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021 法规与监管回顾

北美新闻

美国: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针对“美国制造”标签规则发布最终法规16 CFR 232

2021年7月14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根据15 U.S.C. 45关于不合格美国原产声明的授权,在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中发布了一项新规。
最终规定将于2021年8月1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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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6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了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85 FR 43162),就产品标签上不合格的“美国制造”声明(“MUSA声明”)的新规发表评论。

在收集了公众评论后,联邦贸易委员会于2021年7月14日发布了一项新规定:如任何人介绍、提供介绍、销售、广告或提供供商业销售含有“美国制造”标签或同等效果标签的产品,为了表明该产品全部或大部分来自美国国内原产地,该标签应与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决定和命令一致。

此项规定是根据15 U.S.C. 45a对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授权发布的,此法令授权该机构发布规定以实施本授权,并防止与“美国制造”声明(“MUSA声明”)有关的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或做法。

法规禁止销售商在标签上做出不合格的“美国制造”声明,除非产品满足以下三个标准:

  1. 产品的最终装配或加工在美国进行;
  2. 产品中进行的所有重要加工均发生在美国;及
  3. 产品所有或几乎所有成分或组件均在美国制造和采购。

此法规还涵盖邮购目录或邮购广告中作出不合格MUSA声明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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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Vivian Chan (Technical Consultant)
电话: (852) 3185 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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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将含有PFAS的地毯和地垫作为优先产品

2021年7月1日,美国加州有毒物质控制局(DTSC)同意将含有PFAS的地毯和地垫作为优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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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加州有毒物质控制局(DTSC)同意根据《更安全的消费品计划(SCP)》第3条确定的流程,将含有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地毯和地垫作为优先产品。

地毯和地垫是指由天然或合成织物制成的,拟用作商业或住宅建筑内的地板覆盖,包含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中任何成员的一类消费品。门垫也在该法规的管控范围内,但地板覆盖物、壁挂/覆盖物、桌垫、车辆或户外专用地垫、野营睡垫和人造草皮不在该法规管控范围内。

作为优先产品,产品中包含任何PFAS的地毯和地垫制造商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1. 在2021年8月30日前提交优先产品通知(PPN)。PPN必须具体说明在加州销售的含PFAS的所有产品。
  2. 在2021年12月28日前提交下列文件之一:
    • 化学品清除意向/确认通知
    • 产品移除意向/确认通知
    • 产品中化学品更换意向/确认通知
    • 初步替代分析报告或替代报告模式

已知不含PFAS的地毯和地垫无需采取任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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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更多的州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PFAS

2021年5月至7月,美国又有四个州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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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AS是由成千上万种人造化学品组成的一大类物质,在整个社会中被广泛使用。这些化学物质在环境中不易降解,流动性、毒性和生物积累性强,受到的关注越来越高。为了尽量减少环境和人类与PFAS的接触,除了华盛顿州、缅因州和纽约州外,康涅狄格州、明尼苏达州、密歇根州和马萨诸塞州也发布法案,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PFAS。

下表概要介绍了这些法案。

法案 PFAS要求 范围 生效日期
康涅狄格州 参议院第837号法案(第21-191号公共法案) 如故意引入,则禁止 食品包装 2023年12月31日
明尼苏达州 S.F. No 20 如故意引入,则禁止 食品包装 2024年1月1日
密歇根州 参议院第591号法案 如故意引入,则禁止 食品包装 2023年1月1日
马萨诸塞州 参议院第1494号法案 如故意引入,则禁止 食品包装 2023年1月1日

食品包装是指“应用于或直接接触任何食品或饮料的任何包装或包装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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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缅因州禁止在所有产品中使用PFAS

缅因州于2021年7月15日发布了公共法律第477章“停止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污染的法案”,是美国目前为止最严格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法规。从2023年1月1日起,缅因州将禁止销售含有有意添加PFAS的地毯或地垫和织物处理化学物质,含有有意添加PFAS的其他产品将需要得到通知。缅因州政府可能根据通知数据库,在2030年前逐步淘汰其它包含PFAS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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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开创性的法律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在缅因州销售含有意添加PFAS的产品必须发出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对产品的简要描述、使用PFAS的目的、每种PFAS的含量等。当清单完善后,州政府将确定和优先考虑禁止销售的产品类别,其中可能导致州土地或水资源污染可能是一项关键因素。

