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022 法规与监管回顾

北美新闻

美国: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婴儿浴缸最终规则

2022年6月24日,CPSC发布了16 CFR 1234婴儿浴缸安全标准的最终规则,其中引用了ASTM F2670-22婴儿浴缸消费者安全标准。
该规则将于2022年9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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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ASTM通知CPSC,它再次修订了婴儿浴缸的自愿标准,于2022年3月1日批准了ASTM F2670-22。根据CPSC工作人员对ASTM F2670-22的审查,委员会将允许修订后的自愿性标准成为强制性标准。

ASTM F2670标准确立了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标签要求,以促进婴儿浴缸的安全使用。

ASTM F2670-22包含实质性修订和非实质性修订。

实质性修订包括:

  • 将“抗倒塌”小节重命名为“锁定和锁定机构”并修改注释1。为了提高安全性,该标准要求“折叠婴儿浴缸或婴儿浴缸配件具有锁定和锁定机构或”其他“防止产品折叠或崩塌”的方法。
  • 增加了对电池供电产品的特定标记要求。
  • 确定说明性文献包括专门针对电池供电产品的警示和警告声明。

非实质性修订包括如下编辑:间距和格式;介绍中的语言;将《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从其参考文件列表等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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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Vivian Chan (Technical Consultant)
电话: (852) 3185 8052
电子邮箱: regulatoryupdates@qima.com

美国:科罗拉多州限制在各类消费品中使用PFAS

科罗拉多州出台了一项法律,限制在各种消费品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该禁令将于2024年1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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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日,科罗拉多州州长签发了法案HB 22-1345。该法案被称为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化学品消费者保护法,旨在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PFAS)化学品的影响。某些产品的最早限制日期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

“PFAS化学品”是指一类含有至少一个全氟化碳原子的氟化有机化学品(CRS 25-5-1302)。

新法律禁止将PFAS有意添加到各种消费品中,例如地毯和毛毯、儿童用品、食品包装、家具和化妆品。对于炊具,如果有意添加PFAS,则需要贴上标签。该法律还包括对含有PFAS的消防泡沫的特殊要求。下表列出了要求和生效日期的详细信息。

表1:新法HB 22-1345的几个重要更新摘要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 用于家庭或企业的地毯或毛毯;
  • 织物处理;
  • 食品包装;
  • 青少年用品;
  • 石油和天然气产品
禁止有意添加 2024年1月1日
  • 化妆品;
  • 室内纺织品表面处理;
  • 室内软垫家具
2025年1月1日
  • 室外纺织品家装;
  • 室外软垫家具
2027年1月1日
炊具 1.除非没有有意添加任何PFAS,否则制造商不得在炊具包装上声称不含PFAS
2.如果炊具含有意添加的PFAS:
- 在标签上列出存在PFAS化学品
- 在炊具的产品标签上包含英文和西班牙文的声明,以引导消费者访问一个网站,其中包含有关有意添加的PFAS化学品的信息
2024年1月1日
含有意添加的PFAS化学品的B类消防泡沫 由于存在释放到环境中的风险,因此禁止使用此类消防泡沫。如果会释放PFAS,法律还要求对其使用和安全存储采取安全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告特定信息。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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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发布关于食品接触材料中邻苯二甲酸盐的决定

2022年5月19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了关于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某些邻苯二甲酸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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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了一项规则,以修订其食品添加剂法规(间接食品添加剂:粘合剂和涂层成分;纸张和纸板成分;聚合物;佐剂、生产助剂和消毒剂),目的是更新与食品接触材料中某些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有关的法规。

由于之前授权的邻苯二甲酸酯因被行业废弃而不再用作食品添加剂,FDA撤销了23种邻苯二甲酸酯和其他两种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途的授权。

