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 2026



北美新闻

2026 年 4 月 9 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最终确定调整《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 8 (a)(7) 条 PFAS 申报规则的申报起始时间。 原定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启动的申报,推迟至 EPA 即将发布的 PFAS 8 (a)(7) 规则修订版生效后 60 天开始。 此次延期为 EPA 提供更多时间审阅 2025 年 11 月提案更新收到的数千条公众意见,最终修订版规则预计 2026 年晚些时候发布。

2026 年 4 月 9 日,美国 EPA 正式宣布调整 TSCA 第 8 (a)(7) 条 PFAS 申报周期的启动日期。 原申报起始日(2026 年 4 月 13 日)推迟,新申报起始时间为:PFAS 8 (a)(7) 修订规则生效后 60 天。

背景: TSCA 第 8 (a)(7) 条要求:2011–2022 年间任何一年生产(含进口)PFAS 的主体,均需向 EPA 申报以下信息: 化学物质身份; 用途; 生产与加工量; 副产物; 环境与健康影响; 工人暴露情况; 以及处置方式.

延期原因: EPA 正在审阅 2025 年 11 月 PFAS 8 (a)(7) 规则更新提案收到的数千条公众意见。延期旨在完善规则,提供更清晰、可执行的申报指引,并堵塞可能延误健康保护决策的潜在漏洞。

后续安排: EPA 计划2026 年晚些时候发布最终修订规则。将同步上线申报指引与工具,确保数据完整、可获取、可使用

参考链接: https://www.epa.gov/chemicals-under-tsca/update-reporting-deadline-tsca-pfas-reporting-rule

2026 年 4 月 1 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在《联邦公报》发布针对16 CFR 第 1239 部分《安全门与围栏安全标准》的直接最终规则。

本次规则将ASTM F1004-25《伸缩门与可扩展围栏消费品安全性能规范》列为无修改强制标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6-04-01/pdf/2026-06306.pdf)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 16 CFR 第 1239 部分《安全门与围栏安全标准》直接最终规则(DFR)。本次更新遵循《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流程,对基于自愿标准的婴幼儿耐用产品标准进行更新。本次直接最终规则直接采用 ASTM F1004-25 为强制标准,不作任何修改,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发布。

上一版 16 CFR 1239 采用的是ASTM F1004-22

新版ASTM F1004-25新增关键要求:安全门 / 围栏上不得存在可供宠物进出的开口。

该禁令旨在消除此类开口带来的安全隐患,包括: 头部卡夹风险,形成可踩踏支点导致攀爬、跌落;儿童可挣脱围栏限制,2025 版同时包含其他编辑性修订。

本直接最终规则将于2026 年 7 月 19 日生效,除非 CPSC 在2026 年 5 月 1 日前收到重大反对意见。制造商与经销商应梳理产品线,确保符合新要求。

在美国,当消费品中发现危害时,将对其进行召回,并在消费品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网站上的 "近期召回 "中公布,该信息每天更新。美国从 2026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召回情况总结如下:

危险

频率

死亡风险

20

伤害危险

14

摄入危险

6

坠落危险

6

诱捕危险

5

烧伤危险

4

火灾危险

4

化学危害

3

倾翻危险

3

吞咽风险

3

其他危害*

7

* 其他危害包括撞击危险、选择危险、扰动危险和撞击危险频率低于3次。

产品类别

频率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6

家具

5

家用电器

3

电器

2

防护设备

2

工具和硬件

2

食品接触材料

2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2

体育用品/装备

2

户外生活用品

1

身体护理/化妆品

1

家居用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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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当发现消费品存在危害时,将会召回这些产品,并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 "召回和安全警报数据库"中公布,该数据库每日更新。2026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加拿大召回情况总结如下:

危险

频率

摄入危险

6

化学危害

6

烧伤危险

3

火灾危险

3

窒息危险

2

勒颈危险

1

伤害危险

1

坠落危险

1

诱捕危险

1

产品类别

频率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8

身体护理/化妆品

4

家用电器

3

家居用品

2

化学品

2

食品接触材料

1

电器

1

体育用品/装备

1

文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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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新闻

2026 年 3 月 30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 (EU) 2025/40 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法规的指导草案常见问题解答(FAQ)。两份文件对食品接触包装中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限制要求提供了关键解释说明。

(EU) 2025/40 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26 年 8 月 12 日正式生效

2026 年 3 月 30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配套指导草案与 FAQ,对该法规作出以下核心澄清:

1. 适用范围:

限制要求适用于整个包装单元,包括油墨、清漆、胶水、黏合剂等所有组件。。

2. 有意添加 vs. 无意存在

限值适用于包装中所有 PFAS 物质,不区分有意添加或无意存在(如来自回收料、污染带入)。

3. 市场投放规则

  • 2026 年 8 月 12 日及之后投放欧盟市场的食品接触包装,必须符合 PFAS 限制要求

  • 2026 年 8 月 12 日前已投放市场的包装可继续销售,无需召回;不合规库存无清库过渡期。

  • 使用回收材料的包装同样受本限制约束.