下表总结了本法律的禁令。

化学物质 CAS编号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 多种 含有有意添加PFAS的地毯或地垫 禁止出售、提供或分发以供销售 2023年1月1日
织物处理化学物质中含有有意添加的PFAS,以使织物具有防水/防染色等特殊特性
含有有意添加PFAS的产品 由该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发出通知
    产品包含有意添加的PFAS,并由州政府确定或优先处理,除非该部门依法确定,目前不可避免在该产品中使用PFAS 禁止出售、提供或分发以供销售 203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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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复合木制品的甲醛排放进行监管

目前,加拿大通过《复合木制品的甲醛排放法规》(CANFER, SOR/2021-148),对复合木制品的甲醛排放进行监管。该法规已于2021年7月7日在《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公布。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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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2021-148监管复合木板(包括硬木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薄中密度纤维板)、层压产品和成品等排放的甲醛。这项新的加拿大法律基本上反映了美国的类似法律“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有毒物质控制法》第VI章)的规定。

本法规中值得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 由经批准的实验室和第三方认证机构,使用与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第VI章相同的甲醛排放标准,对复合木板和层压产品进行测试和认证
  • 不适用本规定的产品清单包括弯曲胶合板、指接木材、硬质纤维板等
  • 复合木板的制造商在某些情况下只需要出具一份产品类型的认证声明,例如当制造商有相关文件证明该复合木板类型已经过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第VI章认证时
  • 在适用的复合木板、层压产品和成品上以戳记、标签或贴纸的形式加贴英语和法语标签,除非其最大表面面积小于或等于929 cm2 (144 in2),此项与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第VI章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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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召回总结(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在美国,如发现消费者产品有危险,产品将被召回并公布在CPSC网站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CPSC) Recent Recalls(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最近召回产品)部分,该网站每天更新。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的美国产品召回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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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次
受伤危险 4
烧伤危险 11
火灾危险 3
窒息危险 2
其他危险* 5

*其他危险包括频次小于2的割伤危险、中毒危险、坠跌危险、卡绊危险和挤压危险。


产品类别 频次
家居用品 2
工具和硬件 2
家具 2
体育用品/设备 2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设备和配件 2
家用电器 2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用纺织品 3
其他类别* 4

*其他类别包括频次小于2的化学品、家用电器、玩具和儿童保育产品和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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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产品召回汇总(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1日)

在加拿大,如发现消费品有危险,产品将被召回并公布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 的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该网站每天更新。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1日的加拿大产品召回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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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次
火灾危险 3
受伤危险 6
烧伤危险 5
健康风险危险 2
跌落危险 2
其他危险* 5

*其他危险包括频次小于2的割伤危险、窒息危险、化学危险和挤压危险。


产品类别 频次
家居用品 4
户外生活用品 4
大麻 2
工具和硬件 3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设备和配件 2
其他类别* 5

*其他类别包括频次小于2的家用电器、运动用品/设备、身体护理/化妆品、鞋类和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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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新闻

英国:2021年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与信息法规修订

英国生态设计法规生效,可确保其在2021年7月1日英国脱欧后与欧盟制度保持一致,并为英国市场上投放的某些能源相关产品提供新的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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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修正案旨在为英国市场上投放的某些能源相关产品提供新的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要求。

该法规更新了现有的生态设计要求,以提高最低能源效率要求,并为以下产品设定材料效率要求:

  • 洗碗机;
  • 洗衣机和烘干机;
  • 冰箱和冰柜;
  • 电视和其他家用电子显示器。

对于商用电器,该规定也适用于电机、自动售货机、零售店冰箱和冰柜、电力变压器和焊接设备等。

英国生态设计法规还根据欧盟的要求为电气产品制定了更高的能效标准,并为商业制冷引入了能源标签要求。

制造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将受到本法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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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Vincent Wong (Technical Consultant for 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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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4日,瑞典颁布SFS 2021:676,这是对玩具安全法2011:579的修订。

