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023 法规与监管回顾

北美新闻

美国: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更新了床旁婴儿床安全标准最终规则(16 CFR 1222)

2023年2月6日,CPSC收到ASTM通知,ASTM F2906床旁婴儿床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已更新为2023年版本。

CPSC已发布直接最终规定,更新床旁婴儿床的强制性标准,其中引用了床旁婴儿床自愿性标准ASTM F2906-23的新版本。

该规定将于2023年8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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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旁婴儿床标准ASTM F2906包含测试方法、性能要求以及警告标签和说明文献的要求。

ASTM F2906标准于2019年重新获得批准,并于2022年和2023年进行了更新。

在整个2022年,该标准的重要修订包括以下内容:

-5.6节:修改了成人床附近护栏的高度要求,以便对可以从摇篮床转换为床旁婴儿床的新型床旁婴儿床样式做出回应。

-8.3.4节:修改了陪伴床旁婴儿床所需的指导文献信息,以适应第5.6节的变化。

在整个2023年,该标准的重要修订包括以下内容:

-5.6节:进一步修订了固定护栏高度要求的豁免情况,因为之前的版本可能被解读为允许固定下侧护栏位于成人床垫上方,如果婴儿的颈部被裸露的滑轨卡住,则会造成勒颈危险。

在收到ASTM通知,ASTM F2906床旁婴儿床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更新至2023年版本后,CPSC发布了床旁婴儿床强制性标准直接最终规则,其中引用了ASTM F2906-23;该规定将于2023年8月5日生效。


美国: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已发布直接最终规定,采用商务部关于玩具、仿制品和仿制枪支标识的规则来创建一个新部分“16 CFR 1272”

2023年5月11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一项直接最终规定,为联邦规则汇编“玩具、仿制品和仿制枪支标识”创建一个新部分“16 CFR 1272”。新部分1272实质上采用了15 CFR第272部分中的商务部法规。

该规则将于2023年6月2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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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总统签署《联邦能源管理改进法案更新》使其成为法律后,监管玩具、仿制品和仿制枪支标识的权力从商务部转移至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

新制定的16 CFR 1272于2023年5月11日发布并于2023年6月26日生效,适用于具有枪支外观、形状和/或配置并在1989年5月5日或之后生产和制造的玩具、仿制品和仿制枪支,适用于:

(a)非射击收藏仿古枪支;

(b)传统B-B、彩弹或颗粒发射气枪,通过压缩空气、压缩气体或机械弹簧作用或其任何组合的力量发射射弹,如ASTM F589-85“非火药枪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中所述;

(c)具有枪支外观、形状和/或构造的装饰性、观赏性和微缩物品,包括那些设计为在桌子上展示或佩戴在手镯、项链、钥匙链等上的物品,前提是这些物品的高度不超过三十八(38)毫米,长度不超过七十(70)毫米,该长度测量值不包括任何枪托长度测量值。

以下标识已获得CPSC批准:

(a)火焰橙(AMS STD 595A–17颜色12199)或比AMS标准色号规定的颜色更亮的橙色,实心塞作为整个装置的组成部分永久固定在枪管的枪口端,凹进深度距离枪管枪口端不超过6毫米。

(b)火焰橙(AMS STD 595A–17颜色12199)或比AMS标准色号规定的颜色更亮的橙色,标识永久贴在枪管的外表面,从枪口端覆盖枪管的圆周,深度至少为6毫米。

(c)完全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的设备的构造,允许清楚无误地观察设备的全部构成。

(d)设备整个外表面的着色,有白色、亮红色、亮橙色、亮黄色、亮绿色、亮蓝色、亮粉色或亮紫色,可以采用其中一种颜色,也可作为主要颜色与任何花纹的其他颜色组合使用。

(e) SAE AMS STD 595A–17,政府采购中使用的颜色,于2017年2月10日获得批准,经美国联邦政府官方公报署长根据5 U.S.C.552(a)、《信息自由法》和1 CFR第51部分批准,通过引用并入本节。


美国:俄勒冈州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和PFAS

俄勒冈州颁布了一项新法律SB 543,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并禁止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