表1:受此最终法规影响的邻苯二甲酸盐
物质 CAS编号
邻苯二甲酸二甲酯 131-11-3
邻苯二甲酸二苯酯 84-62-8
甲基邻苯二甲酰乙醇酸甲酯(1,2-苯二甲酸,1-(2-乙氧基-2-氧代乙基)2-甲酯) 85-71-2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84-66-2
邻苯二甲酸二苯胍 17573-13-6
邻苯二甲酰乙醇酸甲酯(邻苯二甲酸单乙二醇酯) 84-72-0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84-69-5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85-68-7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84-74-2
邻苯二甲酸丁二醇酯4(丁基碳丁氧基甲基邻苯二甲酸酯) 85-70-1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 84-75-3
邻苯二甲酸二丁氧基乙酯 117-83-9
邻苯二甲酸二甲基环己酯 1322-94-7
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 27554-26-3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117-84-0
邻苯二甲酸丁辛酯(邻苯二甲酸正丁异辛酯) 84-78-6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六氢酯 84-71-9
邻苯二甲酸戊基癸酯(n-amyl n-decyl phthalate) 7493-81-4
邻苯二甲酸丁基正葵酯(n-butyl n-decyl phthalate) 89-19-0
邻苯二甲酸正辛正癸酯(Octyldecyl phthalate/n-octyl n-decyl phthalate) 119-07-3
邻苯二甲酸二葵酯(Di-n-decyl phthalate) 84-77-5
十二烷基 21577-80-0
邻苯二甲酸二氢枞酯 26760-71-4
蓖麻油邻苯二甲酸酯与己二酸和富马酸-二甘醇 68650-73-7
蓖麻油邻苯二甲酸酯,氢化 NA

此外,根据这些法规,FDA确定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CAS编号131-17-9)仅被授权作为制造食品接触聚合物的单体,而不是作为增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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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Carol Gao (Technical Consultant - FM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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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召回汇总(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在美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网站上的CPSC近期产品召回中(每日更新)。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美国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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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化学品隐患 1
铅中毒隐患 2
健康风险隐患 2
灼伤隐患 9
呛噎隐患 4
火灾隐患 7
勒颈隐患 1
受伤隐患 3
冲击隐患 3
跌落隐患 2
碰撞风险 1
中毒隐患 6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玩具和儿童用品 5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8
家电 3
工具及五金件 3
体育用品/器材 2
电器 3
医药 4
家具 2
户外生活用品 2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1
机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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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根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表面涂层材料)制定的某些法规已被修订

加拿大修订了《表面涂层材料法规》和《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下的其他法规,这些法规解决了对应用涂层材料的要求。修正案将于2022年12月19日(即《加拿大宪报》第二部分公布后180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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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加拿大发布了修订根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表面涂层材料)制定的某些法规的法规,SOR/2022-122(法规)。重点是更新CCPSA下法规对表面涂层材料的要求,以保持一致性,并缩小监管框架中的差距,这些差距使加拿大卫生部难以在适用的情况下采取快速执法行动。受影响的六项法规如下:

  1. 表面涂层材料法规 (SOR/2016-193)
  2. 伸缩门和伸缩围栏法规 (SOR/2016-179)
  3. 婴儿床、摇篮和摇篮条例 (SOR/2016-152)
  4. 婴儿围栏规定 (SOR/2018-186)
  5. 玩具规定 (SOR/2011-17)
  6. 童车和婴儿车法规 (SOR/2016-167) - 其化学要求参考玩具法规

表面涂层材料法规限制表面涂层材料中的铅和汞含量,而其他法规限制应用的表面涂层材料中某些其他额外的有害重金属元素。请注意,“表面涂层材料”一词是指尚未应用的材料(即未涂漆形式),而其他法规中的“已应用表面涂层材料”是指已应用的涂层(即固体应用后涂膜)。特别是取消了某些其他有害重金属元素的迁移测试方法。该法规允许各方从行业中的常用测试方法中进行选择以供采用,例如ASTM F963、EN 71-3或ISO 8124-3中引用的用于某些元素迁移的测试方法。

表面涂层材料法规的更新总结如下:

  • 改了“表面涂层材料”的定义。术语“干燥成固体薄膜”改为“形成固体薄膜”。固体薄膜意味着可以从表面去除的薄膜
  • 增加了“可访问部分”的新定义。只有可触及的部分包括在范围内。这被定义为“在合理可预见的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被触摸、舔、嘴巴接触或吞咽的任何部分”
  • 定义的“涂层材料”包括贴纸、薄膜或其他类似的涂层材料,例如以静电方式涂覆的粉末涂料
  • 家具已添加到应用涂层材料的产品列表中;不仅限于儿童家具

其他法规更新要求见下表。

表1:法规更新后的要求汇总
受影响的法规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 婴儿床、摇篮床和摇篮车条例
  • 伸缩门和伸缩围栏法规
  • 婴儿围栏法规
  • 玩具法规
贴纸、薄膜和表面涂层材料 <= 90 mg/kg总铅含量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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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禁止使用某些一次性塑料