瑞典政府颁布了法律SFS 2021:676,它修订了玩具安全法2011:579,以执行第2019/1020号欧盟市场控制法规的规定,确保遵守和执行产品法规。 该法律于2021年7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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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SFS 2021:676号法律第24节规定,应由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行使市场控制权。欧洲议会第2019/1020号法规、欧盟理事会2019年6月20日关于市场监控及合规的法规、第2004/42/EC号修订指令、第765/2008号法规和第305/2011号法规均有关于市场监控的规定。

此外,市场控制主管部门有权决定第2019/1020号法规下的措施,原措辞为:

  1. 根据第14 (4)(a)和14(4)(b)条要求提供文件、规范、数据或信息;
  2. 根据第14 (4)(e)条进入房屋、土地或交通工具;及
  3. 根据第14 (4)(j)条采购、检验、拆除货物样品。

如果制造商/进口商将不符合相关法规的产品带入市场,则可能面临罚款(除非因特殊原因认为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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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欧盟化学品登记、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附件XVII对链中含有9至14个碳原子的全氟羧酸(C9-C14 PFCA)进行限制

2021年8月5日,欧盟发布了法规 (EU) 2021/1297,根据REACH法规(EC)1907/2006附件XVII的第68条对链中含有9至14个碳原子的全氟羧酸(C9-C14 PFCA)、盐以及C9-C14 PFCA相关物质进行限制。生效日期为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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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REACH附件XVII第68条限制PFOA、盐以及PFOA相关物质。但是,在2020年,这类物质从REACH法规中删除,并被纳入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2019/1021中进行监管。

链中含有9到14个碳原子的直链和支链全氟碳羧酸(C9-C14 PFCA),盐和C9-C14 PFCA相关物质可能是在生产含有少于9个碳原子碳链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如全氟辛烷酸,PFOA)过程中无意产生的副产品。此外,由于PFOA受到限制,我们可能开始看到将C9-C14 PFCA用于取代PFOA。因此,欧盟发布了法规(EU)2021/1297,纳入对这些化学品的限制。

化学物质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1) C9-C14 PFCA,包括其盐和任何组合

2) C9-C14 PFCA相关物质,包括其盐和任何组合
物质本身 不得生产或投放市场 2023年2月25日
i) 作为另一种物质的组成部分;
ii) 混合物
iii) 物品
C9-C14 PFCA及其盐:25 ppb(总和)
C9-C14 PFCA相关物质:260 ppb(总和)
2023年2月25日

备注:

  1. C9-C14 PFCA,包括其盐:直链和支链全氟羧酸,分子式为CnF2n+1-C(= O)OH,其中n = 8、9、10、11、12或13;
  2. C9-C14 PFCA相关物质,包括它们的盐:
    • 任何C9-C14 PFCA相关物质,包括具有分子式为CnF2n+1-的全氟基团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碳原子的盐类,其中n = 8、9、10、11、12或13
    • 任何C9-C14 PFCA相关物质,包括具有分子式为CnF2n+1-的全氟基团不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碳原子的盐类,其中n = 9、10、11、12、13或14作为结构元素之一
    • 不包括以下物质
      1. CnF2n+1-X,其中X = F、Cl或Br,n = 9、10、11、12、13或14,包括它们的任何组合,
      2. CnF2n+1-C(= O)OX',其中n > 13且X' = 任何基团,包括盐;
  3. 对该要求有一些减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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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852) 3185 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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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关于多环芳烃(PAH)的限制扩展至操场和体育运动用途中的填充材料

经过几年的讨论,在2021年7月21日颁布的欧盟法规(EU) 2021/1199中,修订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第50项,新增限制用作人造草皮球场的填充材料、以松散形式用于操场或在体育运动用途中的颗粒和覆盖物中多种多环芳烃(PAH)。生效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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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盟法规(EU) 2021/1199,REACH法规附录XVII第50条针对8种多环芳烃的限制范围现已扩展到用作人造草皮球场的填充材料、以松散形式用于操场或在体育运动用途中的颗粒和覆盖物。下表总结了更新的内容。第50条关于8种多环芳烃的其他限制应用保持不变。

化学物质 CAS编号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0条规定的8种多环芳烃 多种 颗粒和覆盖物
  • 用作人造草皮球场的填充材料或
  • 以松散形式用于操场或在体育运动用途中
总和超过20 mg/kg(0.002%,按重量计),应标有该批次的唯一标识号* 2022年8月10日

