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 2026
北美新闻
加州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已正式将微塑料列入其候选化学品清单。该行政步骤不会立即对制造商或零售商施加新要求。DTSC现将对含有微塑料的消费品进行评估,并酌情考虑未来的监管行动。生产会释放微塑料的产品的经济经营者应为未来可能的审查做好准备。
2026年6月18日,加州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针对微塑料在环境中的严重持久性及其在生态系统和人体组织中被检出的情况采取行动,将微塑料列入《更安全消费品计划》下的候选化学品清单。根据该计划,加州为未来的监管行动奠定了法律基础。该机构将开展研究,以识别存在风险的具体产品与化学品的组合。一旦识别出此类组合,将提议将其列为优先产品。任何将含有或产生微塑料的优先产品列入清单的拟议规则制定,都将在正式规则制定程序之前,以公开公告、研讨会和征求意见期的方式启动,以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目前,尚无特定消费品需要遵守新的合规要求。该法规广泛涉及任何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含有或释放微塑料的消费品。
欧洲新闻
眼镜架测试标准EN ISO 12870的最新版本,以及规定非处方太阳镜和夹片的安全、光学和结构要求的EN ISO 12312-1标准,现已正式成为欧盟协调标准。
2025年发布的眼镜架测试要求EN ISO 12870:2025现已在欧盟正式生效并成为强制性标准。根据2026年6月17日的现行《欧盟官方公报》,EN ISO 12870:2025取代EN ISO 12870:2018,自2026年6月17日起生效。

2022年发布并于2024年修订的太阳镜测试要求EN ISO 12312 -1:2022+A11:2024,现也在欧盟正式成为强制性标准。
根据2026年6月16日的现行《欧盟官方公报》,EN ISO 12312-1:2022+A11:2024(适用于一般日常使用的无光度(非处方)太阳镜和夹片的协调欧洲标准)取代EN ISO 12312-1:2013+A1:2015(规定一般日常使用的非处方太阳镜和夹片的光学、机械和物理安全要求的协调国际标准),自2026年6月16日起生效。
EN ISO 12312-1:2013+A1:2015将于2027年12月16日正式废止,过渡期为1.5年。

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于2026年5月发布了《基于〈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的纺织服装产品数字产品护照(DPP)内容研究》。该研究确定了结构化的DPP数据点,涵盖四大内容类别、分层次的数据粒度框架、三级访问权限模型以及数据治理原则,为预计于2027年出台的授权法案提供参考。纺织服装行业的经济运营商,尤其是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开始密切跟踪相关进展,为预期的DPP合规义务做好准备。
《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EU)2024/1781于2024年7月18日正式生效,为投放欧盟市场的实物商品建立了一个横向可持续性框架。根据ESPR第9条和附件三引入的数字产品护照(DPP),是以数字化、结构化和可访问的格式落实产品信息要求的主要机制。同时,根据ESPR第4(6)(iii)条和第36(3)条,DPP也是市场监督合规文件的默认数字化工具。
纺织服装已被明确列为欧盟委员会首个ESPR工作计划(2024-2030年)的优先产品类别,相关授权法案预计将于2027年出台。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于2026年5月发布了关于ESPR下纺织服装产品DPP内容的研究。两个关键基础设施节点即将到来:欧盟DPP登记处(ESPR第13条)将于2026年7月19日前建立;ESPR门户网站(ESPR第14条)将面向公众及基于角色权限提供各产品类别的DPP信息访问。
1. 哪些产品受到影响?