2022年6月22日,加拿大发布了禁止使用某些一次性塑料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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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加拿大发布了一次性塑料禁用条例:SOR/2022-138,以禁止使用某些一次性塑料。该法规禁止制造、进口和销售以下六类一次性塑料(SUP)。

  • 结账袋,也称为购物袋、杂货袋或随身携带袋。它设计用于携带购买的商品,通常在零售点提供给客户。
  • 餐具,包括刀、叉、勺、叉勺和筷子。
  • 由问题塑料制成或含有问题塑料的餐饮服务器皿。此类别包括用于盛放或运输预制食物或饮料的容器、盒子、杯子、盘子和碗。有问题的塑料是指挤出或膨胀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聚氯乙烯、可氧降解塑料或含有“炭黑”添加剂的塑料。
  • 环形托架。此类别包括放在饮料容器上来包装饮料以方便运输的可变形带。
  • 搅拌棒。用于搅拌或混合饮料,或防止饮料从盖子溢出。
  • 吸管,包括饮用吸管、柔性吸管。

禁用时间表如下表所示:

一次性塑料制品 在加拿大制造和进口销售 销售 制造、进口和出口销售
结账袋、餐具、吸管 餐饮器具、搅拌棒、吸管 2022年12月20日 2023年12月20日 2025年12月20日
环形托架 2023年6月20日 2024年6月20日 2025年12月20日
随饮料容器打包的柔性吸管 不适用 2024年6月20日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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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召回汇总(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在加拿大,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加拿大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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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微生物隐患 8
灼伤隐患 8
火灾隐患 8
呛噎隐患 4
受伤隐患 4
过敏风险 8
冲击隐患 2
勒颈隐患 2
其他隐患* 7

*其他危险包括坠落危险、安全风险隐患、健康风险隐患、窒息危险、陷落危险、缠绕危险和中毒危险,且发生次数少于2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食品 15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3
家电 4
电器 3
玩具和儿童用品 3
家居用品 2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2
户外生活用品 2
其他类别* 7

*其他类别包括工具和五金件、家具、食品接触材料、化学品、配件、防护设备和机械,且发生次数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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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新闻

澳大利亚召回汇总(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在澳大利亚,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澳大利亚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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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过敏风险 3
健康风险隐患 3
灼伤隐患 3
受伤隐患 7
火灾隐患 2
呛噎隐患 2
其他隐患* 6

*其他危险包括微生物危害、撕裂危害、坠落危险、吸入危险和窒息危险, 且发生次数少于2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1
食品 4
电器 3
医疗器械 3
体育用品/器材 1
工具及五金件 1
食品接触材料 2
玩具和儿童用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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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新闻

英国:设计用于在特定电压限制内使用以支持2016年电气设备(安全)条例(S.I. 2016/1101)的电气设备标准参考的拟议修正案2016/1101)

为支持2016年电气设备(安全)条例(S.I. 2016/1101),已提议对照通知0009 / 21的附件I对通知0058/22附件I中所列标准的参考进行修订,并提出对照0009 / 21号通知附件II修订0058/22号通知附件II中列出的标准。该修正案于2022年7月8日发布,并在随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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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已提议修正设计用于在特定电压限制内使用以支持2016年电气设备(安全)条例(S.I. 2016/1101)的电气设备标准参考。

  1. 拟对0009/21号公告附件I第一部分公布的标准清单进行如下修改:
    (a)从通知0009/21的附件I中删除EN 50178:1997
    (b)经EN 60335-2-17:2013/A1:2020修订的标准EN 60335-2-17:2013 + A11:2019;EN 60335-2-85:2003 + A1:2008 + A11:2018 ,经EN 60335-2-85:2003/A2:2020修正; EN 60947-5-1:2017修订版 EN 60947-5-1:2017/AC:2020-05;
    (c)增加了EN IEC 61010-2-010:2020;EN IEC 61010-2-081:2020;EN IEC 61293:2020;EN 60335-2-27:2013 + A1:2020 + A2:2020;EN 60335-2-3:2016 + A1:2020;EN 60335-2-30:2009 + A11:2012 + AC:2010 + AC:2014 + A1:2020 + A12:2020;EN 60335-2-6:2015 + A11:2020 + A1:2020