新法律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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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8日,俄勒冈州州长签署了SB 543号法案使其成为法律,禁止销售或分销任何含有故意添加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食品容器。此外,新法律禁止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容器和包装填充物。

下面列出了该禁令的要点:

  范围 要求
PFAS 食品容器(包括碗、盘、杯子、盖子、翻盖容器或其他容器等) 禁止销售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食品容器
聚苯乙烯泡沫 聚苯乙烯泡沫容器 禁止销售或分销这些产品
聚苯乙烯泡沫包装填充物 禁止销售或分销这些产品
食品供应商使用的聚苯乙烯泡沫容器 禁止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容器向消费者销售、提议销售、提供或分发预制食品

新法律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美国:明尼苏达州限制某些产品中的PFAS和重金属

明尼苏达州颁布了一项法律,监管多种产品中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以及重金属。与PFAS相关的要求将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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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4日,明尼苏达州州长签署了(HF 2310)法案使其成为法律(明尼苏达州会议法,第60章)。该法律禁止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并对各种产品中的铅和镉进行限制。

新法规定了PFAS禁令的不同实施阶段:

  • 自2025年1月1日起,禁止在特定产品(例如地毯、儿童产品等)中有意添加PFAS。
  • 2026年1月1日或之前,有意添加PFAS的产品制造商将需要向州污染控制机构(PCA)专员提交一份包含产品报告要求的通知。如果制造商未能披露所需信息,此类产品将被禁止销售、许诺销售或分销,并且可能会被收取费用。
  • 自2032年1月1日起,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其他产品将被禁止,除非PCA专员确定PFAS的使用是不可避免的。

除PFAS外,该法律还扩大了玩具、珠宝、服装和鞋类等某些产品中重金属(铅和镉)的限制范围。与此同时,新法律分别废除了2022年明尼苏达州法规第325E.389部分第325E.3891部分中有关“珠宝中的铅”和“儿童珠宝中的镉”的规定。

下表列出了此新法律的要点。

物质 产品范围 要求/限制 生效日期
PFAS
  • 毛毯或地毯
  • 清洁产品
  • 炊具
  • 化妆品
  • 牙线
  • 织物处理
  • 青少年用品
  • 经期产品
  • 纺织品软装
  • 滑雪板蜡
  • 软垫家具
禁止有意添加 2025年1月1日
PFAS
  • 任何产品
有意添加PFAS的产品制造商应向PCA专员通报以下信息:
- 产品描述
- 在产品中使用PFAS的目的
- 制造商的联系信息
- 要求提供的其他额外信息
2026年1月1日或之前
PFAS
  • 任何产品
禁止有意添加,除非PCA专员确定在产品中使用PFAS是不可避免的 2032年1月1日
铅和镉
  • 粉笔、蜡笔、颜料和其他美术用品
  • 服装、鞋类、头饰和配饰
  • 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
  • 服装、服装配饰以及儿童和季节性派对用品
  • 工艺用品和珠宝制作用品
  • 杯子、碗和其他食品容器
  • 指尖陀螺
  • 珠宝
  • 钥匙、钥匙链和钥匙圈
  • 户外游戏用品
  • 玩具装置和游乐设施
  • 锅碗瓢盆
  • 拼图、棋盘游戏、纸牌游戏和类似游戏
  • 学习用品
  • 玩具
铅含量≤ 90 ppm (0.009%)
镉含量≤ 75 ppm (0.0075%)

注意:
  • 如果联邦法律优先于监管,则含铅和/或镉的产品可获豁免
  • 如果相关机构要求,必须提供证明合规性的信息
2023年8月1日

(根据明尼苏达州法规第645.024条,未规定生效日期的法律将于最终颁布后的8月1日生效。)

美国:华盛顿州启动了《无毒化妆品法案》

华盛顿州颁布了一项法律,禁止在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中使用有毒成分。该限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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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华盛顿州州长签署了有关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中有毒化学品使用的法案(HB 1047)使其成为法律,也称为无毒化妆品法案。该法律旨在消除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使用,以保护消费者和环境。该法律是迄今为止该国监管健康和美容产品中有毒化学物质的最严格的州法律。

