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023 法规与监管回顾

北美新闻

美国: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以及含有此类电池的消费品的安全标准和通知要求

2023年2月9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提出了一项规则,为包含或设计为使用一个或多个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上的电池盒制定了性能要求,以及为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以及含有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指定了警告标签。
在该规则于美国联邦政府官方公报中发布180天(2023年8月)后制造或进口的所有含有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玩具产品除外)以及所有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都应遵守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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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里斯法》的要求,为了消除或充分降低6岁及6岁以下儿童因摄入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而受伤的风险,CPSC提议修订联邦规则汇编(CFR)第16篇,增加16 CFR第1263部分 — 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以及含有此类电池的消费品的安全标准和通知要求。

此规则中包括了以下要求:

  1. 包含可拆卸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的性能要求:
    1. 在第1263.3节的第(d)款中描述的可接触性测试期间,绝不能够接触到消费品中的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
    2. 必须使用第1263.3节的第(b)(2)款中指定的方法固定电池盒,且必须满足第1263.3节的第(e)款中所述的性能测试,包括先决条件测试(例如应力消除和电池更换)和非正常工作测试(例如,跌落测试、冲击测试、挤压测试、压缩测试、扭曲测试和拉伸测试)
  2. 包含不可拆卸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的性能要求:
    1. 必须符合第1点中所列的要求
    2. 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必须通过焊接、铆钉等紧固件或等效方法来固定,并通过第1263.3节的第(f)款的安全性测试
  3. 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包装的警告标签要求:
    1. 主要展示面上必须包括第1263.4节的第(b)(1)款的图4中所示的警告
    2. 如果空间不够,主要展示面上应包括第1263.4节的第(b)(2)款的图5中所示的警告,并且辅助展示面上应包括第1263.4节的第(b)(2)款的图6中所示的警告

    3. 主要展示面或辅助展示面上必须包括第1263.4节的第(b)(3)款中规定的安全相关声明;此要求不适用于单独包装在与消费品分开的包装盒中的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
  4. 包含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的包装的警告标签要求
    1. 主要展示面上必须包含第1263.4节的第(c)(1)款的图7中所示的警告
    2. 如果空间不够,主要展示面上必须包括第1263.4节的第(c)(3)款的图8中所示的警告,并且辅助展示面上必须包括第1263.4节的第(c)(3)款的图9中所示的警告
    3. 如果消费品没有包装,则第1263.4节的第(c)(1)款的图7中所示的警告必须用吊牌或不干胶标签贴在消费品上
    4. 消费品包装的主要展示面或辅助展示面上必须包括第1263.4节的第(c)(5)款中提到的文字,如果未提供包装,则要在附带吊牌或不干胶标签上包括这些文字
  5. 包含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的警告标签要求
    1. 消费品上必须标示第1263.4节的第(d)(1)款的图10中所示的警告
    2. 如果空间有限,则产品展示面上必须有第(d)(2)款的图11中所示的图标,且必须在随附的印刷材料(例如,操作说明书、手册、插页或吊牌)中展示该图标
    3. 如果产品太小,则产品的包装必须包含上述第4点中规定的警告标签,或者必须使用吊牌或不干胶标签,上面有第1263.4节的第(c)(1)款的图7中指定的完整标签
  6. 包含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随附的操作说明书/手册
    1. 如果提供了操作说明书或手册,则必须包括第1263.4节的第(c)(1)款的图7中所示的警告标签以及第1263.4节的第(e)款中所述的警告声明
    2. 如果未提供操作说明书或手册,则消费品包装的主要展示面或辅助展示面上必须有第6) a)点中的警告要求;如果消费品未提供包装,则附带的吊牌或不干胶标签上必须包含该警告要求
  7. 在线信息
    1. 对于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产品描述、产品图像或产品价格旁边应包括第1263.4节的第(b)(1)款的图4中的警告
    2. 对于包含纽扣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产品描述、产品图像或产品价格旁边应包括第1263.4节的第(c)(1)款的图7中的警告

此外,在16 CFR第1112.15部分中增加了16 CFR第1263部分,这意味着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必须获得认证,将16 CFR第1263部分添加到他们的测试范围中,以便评估上述要求的合规性性。

制造商和分销商应评估产品,以确保符合这些新确定的要求。


美国产品召回汇总(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在美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网站上的CPSC近期产品召回中(每日更新)。下面汇总了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美国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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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灼伤隐患 11
受伤隐患 7
跌落隐患 3
呛噎隐患 3
卡压隐患 3
碰撞风险 2
火灾隐患 3
其他隐患* 8