DPP义务将适用于投放欧盟市场的纺织服装产品,其定义为按重量计至少含有80%纺织纤维的商品。范围内的产品涵盖十大服装类别:
T恤;
衬衫和罩衫;
毛衣和中层衣;
夹克和外套;
长裤和短裤;
连衣裙、裙子和连体裤;
紧身裤、长袜、连裤袜和袜子;
内衣;
泳装;以及
纺织服装配饰。
技术性服装(工作服、运动服)若属于上述类别,则包含在内。
排除产品:
智能纺织品和电子纺织品(e-textiles)
个人防护装备(PPE)——(EU)2016/425号法规
医疗器械——(EU)2017/745号法规
玩具——2009/48/EC号指令
所有中间产品(面料、纱线、纤维)
2. DPP系统信息
JRC研究提出了分层、相称的粒度框架和访问权限,以平衡可追溯性需求与行业准备情况。
| 数据粒度 | 型号 | 用于设计固定产品特性 |
| 批次 | 用于生产过程中可能变化的数据 | |
| 单件 | 针对唯一产品标识符的提议(以自愿为基础) | |
| 访问权限 | 公众 | 无需身份验证即可向所有用户开放 |
| 仅限监管机构 | 仅限于市场监督机构、海关、公告机构和欧盟委员会访问 | |
| 合法利益方 | 向具有证明合法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开放访问,如回收处理方等 |
3. 拟议的DPP内容
JRC研究将抽象承诺转变为可操作的清单,并将数据点分为四大类别。
| 数据点 | 建议粒度 | 访问级别 |
| 产品识别与分类 | ||
| 唯一产品标识符(自愿) | 单件 | 公众 |
| 批次标识符 | 批次 | 公众 |
| 型号标识符 | 型号 | 公众 |
| 产品ESPR类别 | 型号 | 公众 |
| 商品编码:HS编码或TARIC编码 | 型号 | 公众 |
| 生产者识别信息 | ||
| 唯一运营商标识符(制造商、进口商、其他) | 批次 | 公众 |
| 运营商名称、地址(制造商、进口商、其他) | 批次 | 公众 |
| 运营商联系方式(制造商、进口商、其他) | 批次 | 仅限监管机构 |
| 唯一设施标识符 | 批次 | 公众 |
| 产品信息 | ||
| 重量 | 批次 | 公众 |
| 组件规格 | 型号 | 公众 |
| 纤维成分 | 型号 | 公众 |
| 耐用性评分 | 型号 | 公众 |
| 外观检查 | 批次(自我声明)/ 型号(第三方认证) | 公众 |
| 扭曲度 | 批次(自我声明)/ 型号(第三方认证) | 公众 |
| 尺寸变化 | 批次(自我声明)/ 型号(第三方认证) | 公众 |
| 护理说明 | 型号 | 公众 |
| 维修说明(自愿) | 型号 | 公众 |
| 品牌提供的维修服务(自愿) | 型号 | 公众 |
| 保修或耐久性保证 | 型号 | 公众 |
| 关注物质的名称和浓度 | 批次 | 公众 |
| 关注物质的位置 | 批次 | 合法利益方 |
| 安全使用相关说明 | 批次 | 公众 |
| 拆解、再利用、回收相关信息 | 批次 | 合法利益方 |
| 再生成分 | 型号 | 公众 |
| 废物类型 | 批次 | 公众 |
| 再生材料来源 | 批次 | 公众 |
| 再生材料含量 | 型号 | 合法利益方 / 仅限监管机构 |
| 有机含量%(自愿) | 型号 | 公众 |
| 有机材料含量(自愿) | 型号 | 合法利益方 / 仅限监管机构 |
| 可回收性评分 | 型号 | 公众 |
| 碳足迹/环境足迹等级 | 型号 | 公众 |
| 碳足迹/环境足迹绝对值及计算参数 | 型号 | 合法利益方 / 仅限监管机构 |
| 合规文件 | ||
| 符合性声明 | 批次(自我声明)/ 型号(第三方认证) | 仅限监管机构 |
| 可回收性验证 | 型号 | 仅限监管机构 |
| 再生成分验证 | 批次 | 合法利益方 / 仅限监管机构 |
| 有机含量验证 | 批次 | 合法利益方 / 仅限监管机构 |
| 产品足迹验证 | 型号 | 合法利益方 / 仅限监管机构 |
4. 数据治理
将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经济运营商(制造商或进口商)负责创建、填写、维护和注册DPP。
DPP数据必须在产品投放市场后至少保存10年(除非授权法案另有规定)。
建议采用去中心化存储模式:仅唯一标识符和有限元数据将存储在欧盟DPP中央登记处;所有实质性的护照内容将托管在经济运营商或授权服务提供商运营的去中心化系统中。
5. 现状
预备研究草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通过之前需进行公开利益相关方咨询和成本效益影响评估。
具有约束力的要求将由纺织授权法案规定,但这是迄今为止关于品牌实际需报告内容的最清晰预览。
2026年7月9日,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在环境署的支持下,正式公布了九种物质的提案,拟将其认定为新的高关注物质(SVHCs),以纳入英国《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及限制法规》(UK REACH)候选清单。
继英国脱欧后首次将物质新增至英国REACH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之后,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近日启动为期六周的公众咨询,就拟将九种物质或物质组新增至英国《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及限制法规》(REACH)候选清单征求意见。公众咨询将于2026年8月20日截止。