* 适用于按范围内规定用途投放市场的颗粒和覆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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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产品召回汇总(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1日)

在欧洲,当发现非食品类消费品存在隐患时,该产品将被召回并公布在每周更新的“安全门”系统网站上。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1日的欧洲产品召回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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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次
受伤危险 45
化学危险 49
窒息危险 15
触电危险 25
烧伤危险 13
健康风险/其他危险 8
勒颈危险 6
损害视力 4
其他危险* 7

*其他危险包括频次小于4的诱捕危险、听力损伤、窒息危险和火灾危险。


产品类别 频次
玩具和儿童用品 35
首饰 16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设备和配件 13
防护装备 15
化学品 8
家用电器 15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用纺织品 16
户外生活用品 28
护肤品/化妆品 9
其他类别* 10

*其他类别包括频率小于8的食品接触材料、家用电器设备、家居用品、鞋类和工具及五金。


通知国家 频次
德国 11
立陶宛 10
匈牙利 12
比利时 31
法国 25
保加利亚 12
瑞典 8
芬兰 8
其他国家* 48

*其他国家包括频次小于8的丹麦、拉脱维亚、荷兰、捷克、挪威、爱尔兰、波兰、斯洛伐克、奥地利、西班牙、意大利、克罗地亚、卢森堡和罗马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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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闻

澳大利亚产品召回汇总(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1日)

在澳大利亚,如发现消费品存在隐患,产品将被召回并公布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的 召回及安全警示数据库中,该数据库每天都会得到更新。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1日的澳大利亚产品召回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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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次
健康风险危险 5
窒息危险 12
受伤危险 12
烧伤危险 4
刺激性危险 2
其他危险* 6

*其他危险包括频次小于2的扼颈危险、烫伤危险、火灾危险、窒息危险、化学危险和电击危险。


产品类别 频次
家居用品 2
食品接触材料 3
家用电器 2
玩具和儿童用品 10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用纺织品 2
体育用品/设备 2
医疗器械 3
其他类别* 4

*其他危险包括频次小于2的药品、家具、工具和五金以及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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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

中国:监管更新(2021年8月)- FZ/T 73018-2021“毛针织品”和FZ/T 73005-2021“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于2021年7月1日实施

FZ/T 73018-2021“毛针织品”和FZ/T 73005-2021“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两项标准(以下简称为“新标准”)将取代老版本的FZ/T73018-2012标准(以下简称为“老标准”)。新标准于2021年7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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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监管更新的目的是:

  1. 提高对儿童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以符合GB 31701的规定;
  2. 分等规定改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3. 删除了印花部位、吊染产品的色牢度要求。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FZ/T 73018-2021 FZ/T 73005-2021
  1. 根据GB/T 29862标准修改纤维含量
  2. 增加了干洗尺寸变化率考核指标
  3. 修改了耐洗、耐汗渍、耐水、耐干洗色牢度的考核指标并调整了要求
  4. 增加了拼接互染色牢度考核指标
  5. 增加了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的检测并提高了考核指标
  1. 将顶破强度项目名称改为胀破强力
  2. 调整了编织密度系数考核要求
  3. 增加了抗菌性能要求
  4. 提高了刺痒感性能要求,测试方法IWTO-66
  1. 调整了关于洗涤方案的收缩变化率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参阅FZ/T 73018-2021FZ/T 73005-2021标准。

如欲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咨询:
姓名: David Zhao (Technical Consultant)
电话: (571) 8999 7142
电子邮箱: regulatoryupdates@qima.com

中国召回总结(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在中国,当发现市场上的产品有缺陷时,该产品将被召回并公布在每日更新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上。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的中国产品召回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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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次
触电危险 8
烧伤危险 2
安全风险危险 3
健康风险危险 5
火灾危险 7
受伤危险 3
割伤危险 2
其他危险* 3

*其他危险包括频次小于2的缠绕危险、窒息危险和坠跌危险。


产品类别 频次
家用电器 12
食品接触材料 3
工具和硬件 2
鞋类 2
文具 2
其他类别* 6

*其他类别包括频率小于2的家居用品、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体育用品/设备、防护设备、织物/纺织品/服装/家用纺织品和家具。


省份 频次
江苏 9
安徽 10
北京 3
重庆 1
天津 1
福建 2
上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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