*其他危险包括 微生物隐患、冲击隐患、化学品隐患、倾倒隐患、死亡隐患、淹溺隐患、窒息隐患和割伤隐患,且发生次数少于2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9
化学品 1
防护装备 1
家具 4
玩具和儿童用品 2
电器 2
体育用品/器材 5
户外生活用品 1
家电 1
工具及五金件 2
家居用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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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产品召回汇总(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在加拿大,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下面汇总了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加拿大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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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灼伤隐患 2
过敏风险 11
微生物隐患 8
火灾隐患 4
呛噎隐患 2
冲击隐患 1
卡压隐患 1
跌落隐患 2
受伤隐患 2
淹溺隐患 1
电击隐患 1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1
食品 18
化学品 1
家具 2
玩具和儿童用品 2
防护装备 1
电器 2
家电 1
体育用品/器材 3
工具及五金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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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新闻

澳大利亚产品召回汇总(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在澳大利亚,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下面汇总了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澳大利亚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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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呛噎隐患 6
受伤隐患 10
灼伤隐患 5
健康风险隐患 1
倾倒隐患 1
火灾隐患 2
窒息隐患 3
眼睛刺激风险 2
皮肤损伤 2
过敏风险 2
淹溺隐患 2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1
玩具和儿童用品 7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2
汽车部件 2
家电 1
电器 2
化学品 3
体育用品/器材 2
防护装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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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新闻

欧盟委员会就PFHxS及其相关化合物的限制提案启动了意见征询

欧盟委员会(EC)就根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重铸法规限制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盐化合物及PFHxS相关化合物的提案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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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9日,欧盟委员会(EC)就根据“(EU) 2019/2021号法规的附件I第一部分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重铸法规”限制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盐化合物及PFHxS相关化合物的提案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询。欧盟在根据《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化学物质)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作出的内部承诺中提出了此提案。对于拟议法规的意见收集将持续到2023年3月9日。该提案已经推迟,原计划于2022年第四季度采纳。

下面列出了拟议法规的要点:

物质名称 范围 限制
PFHxS及其盐化合物 物质、混合物或物品 ≤ 0.025 mg/kg
PFHxS相关化合物 ≤ 1 mg/kg(所有PFHxS相关化合物的总含量)
PFHxS及PFHxS相关化合物 泡沫灭火剂混合物 ≤ 0.1 mg/kg(在实施这项修正法规后的三年内进行审查,以期降低限制)

ECHA发布了针对PFAS的限制提案

2023年2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了关于限制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提案,并提供了提案制定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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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了关于限制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提案,PFAS是一个独特的系列,包括大约10,000种在环境中非常持久的物质。已经给出了两个不同限制提案的详细时间表。其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科学委员会(SEAC)现在将开始评估该提案。为期六个月的意见征询预计将于2023年3月22日开始。

限制提案由丹麦、德国、荷兰、挪威和瑞典这五个欧盟国家当局编制,旨在保护人类和环境。

该提案将PFAS定义为“含有至少一个全氟化甲基(–CF3)或亚甲基(–CF2–)碳原子的任何物质(没有附着任何H/Cl/Br/I)”。

下面列出了此PFAS限制提案的一些重要计划时间表

行动 时间表
为期六个月的意见征询开始 2023年3月22日
在线信息会议,说明限制流程 2023年4月5日
为期六个月的意见征询结束 2023年9月22日
RAC和SEAC的意见 2024
委员会决定和生效 2025
限制生效 2026或2027

下表显示了拟定限制的要点,有两个选项。

限制选项 范围 要求 备注
选项1 全面禁止 禁止
  • 在18个月的过渡期后生效
  • 无豁免
选项2 物质本身 禁止
  • 在18个月的过渡期后生效
  • 过渡期后的豁免期为5年或12年
  • 无限期豁免仅限特定用途
其他物质、混合物或物品的成分 任何被定为目标的PFAS(聚合物PFAS除外) ≤ 25 ppb
被定为目标的PFAS(聚合物PFAS除外)总量 ≤ 250 ppb
PFAS(包括聚合物PFAS)≤ 50 ppm*

*如果氟总含量超过50mg/kg,且如果执法当局要求,则需要提供以PFAS或非PFAS含量来测量的氟含量证明


ECHA对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的第29次更新启动了公众意见征询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启动了SVHC候选清单第29次更新的公众意见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期将于2023年4月3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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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启动了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第29次更新的公众意见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期将于2023年4月3日结束。有两种化学物质已被提议列为SVHC,征询公众意见。如果这两种提议的物质被确定为SVHC,则会使候选清单中的SVHC条目总数达到235项,预计将于2023年6月或7月最终确定。