根据《无毒化妆品法案》的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州内制造、故意销售、提议销售、分销或分发以供使用包含以下故意添加成分的任何化妆品:

  • 邻苯二甲酸酯(邻苯二甲酸的酯类)
  • 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
  • 甲醛(CAS编号50-00-0)和相关部门确定的释放甲醛的化学品
  • 亚甲基二醇(CAS编号463-57-0)
  • 汞和汞化合物(CAS编号7439-97-6)
  • 三氯生(CAS编号3380-34-5)
  • 间苯二胺及其盐(CAS编号108-45-2)
  • 邻苯二胺及其盐(CAS编号95-54-5)

此外,该法律还禁止有意添加铅或铅化合物,以及无意添加铅或铅化合物(含量为1 ppm或以上)。该限值比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唇部化妆品和外用化妆品中铅的指导草案所建议的限值严格10倍。

值得注意的是,生态部确定的前十种释放甲醛的化学品要到2026年1月1日或之后才会生效,更多释放甲醛的化学品可能会在2027年1月或之后确定并强制执行。

自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月1日,州内零售商可以销售现有库存的化妆品。


美国召回汇总(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在美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网站上的CPSC近期产品召回中(每日更新)。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美国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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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割伤隐患 5
受伤隐患 4
灼伤隐患 4
铅中毒隐患 2
冲击隐患 2
跌落隐患 2
火灾隐患 1
中毒隐患 1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体育用品/器材 3
家电 2
玩具和儿童用品 2
食品接触材料 2
家具 2
家居用品 2
工具及五金件 1
电器 1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1
防护装备 1
配件 1
医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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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召回汇总(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在加拿大,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的加拿大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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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受伤隐患 6
微生物隐患 5
过敏风险 4
火灾隐患 3
灼伤隐患 3
跌落隐患 2
化学品隐患 1
卡压隐患 1
呛噎隐患 1
勒颈隐患 1
割伤隐患 1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食品 9
家居用品 4
电器 2
家具 2
体育用品/器材 2
珠宝 1
家电 1
玩具和儿童用品 1
工具及五金件 1
配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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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新闻

巴西:巴西发布了食品接触纤维素材料中颜料的新标准

2023年5月22日,巴西卫生部/国家卫生监督局/大学委员会发布了有关食品接触纤维素材料中颜料标准的RDC 798号新决议。

这项新决议将于2023年11月2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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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2日,巴西卫生部/国家卫生监督局/大学委员会发布了RDC 798号新决议。如RDC 798号所述,本决议修订了2016年6月29日的RDC第88号决议,第88号决议批准了有关与食品接触的纤维素材料、包装和设备的技术法规以及其他措施。

除了RDC 88号要求的“根据BS EN 646‘用于与食品接触的纸和纸板 — 染色纸和纸板的色牢度测定’进行测试时,颜料和染料不能迁移的标准”之外,新决议还要求产品在根据BS EN646测试时符合5级灰度。

这项新决议将于2023年11月22日生效。


大洋洲新闻

澳大利亚召回汇总(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在澳大利亚,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澳大利亚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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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死亡风险 17
呛噎隐患 16
灼伤隐患 10
受伤隐患 9
窒息隐患 6
电击隐患 1
割伤隐患 1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玩具和儿童用品 6
电器 4
文具 4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2
工具及五金件 2
家具 1
户外生活用品 1
宠物用品 1
体育用品/器材 1
家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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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新闻

英国:2023年5月31日0083/23号出版物的通知,设计用于在特定电压限制内使用以支持英国商业和贸易部颁发的2016年电气设备(安全)条例(S.I. 2016/1101)电气设备标准参考

如2023年5月31日0083/23号出版物的通知所述,设计用于在特定电压限制内使用以支持2016年电气设备(安全)条例(S.I. 2016/1101)的电气设备标准参考:

  • - 第0083/23号通知的附录I的第1部分中列出的标准参考是第0079/23号通知的附录I的修订;
  • - 第0083/23号通知的附录II的第1部分中列出的标准参考是第0079/23号通知的附录II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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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1日0083/23号出版物的通知,设计用于在特定电压限制内使用以支持英国商业和贸易部颁发的2016年电气设备(安全)条例(S.I. 2016/1101)电气设备标准参考。

  • (1) 本通知附件I的第1部分列出了附加标准参考作为对通知0079/23附件1的修订,例如EN 60598-2-11:2013 + A1:2022、EN 62423:2012 + A11:2021 + A12:2022、EN 60335-2-30:2009 + A1:2020 + A11:2012 + A12:2020 + A13:2022 + A2:2022 + AC:2010 + AC:2014。

    本通知附件I的第2部分列出了支持S.I. 2016/1101第2A条的标准参考的完整列表。
    附录I已于2023年5月31日生效。

  • (2) 本通知附录II第I部分列出了自表中所列日期起将从出版物中移除的附加标准,这些标准中的每一项,无论内容如何,都将在相关日期当日或之后无效,例如EN 60598-2-11:2013、EN 62423:2012 + A11:2021、EN 60335-2-30:2009 + A1:2020 + A11:2012 + A12:2020 + AC:2010 + AC:2014。

    本通知附件II的第2部分列出了将从出版物中删除的标准的完整列表。

欧盟根据REACH附录XVII扩大了PVC中铅的限制范围

今年5月,欧盟(EU)发布了一项法规,修订了REACH附录XVII第63条中铅及其化合物的限制。最新修订限制物品中PVC聚合物和共聚物中的铅含量应低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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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欧盟(EU)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法规法规(EU) 2023/293,修订了1907/2006号法规(EC)第63条“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附录XVII对铅及其化合物的限制,将材料范围扩大到氯乙烯(PVC)的聚合物和共聚物。最新修订将PVC中的铅含量限制为低于0.1%。

新限制将于2024年11月29日起生效,但某些应用范围可豁免。下表详细列出了这些限制。

限制范围 由氯乙烯(PVC)聚合物或共聚物生产的制品
限制 < PVC材料重量的0.1%
豁免
  1. 现行立法所涵盖的物品可获豁免:
    • - 第1段(根据REACH附件XVII第63条第2段至第5段)以及第7段(根据REACH附件XVII第63条第8段和第10段)所涵盖的物品
    • - 1934/2004号法规(EC)所涵盖的食品接触材料
    • - 2011/65/EU号指令(RoHS修订)所涵盖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 - 94/62/EC所涵盖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
    • - 2009/48/EC号指令所涵盖的玩具
  2. 2023年5月28日之前,允许在铅酸电池中使用PVC-二氧化硅隔板
  3. 2025年5月28日之前,允许使用含有回收柔性PVC的PVC制品
  4. 在2033年5月28日之前允许某些PVC制品含有回收硬质PVC,前提是回收硬质PVC的铅含量低于1.5%。此类含有回收硬质PVC的PVC制品是型材和片材,用于:
    • 建筑和土木工程中的特定应用;
    • 甲板和露台;
    • 特定的室内建筑应用和某些多层管道和配件(第18 a-f条)
  5. 如果供应商的PVC制品包含的回收硬质PVC的铅含量在0.1%或以上,他们应在制品上提供“含有 ≥ 0.1%铅”的声明(请注意,如果无法在制品本身上添加此声明,则可以将该声明放置在制品包装上)。
  6. 要求含有回收硬质PVC的PVC制品供应商向国家执法机构提供文件,以证实有关这些制品中PVC回收来源的声明。

欧洲召回汇总(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在欧洲,一旦发现非食品类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Safety Gate系统中(每周更新)。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欧洲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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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化学品隐患 205
受伤隐患 41
勒颈隐患 34
电击隐患 33
呛噎隐患 18
灼伤隐患 12
火灾隐患 6
视力损伤 6
微生物隐患 4
其他隐患* 7

