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019 法规与监管回顾

北美新闻

ASTM标准更新

以下是最近更新的ASTM标准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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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IA/CFR会议 ASTM标准编号 详情
--- ASTM F3317-18a 婴儿地板座椅消费者安全标准规范
涵盖关于婴儿地板座椅的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 ASTM F659-2010 (2018) 滑雪和滑雪板护目镜标准规范
涵盖滑雪和滑雪板护目镜的最低要求(用于-非机动用途),提供合理程度的防雪防潮保护,防止眼睛或周围软组织受到冲击或侵入。
16 CFR 1217 ASTM F1821-18 儿童床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
制定关于儿童床设计和性能的消费者安全规范,包括标签和说明书资料要求。
--- ASTM F1967-18 婴儿沐浴座椅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
确定性能要求、测试方法和标签要求,以促进安全使用婴儿洗浴座椅。本规范的范围包括通常被称为沐浴圈椅的产品。婴儿洗澡使用的传统婴儿浴盆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 ASTM F1816-18 关于儿童上身外衣拉带的标准安全规范
为减少儿童(男孩和女孩)上身外衣(如夹克衫和运动衫等通常作为外套穿着的衣服)的拉带相关的勒杀和车辆拖拽危险,规定的性能标准。本标准涵盖的尺寸包括2T到12的颈部/风帽拉带和2T到16的腰部/臀部拉带。本规范不涉及全伸缩拉带的上身外衣。

美国加州环境卫生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对《65提案》列表增加新化学物质

2018年11月,美国加州环境卫生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在《65提案》列表中新增两种化学物质。新增的化学物质为:

  1. 龙胆紫(结晶紫)
  2. 六氢-1-亚硝基氮杂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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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政府认定新增化学物质会致癌,达到列入《65提案》的标准。化学物详情如下所示:

添加日期 化学物 物质数字识别号码(CAS No.) 毒性类型
2018年11月23日 龙胆紫(结晶紫) 548-62-9 癌症
2018年11月23日 六氢-1-亚硝基氮杂卓 932-83-2 癌症

美国加州环境卫生危害评估办公室审核眼镜中的双酚A

美国加州环境卫生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收到一份关于对美国视力协会(Vision Council)会员企业生产、分销或销售的某些眼镜产品中使用的双酚A(BPA)进行安全使用测定(SUD)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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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SUD涉及的眼镜产品包括眼镜、OTC老花镜、非处方太阳镜和安全眼镜。如果确认,指定的眼镜将不需要BPA的Prop 65警告声明,因为已经确定在指定的眼镜中暴露于BPA并不存在显著的出生缺陷或生殖损害的风险。眼镜产品如涉及Prop 65所列其他物质,则应包含Prop 65警告。

SUB目前处于30天公众评论期。如您制造、分销或出售该类眼镜产品或是相关方,可在2019年4月8日之前向OEHHA提交书面评论。


美国佛蒙特州提议修订CHCC清单

2019年1月2日,佛蒙特州政府宣布提议对高度关注化学物质(CHCC)清单增加20种化学物质并修改相关报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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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完善了披露和报告有意添加到儿童产品中的有毒物质的要求。这一新提案建议增加20种新化学物质。一旦提案规定生效,儿童产品制造商需报告相关化学物质存在情况。

提案修订将在2019年2月8日之前接受评论。


美国阿拉斯加州建议禁止在家具和青少年产品中使用阻燃剂

2019年1月15日,美国阿拉斯加州提议Bill AO No. 2019-15,禁止制造和销售某些包含阻燃剂的消费品,包括儿童产品、玩具和家具等 。该提案还出台了针对制造商的标签要求,即需声明相关产品不含有被禁止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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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拟议法案,下列阻燃剂浓度如在1000 ppm以上,将于2020年1月1日后被禁止用于家具及青少年产品:

  • 卤化、有机磷、有机氮或纳米级阻燃剂
  • 五溴或八溴联苯醚、十溴联苯醚
    醚(多溴二苯醚)或十溴二苯醚
  • 根据《加利福尼亚卫生和安全准则》第105440节定义为“指定化学品”的化学品;
  • 华盛顿州生态学部儿童高度关注的化学品清单中列出的化学品,被确定为阻燃剂或作为阻燃剂增效剂列入清单。

涵盖的所有产品都需加贴标签,以按照下列要求声明是否存在阻燃剂:

  • “本产品原料包含[或不包含]添加阻燃剂。”

计划于2019年2月12日进行公众咨询,听取公众对该法案的意见。


召回案件总结 - 美国(最后更新日期:2018年12月20日)

