设备标准参考的拟议修正案

关于设计为在特定电压限制条件下使用以支持电气安全法规的电气设备,第0085/23号通知附录I的第1部分中列出的标准引用是第0083/23号通知附录I的修订;第0085/23号通知附录II第1部分中列出的标准引用是第0083/23号通知附录II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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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贸易部2023年6月29日发布的第0085/23号发布通知,设计用于在特定电压限制内使用以支持2016年电气设备(安全)条例(S.I. 2016/1101)的电气设备标准参考的拟议修正案。

  1. 本通知附录I的第1部分列出了附加标准引用作为对第0079/23号通知附录I的修订,例如EN IEC 60335-2-24:2022 + A11:2022。

    本通知附录I的第2部分列出了支持S.I. 2016/1101第2A条的标准引用的完整列表。
    附录I于2023年6月29日生效。

  2. 本通知附录II第1部分列出了自表中所列日期起将从发布中移除的附加标准,这些标准中的每一项,无论内容如何,都将在相关日期当日或之后无效,例如EN 60598-2-24:2010 + A1:2019 + A2:2019 + A11:2020

    本通知附件II的第2部分列出了将从发布中移除的标准的完整列表。

欧盟:REACH附录XVII对甲醛释放的限制已发布(第77条)

欧盟已发布用于管制物品中的甲醛和释放甲醛物质的法规(法规(EU) 2023/1464)。新立法将从2026年8月6日开始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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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U)于2023年7月17日颁布了法规(EU) 2023/1464,用于管制物品中的甲醛及释放甲醛物质。

此法规包括几项关键条款,例如:

  • 为法规(EC) 1907/2006 (REACH)的附录XVII创建新的第77条
  • 概述了物品和车辆内饰甲醛排放的测试方法
  • 豁免特定商品(请参阅下表中的内容)
  • 对限制范围内的所有年龄段儿童的玩具施加限制

下表提供了该法规重要方面的摘要。

产品类型 测试方法 要求/限制 生效日期
家具和木制品* 法规(EU) 2023/1464附录14第1段中提到的“试验箱”方法
[将包含在即将推出的法规(EC) 1907/2006 (REACH)的合并版本中]
0.062 mg/m3 2023年8月6日之后
家具和木制品以外的物品* 0.080 mg/m3
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包括卡车和公共汽车)的内饰^ 环境模式符合ISO 12219-1或ISO 12219-10中规定的条件,如法规(EU) 2023/1464附录14第2段中所述
[将包含在即将推出的法规(EC) 1907/2006 (REACH)的合并版本中]
0.062 mg/m3 2027年8月6日之后
* 家具和木制品/家具和木制品以外的物品的豁免
  1. 物品中的甲醛或释放甲醛物质是制造物品所使用的材料本身自然存在的。
  2. 在可预见的条件下专门供户外使用的物品。
  3. 建筑物中专门在建筑外墙和防潮层外部使用,不向室内空气中释放甲醛的物品。
  4. 专门用于工业或专业用途的物品,除非物品所释放的甲醛会导致公众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接触到甲醛。
  5. REACH附录XVII第72条中规定的限制所适用的物品。
  6. 农药产品[法规(EU)第528/2012号]。
  7. 医疗器械[法规(EU) 2017/745]。
  8. 个人防护装备(PPE) [法规(EU) 2016/425]。
  9. 打算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物品(FCM物品)[法规(EC)第1935/2004号]。
  10. 二手物品。
^ 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包括卡车和公共汽车)内饰的豁免
  1. 专门用于工业或专业用途的道路车辆,除非这些车辆内饰中的甲醛浓度会导致公众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接触到甲醛。
  2. 二手车辆。

欧洲召回汇总(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在欧洲,一旦发现非食品类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Safety Gate系统中(每周更新)。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欧洲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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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化学品隐患 77
受伤隐患 39
呛噎隐患 24
电击隐患 14
勒颈隐患 14
灼伤隐患 14
环境隐患 11
火灾隐患 7
视力损伤 4
其他隐患* 18

*其他危险包括跌落隐患、割伤隐患、微生物隐患、健康风险隐患、窒息隐患、吞咽危险、听力损伤、吸入危险、爆炸危险和皮肤刺激危险,且发生次数少于4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玩具和儿童用品 53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44
电器 23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19
家电 7
防护装备 7
珠宝 5
化学品 3
体育用品/器材 3
机械 3
鞋类 3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和配件 3
其他类别* 7

*其他类别包括户外生活用品、食品接触材料、家居用品、配件、汽车部件以及工具和五金件,且发生次数不超过3次。


通报国家/地区 出现次数
匈牙利 36
法国 25
瑞典 24
意大利 16
德国 11
荷兰 10
塞浦路斯 8
葡萄牙 7
芬兰 7
其他国家/地区* 36

*其他国家/地区包括爱尔兰、马耳他、奥地利、捷克、拉脱维亚、丹麦、波兰、立陶宛、比利时、爱沙尼亚、保加利亚、西班牙、挪威、卢森堡和未知,出现次数低于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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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

中国召回汇总(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在中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每日更新)。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中国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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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安全风险隐患 15
火灾隐患 12
电击隐患 9
健康风险隐患 9
窒息隐患 6
勒颈隐患 6
受伤隐患 6
缠结隐患 6
碾压隐患 5
化学品隐患 4
跌落隐患 4
其他隐患* 18

*其他隐患包括割伤隐患、吞咽危险、微生物隐患、过敏风险、皮肤刺激风险、铅中毒危险、眼睛刺激风险、呛噎隐患、灼伤隐患和淹溺隐患,且发生次数少于4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12
体育用品/器材 11
家电 8
家具 8
防护装备 5
文具 4
食品接触材料 4
电器 3
玩具和儿童用品 2
家居用品 2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和配件 2
其他类别* 4

*其他类别包括化学品、鞋类、机械和医疗器械,出现次数低于2次。


省/自治区/直辖市 出现次数
上海 8
江苏 8
广东 8
安徽 7
山东 6
山西 6
北京 5
浙江 5
河南 4
其他省市* 8

*其他省市包括广西、内蒙古、云南和河北,出现次数低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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