2种拟议SVHC物质详情如下:

名称 CAS编号 纳入原因 可能用途
双(4-氯苯基)砜(BCPS) 80-07-9 非常持久和生物累积到非常高(REACH Article 57 e)
  • 主要用作聚合物(例如聚醚砜、聚砜、聚苯砜)制造的单体
  • 用作橡胶生产用含氟聚合物的添加剂
  • 用于农产品
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氧化膦 75980-60-8 生殖毒性(REACH Article 57 c)
  • 用于光化学品、油墨和调色剂、涂料产品、粘合剂和密封剂、聚合物和填料、油灰、石膏和造型粘土
  • 可以在基于织物、纺织品和服装、纸张和塑料的材料中找到

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修订食品接触塑料法规的提案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修订食品接触塑料法规的提案。提议的修订于2023年第二季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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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了23-0494号文件,该文件是欧盟委员会有关修订“第(EU) 10/2011号法规 – 针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附件I的法规草案。该提案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最近关于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新物质以及已获批准物质的用途的科学意见。

根据WTO文件和法规草案,拟议时间表如下所列:

  1. 接受公众意见的最终日期 – 2023年3月24日
  2. 拟议的采用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3. 拟议的发布日期 – 2023年4月3日
  4. 实施 –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20天后

法规草案包含对第(EU) 10/2011号法规附件I的几项重要更新,其中包括:

  1. 从欧盟清单上删除编号为96(未经处理的木粉和纤维)和121(水杨酸)的食品接触材料(FCM)物质的授权
  2. 替换了九种FCM物质编号,包括加强DBP(2.5倍)、BBP(5倍)和DEHP(2.5倍)的特定迁移限制(SML),并对群体物质的限制(总SML)提出了新要求。(详情见下表)
  3. 对FCM 1059(聚氯乙烯((R)-3-羟基丁酸-co-(R)-3-羟基己酸酯,PHBH))的规格作出调整
  4. 将FCM 1007 (二乙基[[3,5-双(1,1-二甲基)-4-羟苯基]甲基]磷酸酯)的使用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扩展到聚(乙烯 2,5-呋喃二甲酸乙二醇酯)(PEF)
  5. 添加五种新物质,包括:
    • FCM编号1078(磷酸三(2-乙基己基) 苯-1,2,4-三羧酸酯)
    • FCM编号1080(三乙醇胺-高氯酸酯,钠盐)二聚物
    • FCM编号1081(N, N-双(2-羟乙基)用饱和C16/C18脂肪酸部分酯化的硬脂胺)
    • FCM编号1082(磷酸,与2-甲基丙烯酸羟乙酯的混合酯)
    • FCM编号1083(二苯甲酮-3,3’,4,4’-四羧酸二酐)
  6. 替换了群体物质限制中的三个条目,包括考虑将DIBP列入群体物质限制第32号。根据群体物质限制第32号,DIBP(FCM编号1085)未列为授权物质。由于它用作聚合助剂,所以可以与其他邻苯二甲酸酯共存,因此包括在群体物质限制中,分配FCM编号1085。
  7. 在群体物质限制中增加了三个新条目,包括群体物质限制第36号,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和DIBP)的总量表示为DEHP当量。

比较第(EU) 10/2011号法规附件I中所列的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和DINP)的变化:

FCM编号 - 物质名称 当前限值 新的拟议限值
FCM编号157 –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SML = 0.3 mg/kg
编号为32的群体物质总SML限制
SML = 0.12 mg/kg
编号为32和36的群体物质总SML限制
FCM编号159 – BBP(邻苯二甲酸,苄基丁酯) SML = 30 mg/kg
编号为32的群体物质总SML限制
SML = 6 mg/kg
编号为32和36的群体物质总SML限制
FCM编号283 – DEHP(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 SML = 1.5 mg/kg
编号为32的群体物质总SML限制
SML = 0.6 mg/kg
编号为32和36的群体物质总SML限制
FCM编号728 – DINP(邻苯二甲酸,二元酯,主要使用饱和C8-C10支链一级醇,C9含量超过60%) 无SML要求
总SML = 9 mg/kg(DINP和DIDP的总和,群体物质限制编号26)
不可与FCM编号157、159、283或1085结合使用
总SML = 1.8 mg/kg(DINP和DIDP的总和,群体物质限制编号26)