    附件I的第2部分列出了已发布的标准参考文献的完整列表。

  2. 0009/21号公告附件二第1部分所列的从出版物中删除的标准清单,建议修改如下:
    (a)删除第1至81行
    (b)增加了标准参考的删除日期:EN 60335-2-17:2013 + A11:2019;EN 60335-2-85:2003 + A1:2008 + A11:2018;EN 61010-2-081:2015;EN 60335-2-3:2016;EN 61010-2-010:2014;EN 61293:1994;EN
    60335-2-27:2013;EN 60335-2-30:2009 + A11:2012 + AC:2010 + AC:2014;EN 60335-2-6:2015

    附件I的第2部分列出了已发布的标准参考文献的完整列表,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应从出版物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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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欧洲手推车和婴儿车标准EN 1888-1的新修正案

2022年4月20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公布了新版EN1888-1:2018+A1:2022标准
该标准将于2022年10月31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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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1888-1标准,儿童护理用品 - 轮式儿童运输工具 - 第 1 部分:手推车和婴儿车规定了设计用于承载一名或多名儿童(每人不超过15公斤,不超过20人)的手推车和婴儿车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适用于儿童可以站立的任何集成平台。

该修正案包括:

  1. 新增内容
    1. 第5.2.3条 - 增加了新设备“小头探头”
    2. 第6条 – 需要符合EN71-3的指定产品组件
    3. 第8.3.5.1.1.3条 - 添加了注释2“带走儿童不被视为操作行为”
    4. 第8.4条 - 通过划分“自由长度的危害”和“回路的危害”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的子条款重新拟定了本条款
    5. 第8.10.3条 – 增加了执行测试时手柄调整和方向的指南
  2. 修改
    1. 第8.5.2.3条 – 咬合测试的第1阶段已修改
  3. 删除
    1. 第8.9.3条 - 由于旋转轮的位置引起的稳定性风险已被消除
  4. 编辑更新,例如改进的定义、第10条中的澄清/添加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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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添加到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22年6 月10日在候选清单中添加了一项新的SVHC,共有224个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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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启动了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候选清单的第27次更新。添加了一种新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这使SVHC的总数达到224个条目。

2022年3月,ECHA就列为潜在SVHC之一的化学物质N-(羟甲基)丙烯酰胺展开公众咨询。该化学品现已被确定为SVHC并获批准,因此被列入REACH候选清单。

新SVHC物质详情如下:

名称 CAS编号 分类 可能用途
N-(羟甲基)丙烯酰胺 924-42-5 致癌性1B;
致诱变1B
  • 作为聚合单体
  • 作为丙烯酸氟烷基酯共聚物
  • 在油漆/涂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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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针对某些游戏和套件发布EN 71-13:2021+A1:2022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omité Européen de Normalisation,CEN)发布了关于嗅觉棋盘游戏、化妆品套件和味觉游戏的EN 71-13:2021修正案。它取代了EN 71-13:2021/prA1和EN 71-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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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4日,CEN发布了EN 71-13:2021+A1:2022,针对嗅觉棋盘游戏、化妆包、味觉游戏和补充套装。正如范围中直接概述的那样,该标准规定了物质和混合物的使用要求,在某些情况下还规定了它们在嗅觉棋盘游戏、化妆品套装、味觉游戏和此类游戏或套装的补充套装中的数量和浓度。本标准还规定了玩具中禁止使用的致敏性香料,特别是对致敏性香料的标记要求,以及对含量清单的要求。此外,该标准还包括使用说明、活动期间打算使用的设备以及高度易燃液体的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玩偶等化妆玩具。

根据该发布的标准,它将在2022年11月之前获得国家标准的地位,最迟将在此日期之前撤销与之相冲突的国家标准。在欧盟委员会(EC)正式接受并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公布后,该欧洲标准(EN)有望在玩具安全指令下得到协调。

生效日期的详细信息如下:

日期 含义 最后期限
公布日期(DOA) EN必须在国家层面公布 2022年8 月31日
发布日期(DOP) EN必须通过发布相同的国家标准或通过认可在国家层面实施 2022年11月30日
撤销日期(DOW) 必须撤销相冲突的国家标准 2022年11月30日

