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 2026
北美新闻
加利福尼亚州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已正式将对苯二胺(PPD)衍生物加入其候选化学品清单。此项行政措施不会立即施加新的要求。DTSC现将对含有PPD衍生物的消费品进行评估,以决定未来是否采取监管行动。
加利福尼亚州有毒物质控制部(DTSC)于2026年7月3日将对苯二胺(PPD)衍生物加入其候选化学品清单,生效日期为2026年10月3日。此举旨在应对潜在的环境暴露问题。根据“更安全消费品”计划,将该整个化学类别列入候选化学品清单,为未来的监管行动奠定了基础,其性质类似于加利福尼亚州第65号提案所要求的评估。这可以防止制造商在未评估环境权衡的情况下,用其他有害的PPD衍生物替代6PPD。
目前,尚无特定消费品需满足新的合规要求。然而,经济运营者必须对其供应链中所有PPD衍生物进行清查,以便为未来的合规义务做好准备。
在加拿大,若发现消费品存在安全危害,相关产品将会被召回,并发布于加拿大卫生部网站的召回与安全警示数据库,该数据库每日更新。以下为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加拿大产品召回情况汇总:

| 危害类型 | 发生频次 |
| 灼伤危害 | 5 |
| 人身伤害危害 | 4 |
| 火灾危害 | 4 |
| 致死风险 | 2 |
| 安全风险 | 1 |
| 倾倒危害 | 1 |
| 割伤危害 | 1 |
| 触电危害 | 1 |
| 坠落危害 | 1 |
| 绞勒危害 | 1 |

| 产品类别 | 频次 |
| 家用电器 | 4 |
| 化学品 | 2 |
|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用纺织品 | 1 |
| 家居用品 | 1 |
| 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 | 1 |
| 计算机 / 音视频 / 其他电子设备及配件 | 1 |
| 工具及五金制品 | 1 |
| 家具 | 1 |
| 防护装备 | 1 |
| 食品接触材料 | 1 |
| 电气设备 | 1 |
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
在美国,当消费品被识别存在安全危害时,相关产品将实施召回,并发布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官网的近期召回栏目,该数据库每日更新。以下为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美国产品召回汇总:

| 危害类型 | 发生频次 |
| 卡困危害 | 16 |
| 灼伤危害 | 15 |
| 火灾危害 | 14 |
| 坠落危害 | 11 |
| 倾倒危害 | 10 |
| 窒息危害(异物卡喉) | 6 |
| 致死风险 | 5 |
| 闷窒息危害 | 5 |
| 溺水危害 | 4 |
| 误吞危害 | 4 |
| 人身伤害危害 | 4 |
| 其他危害 * | 13 |
* 其他危害包含爆炸危害、触电危害、化学危害、中毒危害、割伤危害、碰撞危害、铅中毒危害,以上各项危害发生频次均小于 4。