拟新增至英国REACH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九项物质如下:
|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列入原因 |
| 中链氯化石蜡(MCCPs) | - | - |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第57(d)条);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vPvB)(第57(e)条) |
| 1,1'-[乙烷-1,2-二基双氧]双[2,4,6-三溴苯] | 253-692-3 | 37853-59-1 | 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vPvB)(第57(e)条) |
| 双(4-氯苯基)砜 | 201-247-9 | 80-07-9 | 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vPvB)(第57(e)条) |
| 2-叔丁基-6-(5-氯-2H-苯并三唑-2-基)-4-甲基苯酚(Bumetrizole) | 223-445-4 | 3896-11-5 | 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vPvB)(第57(e)条) |
| 2-苯丙烯和苯酚的寡聚和烷基化反应产物[1](历史上称为苯酚甲基苯乙烯化产物[2]) | 700-960-7 [1] 270-966-8 [2] | 68512-30-1 [2] | 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vPvB)(第57(e)条) |
| 三苯基硫代磷酸酯和叔丁基苯基衍生物的反应物 | 421-820-9 | 192268-65-8 |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第57(d)条) |
| O,O,O-三苯基硫代磷酸酯 | 209-909-9 | 597-82-0 |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第57(d)条) |
| 全氟庚酸及其盐类 全氟庚酸 [1] 全氟庚酸钠 [2] 全氟庚酸钾 [3] 全氟庚酸铵 [4] | 206-798-9 [1] 243-518-4 [2] 不适用 [3] 228-098-2 [4] | 375-85-9 [1] 20109-59-5 [2] 21049-36-5 [3] 6130-43-4 [4] | 生殖毒性(第57(c)条);对人类健康可能产生严重影响的同等关注度(第57(f)条 - 人类健康);对环境可能产生严重影响的同等关注度(第57(f)条 - 环境) |
| 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二酚及其盐类 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二酚 [1] 苄基三苯基鏻与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双酚的盐(1:1)[2] 三丁基-2-甲氧基丙基鏻与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双酚的盐 [3] 苄基(二乙氨基)二苯基鏻4-[1,1,1,3,3,3-六氟-2-(4-羟基苯基)丙-2-基]酚盐 [4] 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二酚与苄基(二乙氨基)二苯基鏻4-[1,1,1,3,3,3-六氟-2-(4-羟基苯基)丙-2-基]酚盐(1:1)的反应物 [5] 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二酚与苄基三苯基鏻与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双酚的盐(1:1)的反应物 [6] 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二酚二钠盐 [7] N,N-二丁基-N-甲基丁-1-铵4-[1,1,1,3,3,3-六氟-2-(4-羟基苯基)丙-2-基]酚盐 [8] 苯、氯和氯化硫(S2Cl2)与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二酚的反应产物 [9] | 216-036-7 [1] 278-305-5 [2] 468-740-0 [3] 479-100-5 [4] 不适用 [5] 不适用 [6] 425-060-9 [7] 443-330-4 [8] 469-080-6 [9] | 147861-1 [1] 75768-65-9 [2] 126049-00-1 [3] 577705-90-9 [4] 不适用 [5] 不适用 [6] 不适用 [7] 不适用 [8] 921213-47-0 [9] | 生殖毒性(第57(c)条) |