4. 推荐检测方案:

因欧盟暂无统一检测方法,建议采用三步检测法证明合规:

  • 步骤 1 (总氟测试): 总氟含量<50 mg/kg,视为合规

  • 步骤 2 (有机氟测试): 总氟≥50 mg/kg 时,进行有机氟测试(如 GC/MS);有机氟<50 mg/kg,视为合规。

  • 步骤 3 (靶向分析): 前两步提示可能存在 PFAS 时,采用靶向分析(如前体物检测),满足单项 PFAS≤25 μg/kg(ppb)、PFAS 总和≤250 μg/kg(ppb)。

5. 未来复审

若本法规限制要求与欧盟其他法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REACH 法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s 法规)存在重叠,欧盟委员会将评估是否修订或废止本限制条款。

影响与建议:

本指导文件对所有向欧盟供应食品接触包装的企业至关重要。随着合规截止日期临近,建议企业:

- 对所有包装组件开展全面配方筛查,杜绝使用 PFAS

- 以总氟<50 mg/kg作为初步合规安全阈值

- 深化供应链追溯,重点管控回收材料、耐油涂层等高风险环节,向供应商索取合规证明文件。

在欧洲,在非食品消费产品中查明危险的情况下, 产品将被回顾并发布在 安全门 系统中,该系统每周更新。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欧洲回顾摘要如下:

危险

频率

化学危害

77

窒息危险

47

电击危险

38

伤害危险

33

火灾危险

33

烧伤危险

29

窒息危险

9

健康风险危害

7

勒颈危险

7

其他危害*

22

* 其他危害包括对听力的损害、对可能造成的损害、切断危害、环境危害、引诱危害, 微生物危害、脱落危险和安全风险危害频率不到7次。

产品类别

频率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73

电器

39

身体护理/化妆品

34

家用电器

24

珠宝

11

户外生活用品

10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8

体育用品/装备

7

化学品

6

工具和硬件

6

其他类别*

29

*其他类别包括宠物项、配件、食品接触材料、机械、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和配件, 文具、保护设备、家用物品和鞋类频率不到6次。

通知国家

频率

英国就北爱尔兰而言

49

法国

42

德国

28

匈牙利

24

捷克

20

挪威

11

荷兰

11

波兰

9

奥地利

8

意大利

7

爱沙尼亚

6

其他国家*

32

* 其他国家包括西班牙、爱尔兰、芬兰、立陶宛、卢森堡、斯洛伐克、塞浦路斯、比利时、瑞典、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和保加利亚,频率低于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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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

2026 年 3 月 13 日,香港政府在宪报刊登《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 1 及 2)公告 2026》。 本次公告旨在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 424 章)中玩具及附表 2 所列 4 类儿童产品的安全标准。

2026 年 3 月 13 日,香港政府发布《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 424 章)(附表 1 及 2)修订公告 2026》并刊宪。上一次附表 1、2 更新为 2025 年 8 月实施。

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生产、进口或供应玩具或附表 2 产品,除非产品符合附表 1 或 2 所列任一适用安全标准(国际标准或主要经济体采用标准)。

附表 1适用于玩具

附表 2 产品包含以下四种:

  1. 家用儿童高脚椅及多功能高脚椅,

  2. 儿童涂料,

  3. 家用游戏围栏

  4. 儿童乘骑轮式运载工具.

本公告2026 年 8 月 1 日生效

修订内容如下:

(A) 附表 1 修订(玩具标准)

(1) 附表 1 第 2 (c) 项 —

废止:BS EN 71-3:2019 + A1:2021,替换为:BS EN 71-3:2019 + A2:2024

(2) 附表 1 第 2 (d) 项 —

废止:BS EN 71-4:2020,替换为:BS EN 71-4:2020 + A1:2025

(3) 附表 1 第 2 (hab) 项 —

废止:BS EN 71-13:2021 + A1:2022,替换为:BS EN 71-13:2021 + A2:2024.

(B) 附表 2 修订(附表 2 产品标准)

(1) 附表 2 第 8 项第 2 栏 —

废止:BS EN 14988:2017 + A1:2020,替换为:BS EN 14988:2017 + A2:2024

(2) 附表 2 第 8 项第 2 栏 —

废止:

(a) ISO 9221-1:2015《家具 — 儿童高脚椅 第 1 部分:安全要求》

(b) ISO 9221-2:2015《家具 — 儿童高脚椅 第 2 部分:测试方法》

替换为:ISO 9221:2024《家具 — 儿童高脚椅 — 安全要求与测试方法》

(3) 附表 2 第 9 项第 2 栏 —

废止:BS EN 71-3:2019 + A1:2021,替换为:BS EN 71-3:2019 + A2:2024.

(4) 附表 2 第 11 项第 2 栏 —

废止:ASTM F406-22,替换为:ASTM F406-24

(5) 附表 2 第 12 项第 2 栏 —

废止:AS 2088:2022,替换为:AS 2088:2022(含 2024 年第 1 号修订)

在中国,当消费品发现危险时, 它们将在 SAMR 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被回顾和出版,该中心每天都在更新。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中国回顾如下:

危险

频率

安全风险 危险

14

电击危险

11

化学危害

11

火灾危险

11

伤害危险

9

碰撞危险

4

窒息危险

3

窒息危险

3

坠落危险

2

诱捕危险

2

其他危害*

7

* 其他危害包括Laceration Hazard, Skin Iritation Risk, Burn Hazard, Ingestion Hazard, 超流失Hazard, Impact Hazard, Explosion Hazard, 频率小于2。

产品类别

频率

文具

6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6

家用电器

6

体育用品/装备

5

配件

5

防护设备

4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3

食品接触材料

3

鞋类

2

珠宝

1

家具

1

省份

频率

安徽

11

广东

9

湖南

5

上海

4

天津

3

河南

3

福建

2

江苏省

2

重庆

1

河北

1

四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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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西兰新闻

在澳大利亚,消费品查明危险时, 将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上的 回顾与安全警报数据库 中回顾并公布。 每天更新。 澳大利亚回顾了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情况,概述如下:

危险

频率

死亡风险

14

伤害危险

13

烧伤危险

9

窒息危险

5

火灾危险

5

电击危险

3

摄入危险

2

铅中毒危险

1

健康风险危害

1

坠落危险

1

产品类别

频率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6

体育用品/装备

4

家用电器

3

电器

3

电脑 / 音频 / 视频 / 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

1

家具

1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1

工具和硬件

1

食品接触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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