在美国,如发现消费者产品有危险,产品将被召回并公布在CPSC网站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CPSC) Recent Recalls(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最近召回产品)部分,该网站每天更新。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的美国产品召回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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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次
火灾危险 24
烧伤危险 23
受伤危险 23
跌落危险 21
窒息危险 13
割伤危险 11
其他危险* 42
*其他危险包括引起不良健康问题、化学危险、撞击危险、碰撞危险、溺水危险、电击危险、触电危险、诱捕危险、爆炸危险、功能故障、冲击危险、中毒危险和勒死危险,频次低于10。
产品类别 频次
体育用品/设备 21
家具 15
玩具和儿童用品 13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用纺织品 12
家用电器(吹风机、熨斗等) 11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设备和配件 11
其他类别^ 49
^其他类别包括照明设备、蜡烛和燃烧产品及配件、儿童产品、家用化学品、化妆品/身体护理产品、食品接触材料、鞋类、家居用品(非食品接触)、珠宝、腕表或其他时尚配饰、儿童用品、包装、个人防护设备、营养补充品以及频次小于15的工具和五金器具。

完整列表请点击 这里


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修订帐篷条例

2019年1月2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知,提议修订现行帐篷条例(SOR/2016-185) 及相关的玩具条例 (SOR/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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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消费者所购帐篷的易燃性风险,加拿大卫生部正考虑将针对帐篷的现行易燃性和标签要求替换为新的加拿大国家标准:CAN/CGSB-182.1帐篷的易燃性和标签要求。目前,游戏帐篷未包含在CAN/CGSB-182.1范围内,但这些产品的新要求拟将其添加到玩具条例中。

提案修订将在2019年3月23日之前接受评论。


加拿大公布关于新石棉条例的指南

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协会发布了一份指南,澄清了石棉的定义和消费品允许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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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10月,加拿大相关部门发布规定SOR/2018-196,旨在管控加工石棉纤维及含石棉消费品的制造、进口、销售及使用。(参见监管概要:2018年12月)。根据该规定,禁止石棉含量大于痕量的消费品。

在指导文件中,石棉定义为:

  • 阳起石
  • 直闪石
  • 铁石棉
  • 温石棉
  • 青石棉
  • 透闪石

测试结果可证明石棉含量超过痕量,即石棉含量等于或大于0.1%,并同时具备以下两种特征:

  1. 纤维长度大于5 µm,平均纵横比大于3:1。应确定纤维(而非纤维束)的纵横比;且
  2. 极细原纤维,宽度小于3µm

加拿大马尼托巴省撤销床上用品及其他软垫或填料类产品条例

2019年1月24日,马尼托巴省政府发布通知,撤销床上用品及其他软垫或填料类产品条例78/2004。马尼托巴省成为继安大略省之后第二个撤销软垫或填料类产品条例的加拿大省。(参见监管概要: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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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监管负担,从2020年1月1日起,床上用品及其他软垫和填料类产品的制造商、装修商和家庭业余爱好/手工人员无需在马尼托巴登记或达到标签要求。消费者保障办事处会继续执行有关条例,直至撤销为止。

计划在魁北克省销售的软垫及填料类产品仍需履行该省必要的标签要求。


欧洲新闻

欧盟建议修订玩具中的铝要求

2018年12月10日,欧盟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修订提案,加强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关于铝迁移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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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拟议修订,铝迁移的限制降低如下:

材料 I类 - 干燥、易碎、粉末状或柔韧的玩具材料 II类 - 液体或黏性玩具材料 III类 - 报废玩具材料
现行铝限制(mg/kg) 5,625 1,406 70,000
拟议新的铝限制(mg/kg) 2,250 560 28,130

欧盟建议限制某些玩具中的甲醛

2018年12月18日,欧盟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修订提案,对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引入甲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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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提案为拟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拟放置在口中的其他玩具设立了三项甲醛限制水平:

材料 要求 建议甲醛限制
聚合物玩具材料 甲醛(迁移) 1.5 mg/L
树脂粘合木玩具材料 甲醛(释放) 0.1 ml/m3
纺织品玩具材料 甲醛(含量) 30 mg/kg
皮质玩具材料 30 mg/kg
纸质玩具材料 30 mg/kg
水基玩具材料 10 mg/kg

ECHA提议将六种SVHC纳入REACH法规授权清单

2019年1月15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附件十四建议,拟将六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纳入第1907/2006条例化学品的登记、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附件十四授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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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加入授权清单的六种高度关注物质详情如下:

物质 CAS编号 EC 编号 SVHC相关的内在性质
2,2-二(4-羟基苯基)-4-甲基戊烷 6807-17-6 401-720-1 生殖毒性
苯并[k]荧蒽 207-08-9 205-916-6 致癌性
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
强持久性和强生物蓄积性(vPvB)
荧蒽 206-44-0 205-912-4 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
强持久性和强生物蓄积性(vPvB)
85-01-8 201-581-5 强持久性和强生物蓄积性(vPvB)
嵌二萘 129-00-0 204-927-3 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
强持久性和强生物蓄积性(vPvB)
1,7,7-三甲基-3-(苯亚甲基)双环[2,2,1]庚-2-酮 15087-24-8 239-139-9 内分泌干扰性

欧盟批准食品接触塑料条例修正案

2019年1月10日,欧盟公布Regulation (EU) 2019/37,修订Regulation (EU) No. 10/2011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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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正案,三种新物质获批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

