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颁布了一项拟议规则制定通知,以修订加州65法案第27章第6节。如果该修正案通过并执行,可能对向加州消费者销售产品的企业构成新的合规义务,大大限制其使用简短的安全港格式警告标签。
公众书面评论期:至2021年3月8日
2016年,OEHHA通过了新的第6节“清晰和合理的警告标签”条例,其中包括对加州65法案简短警告标签的规定。然而,由于简短警告标签所需空间少,并且可以避免识别特定的加州65法案所列化学物质,因此简短警告标签的使用可能违背了法案原本的意图和主旨。
由于简短警告标签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较少,1月8日的提案建议多项更改以限制其使用,包括:
根据该提案,新的警告标签将更详细,提供更多信息。
以下是当产品需要从两个毒性终点(致癌毒性和生殖毒性)发出警告时的警告声明示例:
“警告:来自[插入化学物质名称]的癌症风险和来自暴露于[插入化学物质名称]下的生殖风险- www.P65Warnings.ca.gov.”
OEHHA当前正在接受有关此拟议修订的书面公众评论,意见收集截止到2021年3月8日。如有要求,还可安排网上公开听证会。考虑到企业界的强烈反对意见,OEHHA提议,该条例在修正案生效一年后执行。任何在这一年窗口期内生产的产品,即使使用当前的简短警告标签,也可无限期销售。因此,新条例将不适用于在条例执行日期之前制造的产品。
2020年12月27日,HR133 2021年综合拨款法案签署生效。法案规定FF-综合拨款法案的其他事项,称为Title XXI - 新冠肺炎法规救济和居家办公安全法(COVID-19 Regulatory Relief and Work from Home Safety Act)为强制法律,并采用加州易燃性标准——加州技术公告117-2013 (TB 117-2013)作为室内软垫家具的强制易燃性标准。
生效日期: 2021年6月26日
软垫家具易燃性立法由参议员Roger Wicker (R-MS)负责,并更名为新冠肺炎法规救济和居家办公安全法(S.1341)。它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过加州技术公告117-2013并作为联邦住宅软垫家具易燃性标准。
加州技术公告TB 117-2013概述了软垫家具外层面料、中间隔离层、填充材料和底部支撑材料耐燃性测试的性能标准和方法。美国家居用品联盟(AHFA)于2015年10月向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请愿并要求将该措施作为国家标准,后来在该机构没有采取行动的情况下出台了SOFFA。该法案在2017年和2019年都曾在众议院通过,但在参议院停滞不前。
在美国进口或销售的所有软垫座椅家具必须符合加州技术公告TB 117-2013规定的易燃性测试。除了加州技术公告TB 117-2013标准规定的标签要求外,从2021年6月25日起,每件软垫家具都必须在产品的永久标签上标注以下声明“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软垫家具易燃性的要求”。
委员会投票一致批准(4-0)在联邦公报发布通知草案,发布拟议规则制定(NPR)的通知,以建立婴儿床床垫的消费品安全标准。
评论期:至2021年1月13日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拟修订床垫及其衬垫物易燃性标准。标准指定的床垫标准性能测试使用的点火源香烟——标准参考材料香烟SRM 1196已无法购买。
委员建议修订床垫标准,以要求修订标准参考材料香烟SRM 1196a,这是由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开发作为床垫标准测试的点火源。
委员会拟提出婴儿床床垫的安全标准。委员会还建议修订CPSC消费者登记要求,以确定拟议规则范围内作为耐用婴儿或幼儿产品的婴儿床床垫,并建议修改CPSC的要求通知清单(NOR),以包括这类婴儿床床垫。
评论期:至2021年1月11日
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将婴儿床床垫归为用于婴儿睡眠的产品,如全尺寸婴儿床、非全尺寸婴儿床、婴儿睡篮和摇篮以及游戏围栏。如NPR所述,拟议规则将涵盖:
CPSC的拟议规则制定通知讨论了工作人员确定的事件数据和危险模式。已确定的与产品有关的常见危险模式包括化学品/易燃危险、柔软性等,但已确定的与死亡有关的危险类别为:
ASTM F2933是针对婴儿床床垫的自愿性行业标准。CPSC工作人员对ASTM F2933-19现行标准的审查认为,它不足以应对事故数据所确定的危险模式和相关标签要求,同时表示ASTM小组委员会正在审查该标准并处理这些问题,但整体进度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有所推迟。