| 产品类别 | 频次 |
| 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 | 12 |
| 家具 | 12 |
| 电气设备 | 6 |
| 家用电器 | 5 |
| 体育用品 / 器材 | 4 |
| 户外生活用品 | 3 |
| 家居用品 | 2 |
| 工具及五金制品 | 2 |
| 化学品 | 2 |
| 食品接触材料 | 2 |
| 其他类别 * | 5 |
* 其他类别包含计算机 / 音视频 / 其他电子设备及配件、鞋类、机械设备、身体护理 / 化妆品、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用纺织品,以上各类召回频次均小于 2。
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
欧洲新闻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向包装利益相关方分发了一份包含约700种候选关注物质(SoCs)的草案清单,以征求反馈意见。虽然列入该初拟清单并不触发直接的法律义务,但它指明了欧盟未来可能重点实施限制及数字化标签强制要求的方向。
《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法规 (EU) 2025/40)已于2026年2月11日生效,并自2026年8月12日起在全欧洲联盟(EU)范围内适用。根据PPWR法规(EU 2025/40)第5条规定,制造商必须尽量减少包装中关注物质(SoCs)的使用。除针对重金属和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既有规定外,目前尚未出台明确的SoC最终清单。
今年7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邀请了此前对PPWR意见征集提供过反馈的各包装利益相关方,就PPWR下的SoC草案清单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该草案清单从包装或包装废弃物中发现的约2600种物质中筛选出了700多种被确认为SoC的物质。评估范围既涵盖胶粘剂、涂层、油墨、颜料、着色剂、抗氧化剂及其他添加剂等有意添加物质,也涵盖在包装材料生产、使用或回收过程中形成的非有意添加物质。
ECHA要求利益相关方就以下方面提供反馈:
相关物质在包装应用中的当前使用情况:对所列包装材料、类型和形式中该物质的使用进行明确确认(或否定)
该物质是否属于有意添加物质(IAS)
使用该物质的包装材料/类型/形式
该物质的技术功能
启迈将持续密切关注PPWR的最新进展及其潜在影响。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委员会指令草案,拟修订第2009/48/EC号指令(《玩具安全指令》)附录II中关于玩具中致敏性香料、双酚A、苯酚以及苯并异噻唑啉酮(BIT)的管控要求。该草案因香料铃兰醛(Lilial)具有生殖毒性分类而拟将其禁用,更新了BIT、苯酚和双酚A的检测标准引用,并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2023年的科学意见,大幅降低了双酚A的允许迁移限量。
2026年8月11日,欧洲委员会(EC)发布了一项指令草案,拟对《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录II进行重大修订,对玩具中的致敏性香料、双酚A(BPA)、苯酚和苯并异噻唑啉酮(BIT)确立更严格的管控标准。该草案目前正处于公众咨询阶段,利益相关方可在2026年10月10日前提交意见。
拟议修订内容:
香料铃兰醛(Lilial,2-(4-叔丁基苄基)丙醛,CAS 80-54-6)因被归类为生殖毒性物质,拟从“允许使用但须符合标签要求”的清单中删除,并转入禁用物质清单。
2009/48/EC附录C中的旧标准EN 71-10/11/12将被删除并由新标准替代。BPA的限量将从0.04 mg/L降低至0.005 mg/L,与玩具安全标准(法规 (EU) 2025/2509)保持一致。BPA允许迁移限量的大幅降低是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2023年的科学意见。
拟议限量及参考标准:
| 物质名称 | CAS号 | 拟议限量 | 参考标准 |
| 双酚A (BPA) | 80-05-7 | 0.005 mg/L(迁移限量) | EN 71-19 |
| 1,2-苯并异噻唑-3(2H)-酮 (BIT) | 2634-33-5 | 5 mg/kg(水性玩具材料中的含量限值) | EN 71-17 |
| 苯酚 | 108-95-2 | 聚合物材料中为 5 mg/L(迁移限量) 作为防腐剂时为 10 mg/kg(含量限值) | EN 71-18 |
根据欧洲委员会(EC)的时间表草案,该修订将于2026年第四季度生效。成员国须在指令发布后12个月内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新规定将在发布12个月后正式生效。
瑞典政府拟议在部分消费品中禁用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该提案涵盖的产品类型有服装、服装鞋类浸渍剂、化妆品、滑雪蜡和炊具,预计于2028年1月1日生效。
瑞典政府发布了一份备忘录,提议在2028年1月1日前对部分消费品中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实施全国性禁令。若该提案获得通过,瑞典将与丹麦和法国一道,成为在欧盟全面限制令出台之前已采取国家层面PFAS管控措施的欧盟成员国。 范围和拟议的限值如下:
| 范围 | 要求 | 拟议生效日期 |
|---|---|---|
| 服装和鞋类 服装和鞋类浸渍剂 化妆品 食品接触厨具 滑雪蜡 | 单项非聚合PFAS < 25 µg/kg(ppb) 非聚合PFAS总含量(包括来自前体物降解的部分)< 250 µg/kg(ppb) 所有PFAS总含量 < 50 mg/kg(ppm) | 2028年1月1日 |
拟议的浓度限值对标欧盟在REACH法规下正在审议的PFAS限制提案中的限值,体现了瑞典有意对接欧盟监管走向的意图。
该提案还概述了若干豁免情形,兼顾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及安全需求,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回收材料
个人防护装备(PPE)
二手商品
拟议的限制措施旨在作为一项国家层面的临时举措,以待欧盟在REACH法规下制定并通过更广泛的PFAS限制令。瑞典已表示,一旦等效的欧盟立法生效,该全国性禁令将予以撤销。
在欧洲,当非食品类消费品识别出安全危害时,相关产品将实施召回,并发布于欧盟Safety Gate(危险非食品产品快速预警系统)该系统每周更新。以下为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欧洲产品召回汇总:

| 危害类型 | 发生频次 |
| 触电危害 | 49 |
| 化学危害 | 48 |
| 人身伤害危害 | 40 |
| 异物卡喉窒息危害 | 27 |
| 火灾危害 | 24 |
| 灼伤危害 | 17 |
| 视力损伤 | 8 |
| 环境危害 | 7 |
| 其他危害 * | 19 |
* 其他危害包含健康风险危害、闷窒息危害、溺水危害、绞勒危害、卡困危害、割伤危害,以上各项危害发生频次均小于 7。

| 产品类别 | 频次 |
| 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 | 59 |
| 电气设备 | 41 |
| 化学品 | 15 |
| 家用电器 | 14 |
| 身体护理 / 化妆品 | 12 |
| 防护装备 | 10 |
| 体育用品 / 器材 | 9 |
| 计算机 / 音视频 / 其他电子设备及配件 | 9 |
| 机械设备 | 8 |
|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用纺织品 | 6 |
| 其他类别 * | 17 |
* 其他类别包含食品接触材料、配饰、宠物用品、户外生活用品、家居用品、家具、工具及五金制品、文具、珠宝饰品、汽车配件,以上各类召回频次均小于 6。

| 通报国家 | 频次 |
| 德国 | 40 |
| 法国 | 37 |
| 英国(北爱尔兰) | 25 |
| 波兰 | 18 |
| 匈牙利 | 14 |
| 奥地利 | 9 |
| 西班牙 | 8 |
| 芬兰 | 8 |
| 丹麦 | 8 |
| 爱尔兰 | 6 |
| 其他国家 * | 27 |
* 其他国家包含塞浦路斯、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斯洛伐克、荷兰、卢森堡,以上各国召回频次均小于 6。
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
亚洲新闻
2026年5月31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发布了《玩具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试行)》(编号:CNCA-C22-02:2026)。https://www.cnca.gov.cn/zwxx/gg/2026/art/2026/art_1d458e27c76e4a738a4ea25b4725ca14.html
2026年5月31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发布了《玩具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试行)》(编号:CNCA-C22-02:2026),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及乘骑车辆玩具。
该规则不适用于化学实验玩具、嗅觉/味觉/化妆游戏套装、家用秋千/滑梯、不含电部件的纸/竹/木/毛绒玩具、半成品,或具有儿童吸引力元素的非玩具产品(如学生文具或食品包装)。
在认证程序方面,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必须持续履行公正性、风险管理和保密规定。工厂检查员每年现场检查/审核天数不得超过180天。实验室须配备视频录制设备,完整记录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依据标准GB 6675.2,该标准规定了儿童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要求)。认证记录和实验室检测记录/型式试验报告均须安全保存至少10年。
认证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且不得被列入黑名单或被责令停产,制造商则须建立用户投诉管理系统,并将相关记录向认证机构全面开放。
认证程序主要依据以下最新版国家安全标准:
GB 6675.1:《玩具安全 基本规范》。
GB 6675.2:《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3:《易燃性》。
GB 6675.4:《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19865:《电玩具安全》(其中第19章"辐射与类似危害"免于实验室检测,但仍由生产商承担设计责任)。
基础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 + 初次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
认证机构根据制造商在过去连续2年内的质量表现、检查历史及监管反馈,将其划分为特定等级:
A类:审核/市场抽样中未发现不符合项;所有省级/国家级监督检查结果均为"合格";关键生产工序均为自有厂内完成。(监督方式:每年一次现场检查 + 现场/口岸抽样)
B类:新申请企业或一般生产者的默认类别。(监督方式:每年两次现场检查 + 现场/口岸抽样)
C类: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但未达到证书暂停程度。(监督方式:每年两次不预先通知的现场检查 + 抽样)
D类:工厂审核未通过、存在经确认的重大产品质量投诉,或严重不符合项导致证书被暂停/撤销。(监督方式:每年三次不预先通知的现场检查 + 抽样,另可能进行市场抽样)
关于型式试验与样品具体要求:
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指定实验室。
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相同产品须分别抽样进行型式试验。反之,若不同品牌方使用同一制造商生产相同产品,则检测一个样品单元即可。
检测后的样品须在评定完成后保留至少12个月。
玩具类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有效期最长为5年。续证申请应在证书到期前至少90天提交。
标准规格或模压/印刷的CCC标志须清晰粘贴在产品外表面或铭牌上。若受产品尺寸限制,则须加贴于最小零售包装单元上或附于随附文件中。相关费用须由客户或生产商直接支付给认证机构或实验室;明确禁止第三方代付。
本规则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中国,若发现消费品存在安全危害,相关产品将会被召回,并发布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该平台每日更新。以下为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中国产品召回情况汇总:

| 危害类型 | 发生频次 |
| 触电危害 | 22 |
| 火灾危害 | 17 |
| 健康风险危害 | 12 |
| 安全风险危害 | 8 |
| 割伤危害 | 7 |
| 人身伤害危害 | 7 |
| 视力损伤 | 6 |
| 灼伤危害 | 6 |
| 化学危害 | 4 |
| 绞勒危害 | 4 |
| 其他危害 * | 28 |
* 其他危害包含缠绕危害、中毒危害、窒息危害、爆炸危害、窒息闷塞危害、听力损伤、碰撞危害、坠落危害、卡困危害、皮肤损伤、冲击危害、倾倒危害、穿刺危害、一氧化碳中毒危害,以上各项危害发生频次均小于 4。

| 产品类别 | 频次 |
| 家用电器 | 16 |
| 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 | 16 |
| 电气设备 | 13 |
| 文具 | 10 |
| 化学品 | 8 |
| 家具 | 6 |
|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用纺织品 | 4 |
| 体育用品 / 器材 | 4 |
| 防护装备 | 2 |
| 工具及五金制品 | 1 |
| 食品接触材料 | 1 |

| 省份 | 频次 |
| 浙江 | 21 |
| 广东 | 16 |
| 安徽 | 12 |
| 四川 | 8 |
| 江苏 | 6 |
| 上海 | 5 |
| 福建 | 5 |
| 天津 | 2 |
| 其他省份 * | 6 |
* 其他省份包含湖北、湖南、河南、辽宁、北京、山西,以上各省召回频次均小于 2。
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
澳大利亚/新西兰新闻
在澳大利亚,消费品查明危险时, 将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上的 回顾与安全警报数据库 中回顾并公布。 每天更新。 澳大利亚回顾了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的情况,概述如下:

| 危害类型 | 发生频次 |
| 窒息危害 | 12 |
| 误吞危害 | 7 |
| 人身伤害危害 | 6 |
| 火灾危害 | 5 |
| 触电危害 | 3 |
| 灼伤危害 | 3 |
| 坠落危害 | 3 |
| 碰撞危害 | 2 |
| 溺水危害 | 2 |
| 化学危害 | 2 |
| 中毒危害 | 2 |
| 其他危害 * | 4 |
* 其他危害包括挤压危害、致死风险、视力损伤及皮肤损伤,该分类下各项危害的发生频次均低于 2 次。

| 产品类别 | 频次 |
| 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 | 6 |
| 宠物用品 | 3 |
| 家居用品 | 2 |
| 食品接触材料 | 2 |
| 汽车配件 | 2 |
| 体育用品 / 器材 | 2 |
| 化学品 | 2 |
| 计算机 / 音视频 / 其他电子设备及配件 | 2 |
| 家用电器 | 2 |
| 家具 | 1 |
| 文具 | 1 |
| 鞋类 | 1 |
| 工具及五金制品 | 1 |
| 配饰 | 1 |
完整清单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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