*其他隐患包括听力损害、健康风险隐患和割伤隐患,且发生次数少于4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140
玩具和儿童用品 51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37
电器 36
体育用品/器材 14
户外生活用品 13
家电 11
珠宝 11
鞋类 6
防护装备 5
其他类别* 13

*其他类别包括化学品、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附件、汽车组件、家具、工具和五金件、机械、配件、建筑产品和文具,且发生次数不超过5次。


通报国家/地区 出现次数
意大利 135
瑞典 49
罗马尼亚 35
捷克 20
丹麦 12
法国 11
德国 10
波兰 10
爱尔兰 8
匈牙利 8
芬兰 7
塞浦路斯 7
其他国家/地区* 25

*其他国家/地区包括荷兰、立陶宛、马耳他、斯洛伐克、奥地利、希腊、比利时、克罗地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卢森堡,且发生次数少于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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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

中国:发布了新产品国标FZ/T 08002-2022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生儿纺织产品的新行业标准(FZ/T 08002-2022)。2022年列入我国批准的行业标准第10号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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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生儿纺织产品的新行业标准(FZ/T 08002-2022)。此标准适用于出生至28天的新生儿纺织产品,包括服装、袜类(脚套)、帽子、肚兜、手套、毛巾、襁褓(被子)、睡袋、床上用品等。

要求:产品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标识要求和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纤维含量
  • 化学要求(甲醛、偶氮染料、铅(Pb)和总镉(Cd)总含量、邻苯二甲酸盐、可萃取重金属含量)
  • pH值
  • 气味
  • 可燃性
  • 饰带和下摆束带
  • 附件的锋利度和附着强度
  • 吸收
  • 纤维层
  • 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水洗、耐水、耐唾液、耐摩擦、耐奶汁)
  • 缝合强度
  • 带拉断力
  • 外观质量
  • 断裂缝纫针的残留
  • 填充材料(衬垫):GB 31701婴幼儿纺织产品A类和GB 18383包含填充材料的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重要事项:

  • 新生儿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应采用柔软、浅色的棉质材料
  • 新生儿服装不应在织物上使用拉绒/桃色饰面
  • 经过涂层、涂料染色/印花、抗菌、阻燃等功能性处理的织物不得用于新生儿纺织产品
  • 新生儿纺织产品不得使用羽绒填充材料

这项新行业标准于2022年列入我国批准的行业标准第10号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发布了新产品国标GB/T 41902-2022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哺乳装国家标准(GB/T 41902-2022)。2022年列入我国批准的国家标准第13号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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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哺乳装国家标准(GB/T 41902-2022)。此标准适用于护理服、哺乳服、哺乳罩、哺乳披肩及其他辅料。

要求:产品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标识要求和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纤维含量
  • 化学要求(甲醛、偶氮染料、铅(Pb)和总镉(Cd)总含量、邻苯二甲酸盐、可萃取重金属含量)
  • pH值
  • 气味
  • 断裂缝纫针的残留
  • 附件的锋利度
  • 洗涤后的尺寸变化和外观
  • 抗起球性
  • 撕裂强度
  • 缝合强度
  • 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水洗、耐摩擦、耐唾液、耐奶汁、拼接互染)
  • 纤维层
  • 外观质量

重要说明:

  • 所使用的材料和产品设计要求符合本标准第5.1节安全要求

这项新产品标准于2022年列入我国批准的国家标准第13号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召回汇总(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在中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每日更新)。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中国的召回事件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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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电击隐患 11
健康风险隐患 8
安全风险隐患 7
受伤隐患 7
火灾隐患 6
视力损伤 4
窒息隐患 4
割伤隐患 3
灼伤隐患 2
跌落隐患 2
其他隐患* 4

*其他隐患包括微生物隐患、皮肤刺激风险、刺破隐患和化学品隐患,且发生次数少于2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电器 11
文具 8
食品接触材料 7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5
玩具和儿童用品 4
家电 3
家具 3
家居用品 1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和配件 1
珠宝 1

省/自治区/直辖市 出现次数
安徽 11
广东 7
湖南 7
四川 4
内蒙古 3
江苏 3
上海 2
福建 2
浙江 2
湖北 2
河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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