  • 3-羟基丁酸和3-羟基乙酸的共聚聚酯(CAS 147398-31-0)
  • 碳酸二甲酯(CAS 616-38-6)
  • 异丁烷(CAS 75-28-5)

此外,其他变化包括:

  • 修改特定的迁移限制并
  • 修改特定清单物质的使用条件
  • 阐明整体迁移食品模拟条件的选择标准:
  更新后规定(EU) 10/2011 现行规定(EU) 10/2011
不同食品类型使用的食品模拟物 pH ≥ 4.5的水和酒精食品及奶制品的食品模拟物D1 水和酒精食品及奶制品的食品模拟物D1
pH < 4.5的水和酒精食品及奶制品的食品模拟物D1和模拟物B 水、酸性、酒精食品及奶制品的食品模拟物D1和模拟物B

修订内容于2019年1月31日起生效。


欧盟RoHS 2指令生效

2015年3月31日,欧盟批准指令2015/863,向限制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危险物质(RoHS)指令2011/65/EU增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除非根据规定取得豁免许可,否则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限制将于2019年7月2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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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是一项关于欧盟内电子和电气设备(EEE)的制造、进口和分销的指令。它禁止使用六种化学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

在新的RoHS指令(RoHS 3)中,要求的监控范围扩大至10种化学物质,增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EHP、BBP、DBP和DIBP),它们主要用作塑料软化剂。具体情况如下:

物质 CAS编号 要求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117-81-7 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85-68-7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84-74-2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84-69-5

针对所有EEE的新限制规定将于2019年7月22日起生效。


国际新闻

ISO发布玩具和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更新标准

2018年11月7日,国际标准组织(ISO)发布关于玩具合同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判断的新版方法标准ISO 8124-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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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8124-6是用于判断塑料、纺织品、涂层和液体制成的玩具和儿童产品中是否存在特定邻苯二甲酸酯物质的国际标准。以下是新版标准主要修订内容的概要:

  • 增加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标准规定的邻苯二甲酸酯总数从六种增至七种(DIBP、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
  • 将玩具和儿童产品的液体材料纳入标准范围
  • 引入超声波浴法

亚洲新闻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修改CCC认证体系下的产品清单和自我声明模式

2018年12月5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发布通知,将4类产品从强制认证移至自我声明模式,将12类产品移出中国强制认证(CCC)体系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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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体系是对相关类别所有产品的强制要求,包括某些类型的玩具产品。进口、销售或使用的每种产品都必须被授予CCC认证并加贴CCC标志。

近期变化概述如下:
  • 以下产品被移出CCC产品清单
产品名称 相关CCC实施规定
往复锯 CNCA-C05-01:2014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CNCA-C05-01:2014
电铣和修边机 CNCA-C05-01:2014
电动石材切割机 CNCA-C05-01:2014
焊接送丝机 CNCA-C06-01:2014
TIG焊接吹风灯 CNCA-C06-01:2014
MIG/MAG焊机 CNCA-C06-01:2014
电焊钳 CNCA-C06-01:2014
复印机 CNCA-C09-01:2014
机动车辆用后向反射器 CNCA-C011-07:2014
防盗保险柜 CNCA-C019-02:2014
防盗保险箱 CNCA-C019-02:2014
  • 以下产品从强制认证移到自我声明程序。
产品名称 调整模式
无线电接收机 自我声明程序A(内部实验室、非CCC测试实验室或指定实验室+自我声明的类型测试)
机动车后视镜、摩托车后视镜 自我声明程序B(CCC指定测试实验室+自我声明的类型测试)
汽车行驶记录仪
反光标识

泰国发布便携式充电宝新安全标准

2019年1月9日,泰国工业部针对便携式充电宝的安全要求发布新行业标准TIS 2879-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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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提供了使用便携式充电宝和任何含有蓄电池的便携式储能装置的安全要求、测试规范、标记和说明。此外,外部泰国行业标准TIS 2217和TIS 1561同样适用,以确保遵守关于便携式充电宝的安全要求。

新安全标准于2019年1月9日起生效。


SASO新闻

SABER平台最新情况

沙特标准、计量与质量组织(SASO)已决定更改SABER系统的实施计划。 其实施将基于技术法规(TR)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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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实施的技术法规针对燃气用具及其附件,于2019年1月实施。 受其他技术法规监管的产品尚未在SABER系统实施。符合性认证证书(CoC)将通过现有的CoC计划签发。对于未受沙特阿拉伯技术法规监管的产品,只需通过SASO批准的表格提交自我声明即可,并将通过SABER系统应用。

2019年4月1日,以下法规将在SABER系统生效并实施:

  1. 海湾地区低压电器设备技术法规
  2. 海湾地区儿童玩具技术法规
  3. 润滑油技术法规

以上技术法规范围内的产品必须通过SABER系统登记才能获得符合性认证证书(CoC)。(参见监管概要: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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