备注:DIDP - 邻苯二甲酸,二元酯,主要使用饱和C9-C11支链一级醇,C10含量超过90%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欧盟委员会还提议,在本修正案生效前符合现行食品接触规定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在本修正案生效后可在18个月的过渡期内投放市场,并可在市场上销售,直至库存耗尽。


欧洲产品召回汇总(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在欧洲,一旦发现非食品类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Safety Gate系统中(每周更新)。下面汇总了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欧洲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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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化学品隐患 102
视力损伤 6
受伤隐患 36
灼伤隐患 11
电击隐患 10
火灾隐患 22
呛噎隐患 23
窒息隐患 6
勒颈隐患 10
割伤隐患 6
其他隐患* 11

*其他危险包括淹溺隐患、环境隐患、吸入隐患、健康风险隐患和卡压隐患,且发生次数少于3次。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珠宝 35
电器 14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24
体育用品/器材 11
家具 6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26
玩具和儿童用品 38
户外生活用品 10
化学品 6
鞋类 4
机械 5
防护装备 5
其他类别* 13

*其他类别包括工具和五金件、家居用品、文具、家用电器、配件和建筑产品,且发生次数不超过4次。


通报国家/地区 出现次数
意大利 36
法国 11
爱尔兰 10
立陶宛 11
德国 24
匈牙利 8
罗马尼亚 8
奥地利 5
芬兰 15
波兰 7
瑞典 31
拉脱维亚 6
其他国家/地区* 25

*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保加利亚、卢森堡、马耳他、比利时、捷克、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斯洛伐克、荷兰和希腊,且发生次数少于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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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

中国香港:儿童产品安全标准更新

中国香港政府启动了《玩具及儿童用品安全条例》第424章的更新,以实施相关标准机构颁布的最新儿童产品安全标准,这些标准适用于《条例》附表2中列出的儿童产品(附表2产品)。
生效日期为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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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及儿童用品安全条例》第424章规定,除非玩具或儿童用品符合《条例》附表1及2分别指明的任何一项安全标准所载的所有适用要求,否则任何人不得制造、进口或供应这些玩具或儿童用品。规定的标准是国际标准或主要经济体采用的标准。

中国香港政府启动了更新,2023年8月1日生效,这次更新就上文所述的四类附表2产品(儿童用品)修订了《条例》的附表2:

类别 现行指定标准 更新后的标准 标准变更汇总
家用双层床 ASTM F1427-21 ASTM F1427-21e1 修改警告标签,将标签上的“帮助防止”字样加粗
家用儿童安全背架 ASTM F1004-19 ASTM F1004-21 美国:CPSC更新了门和围栏安全标准的最终规则(16 CFR 1239)(qima.com)
家用儿童高脚椅和多用途高脚椅 ASTM F404-20 ASTM F404-21 美国: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婴儿学步车的最终规则(qima.com)
轮式儿童运输工具 ASTM F833-19 ASTM F833-21 美国:CPSC发布了婴儿推车的直接最终规则(qima.com)

中国:发布了新国标GB/T 43293-2022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鞋码国家标准(GB/T 43293-2022),取代了GB/T 3293.1-1998。国家标准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samr.gov.cn)
GB/T 43293-2022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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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GB/T 43293-2022 - 鞋码”适用于所有鞋子种类,取代了鞋码国标GB/T 3293.1-1998。它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生效。

与GB/T 3293.1-1988相比,主要更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更新了鞋码指示
    • 足长(必需)
    • 脚的线性宽度(必要时需要)
  2. 添加了世界鞋码的标记格式要求
  3. 添加了与其他国家鞋码的换算
    • 请参阅标准“GB/T 36935 鞋类 - 鞋号对照表”
  4. 删除了鞋码标签的字体高度要求
    • 要求遵循标准“QB/T 2673鞋类产品标识”

重要事项:

  • 这对已经符合现行标准GB/T 3293.1-1998的鞋码标签没有影响。符合现行标准GB/T 3293.1-1998的鞋码标签也将符合新标准GB/T 43293-2022的标记要求。

中国产品召回汇总(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在中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每日更新)。下面汇总了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中国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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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 出现次数
受伤隐患 1
割伤隐患 1
灼伤隐患 1
吞咽风险 1
电击隐患 3
缠结隐患 1
窒息隐患 2
健康风险隐患 1
安全风险隐患 3
割伤隐患 1
火灾隐患 1

产品类别 出现次数
工具及五金件 1
电器 4
玩具和儿童用品 3
文具 2
体育用品/器材 2
化学品 1

省市 出现次数
上海 6
湖南 2
北京 4
内蒙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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