EN 71-13:2021+A1:2022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主要变化
4.1“嗅觉棋盘游戏”
4.1.2.3“对所有类型的嗅觉棋盘游戏的进一步要求”
- 修改了表1“需要警告的过敏性香料”,添加2个用于香茅醇和去甲基庚烷碳酸酯的CAS编号
- 修改表2“本文件涵盖的玩具中不应提供的致敏性香料”,增加了3种香料:1)苔黑醛,2)氯化苔黑醛,和3)甲基庚碱碳酸盐
4.2“化妆包”
4.2.1“总则”
- 强调化妆品套件和此类套件的补充套件不得用于36个月以下的儿童
4.3“味觉游戏”
4.3.1“总则”
- 强调味觉游戏和此类游戏的补充套装不得用于36个月以下的儿童
6“警告和标记”
6.1“常规标记和警告”
-新增表3“应在玩具、贴标、包装或随附说明书中列出的过敏性香料”,共61种香料
附录A.1“过敏性香料” - 指明关于过敏性香料的指令(EU) 2020/2088和(EU) 2020/2089已编入表1至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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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召回汇总(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在欧洲,一旦发现非食品类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Safety Gate系统中(每周更新)。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欧洲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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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受伤隐患 18
电击隐患 8
呛噎隐患 21
环境隐患 13
灼伤隐患 4
火灾隐患 4
化学品隐患 37
勒颈隐患 5
其他隐患* 10

*其他危险包括健康风险隐患、溺水危险、微生物危害、窒息危险、听力损害和视力损害,且发生次数少于4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玩具和儿童用品 52
电器 12
家电 2
体育用品/器材 2
珠宝 2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6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7
化学品 6
防护装备 2
家具 6
家居用品 2
其他类别* 7

*其他类别包括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配件、工具和五金件、鞋类、户外生活用品、机械和宠物用品,且发生次数不超过2次。


通报国家/地区 出现次数
捷克 10
德国 9
立陶宛 6
荷兰 4
卢森堡 5
匈牙利 4
波兰 22
奥地利 8
比利时 4
爱尔兰 5
法国 9
其他国家/地区* 20

*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冰岛、挪威、克罗地亚、意大利、芬兰、瑞典、罗马尼亚和拉脱维亚,且发生次数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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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

中国:儿童皮鞋产品标准QB/T 4546-2021进行了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儿童运动鞋产品标准QB/T 4546-2021,取代了之前的版本QB/T 4546-2013。QB/T 4546-2021已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行业标准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sam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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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标准适用于面向婴儿、14岁以及14岁以下儿童的皮鞋。

与上一版QB/T 4546-201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涉及要求和/或试验方法)如下:

修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外观质量
    -要求已更新
  2. 气味、上带厚度、小部件抗拉强度测试,
    -限制物质、物理安全性能
    -要求已删除
  3. 抗弯曲能力、剥落强度
    -要求已更新
    -更新了豁免标准
  4. 耐磨性、外底硬度
    -要求已更新
    -更新了测试条件
  5. 上带拉出强度
    -要求已更新
    -更新了测试方法
  6. 鞋柄
    -删除了刀柄标签要求
    -更新了豁免标准
  7. 儿童皮凉鞋变色(黄变)、外底和中底粘合强度、售后质量判断
    -新增要求
保持不变的要求(无修订):
  1. 纤维板弯曲指数
  2. 内衬和鞋垫的耐摩擦色牢度
重要事项:
  1. 更新后的标准QB/T 4546-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之后生产的产品
  2. 在安全性能方面,儿童产品应符合GB 30585标准中的《儿童鞋类安全技术规范》。
如欲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咨询:
姓名: Elaine Tam (Technical Consultant - Textile & Footwear)
电话: (852) 3185 8000
电子邮箱: regulatoryupdates@qima.com

中国召回汇总(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在中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每日更新)。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中国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
隐患 出现次数
受伤隐患 6
安全风险隐患 20
灼伤隐患 9
火灾隐患 5
跌落隐患 6
健康风险隐患 15
割伤隐患 5
电击隐患 10
化学品隐患 3
其他隐患* 12

*其他危险包括吞咽危险、过敏危险、爆炸危险、吸入危险、勒死危险、环境危险、窒息危险、皮肤刺激危险和视力损害,且发生次数少于3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食品接触材料 11
电器 4
文具 6
工具及五金件 10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3
玩具和儿童用品 5
体育用品/器材 7
其他类别* 14

*其他类别包括家具、旅行用品、宠物用品、鞋类、防护设备、建筑产品、家居用品、家电和户外生活用品,且发生次数不超过3次。


省市 出现次数
安徽 24
新疆 2
江西 1
四川 10
上海 5
江苏 5
湖北 2
广东 1
天津 1
内蒙古 1
福建 5
南昌 1
北京 1
黑龙江 1

完整列表请点击 这里


七月法规资讯协助专家

Vivian Chan

Alex Hui

Carol Gao

Vincent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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