由于这些物质已被纳入欧盟REACH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全球供应链按理应已在跟踪这些物质。此次变化主要在于英国(大不列颠)市场内特有的法定通报义务
2026年5月,法国生态转型部发布了一份FAQ文件,旨在澄清关于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限制的第2025-188号法律及第2025-1376号政令的实施细节。
法国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法规,由第2025-1376号政令正式确立,禁止制造、进口和销售含有PFAS(又称“永久性化学品”)的产品。该禁令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化妆品、服装、鞋类、防水剂和滑雪蜡。
法国生态转型部于2026年5月发布了针对该法规的常见问题解答(FAQ)文件。该FAQ旨在帮助行业和专业人士理解新规的实际影响,并就法国PFAS限制的多个关键问题进行了澄清,包括产品禁令范围、阈值、分析方法、豁免条款以及库存销售时限等。
| 适用范围 | 皮革服装不属于禁令范围,因为其不被归类为纺织品。 仿皮产品若以纺织材料为基材,则属于禁令范围。 纺织类服装配饰,如领带、围巾和腰带,在禁令范围内;而非服装类配饰,如手提包和带有织物表带的手表,则不在范围内。 纯皮革配饰仍不在范围内。 所有鞋类,包括皮鞋,均属于PFAS限制要求的范围。但专供专业人士使用的鞋类,在法律上不被定义为“纺织品”,因此不属于禁令范围。 混合材质服装属于禁令范围,相关要求适用于其纺织部件 |
| PFAS阈值与合规性 | 要求适用于成品。 检测应在均质材料层面进行,例如里料或外层织物。 根据第2025-1376号政令,每一种产品都必须同时满足所有阈值要求。若已发现某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则产品即被视为不合规,无需再进行其他测试。 |
| 物质清单与分析方法 | 该法规适用于所有PFAS物质,未指定PFAS物质清单。 未规定强制性检测方法,但应使用最先进或技术上相关的方法。对于纺织品,可参考欧洲及法国标准如NF EN 17681-1和NF EN 17681-2,但这些PFAS检测方法并非强制使用。 供应商文件可用于支持合规性,包括在总氟含量超标时识别氟的来源。 |
| 豁免与库存周转期限 | 若产品含有超过20%的消费后废弃物来源再生材料,可适用豁免。20%的再生含量阈值基于纺织产品纤维的总重量计算。 对于2026年1月1日之前制造并在库存流通期间销售的产品,只要其不超过欧盟REACH或欧盟POPs法规对相关PFAS的允许限值,该产品在2027年1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销售。 |
澳大利亚/新西兰新闻
2026年发布了针对眼面部防护具的新测试标准AS 16321-1、AS 16321-2和AS/NZS ISO 16321-3。
澳大利亚标准AS 16321-1(职业用眼面部防护标准)、AS 16321-2(规定焊接及相关技术作业中使用的眼面部防护具的安全和性能要求的职业安全标准),以及AS/NZS ISO 16321-3(规定网式眼面部防护具的性能和标识要求的国际标准的区域性改编版)已于2026年发布。
AS 16321系列标准中的要求已根据EN ISO 16321系列(职业和教育眼面部防护的国际基准标准)的更新版本进行了协调和修订。这些测试标准取代了AS/NZS 1337.1:2010(规定非处方个人眼面部防护具最低要求的标准)和AS/NZS 1337.6:2012(处方安全眼镜标准),上述两项标准的发布均已超过10年。
新测试标准汇总如下:
AS 16321.1:2026 职业用眼面部防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 16321-1:2021,修改采用),发布于2026年5月29日
AS 16321.2:2026职业用眼面部防护,第2部分:焊接及相关技术作业用防护具的附加要求(ISO 16321-2:2021,修改采用),发布于2026年5月29日
AS/NZS ISO 16321.3:2026职业用眼面部防护,第3部分:网式防护具的附加要求,发布于2026年6月19日
AS/NZS 1337.1:2010、AS/NZS 1337.6:2012以及引用标准AS/NZS 1338.1:2012、AS/NZS 1338.2:2012和AS/NZS 1338.3:2012,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36个月内继续有效。此后,它们将被AS 16321系列标准取代。以供参考:
AS/NZS 1338.1:2012规定用于防护焊接及相关作业中产生的高强度辐射的眼部防护具滤光片的要求
AS/NZS 1338.2:2012规定用于防护紫外线(UV)辐射的眼部防护具滤光片的要求
AS/NZS 1338.3:2012 规定用于防护红外线(IR)辐射的眼部防护具滤光片的确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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