NPR对ASTM F2933标准提出的主要修改包括:
此外,CPSC还建议修改16 CFR 1130耐用婴儿用品消费者登记要求,将婴儿床床垫纳入范围,并建议修改16 CFR 1112认证要求,以同时纳入这类婴儿床床垫。
2020年12月18日,澳大利亚政府针对含有纽扣电池的消费品和纽扣电池本身发布了四项新的强制性安全和信息标准。
所有立法生效日期:2022年6月
标准概述:
立法 | 相关要求简明概述 |
含有纽扣电池的消费品安全标准 |
|
含有纽扣电池的消费品信息标准 | 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还建议:
|
纽扣电池的安全标准 |
|
纽扣电池的信息标准 | 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还建议
|
在澳大利亚,如发现消费品存在隐患,产品将被召回并公布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的召回及安全警示数据库中,该数据库每天都会得到更新。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13日,澳大利亚产品召回汇总如下: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危险 | 频次 |
噎塞危险 | 29 |
受伤危险 | 21 |
窒息危险 | 19 |
健康风险危险 | 12 |
烧伤危险 | 12 |
火灾危险 | 12 |
其他危险* | 10 |
*其他危险包括频次小于7的溺水危险、触电危险、坠落危险和卡绊危险。
产品类别 | 频次 |
玩具和儿童用品 | 28 |
家用电器(电吹风、熨斗等) | 12 |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设备和配件 | 11 |
家具 | 9 |
体育用品/设备 | 8 |
其他类别^ | 21 |
^其他类别包括频次小于6的化妆品、眼镜、织物/纺织品/服装/家用纺织品、食品接触材料、鞋类和个人防护设备。
完整列表请点击这里
2020年12月15日,欧盟发布了(EU)2020/2088和(EU)2020/2089两项指令,修订2009/48/EC玩具安全指令中的两份玩具致敏香料清单。
指令生效日期:2022年7月5日
(EU) 2020/2088和(EU) 2020/2089两项指令更新了玩具安全指令(TSD)附件II第III部分第11点中的清单。这些清单包括:
修订内容概要
需要贴标签的致敏香料清单扩大(从11种致敏香料扩大到71种)
致敏香料禁止清单扩大(从55种致敏香料扩大到58种)
致敏香料名称 | CAS编号 |
苔黑醛(2,6-二羟基-4-甲基苯甲醛) | 526-37-4 |
氯化苔黑醛(3-氯-2,6-二羟基-4-甲基苯甲醛) | 57074-21-2 |
碳酸甲基庚烷酯 | 111-12-6 |
欧盟委员会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公布了(EU) 2020/2096条例,对(EC) No 1907/2006 REACH法规附件十七进行修订(合并至2020年8月)
强制执行日期:2021年1月5日(或与个别物质有关的其他规定日期)
新条例所作修订之一是更新了(EC) No 1907/2006附件十七附录10的内容,列出针对附件条目43偶氮着色剂的测试方法。该测试方法已经过时,被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用更新的测试方法取代。附录10相应更新,以体现这些变化。更新后的统一标准分别为EN ISO 17234-1:2015、EN ISO 14362-1:2017和EN ISO 14362-3:2017,分别取代EN ISO 17234-1:2010、EN 14362-1:2012和EN 14362-3:2012(见下表1)。
被取代的测试标准 | 更新后的统一测试标准 |
EN ISO 17234-1:2010 | EN ISO 17234-1:2015 |
皮革 - 测定染色皮革中某些偶氮染料的化学试验 - 第1部分:偶氮染料中某些芳香胺的测定 | 皮革 - 测定染色皮革中某些偶氮染料的化学试验 - 第1部分:偶氮染料中某些芳香胺的测定 |
CEN ISO/TS 17234:2003 | EN ISO 17234-2:2011 |
皮革 - 化学试验 - 染色皮革中某些偶氮着色剂的测定 | 皮革 - 测定染色皮革中某些偶氮染料的化学试验 - 第2部分: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
EN 14362-1:2012 | EN ISO 14362-1:2017 |
纺织品 - 测定偶氮染料中某些芳香胺的方法 - 第1部分:在提取和不提取可接触纤维的情况下检测某些偶氮着色剂的使用情况 | 纺织品 - 测定偶氮染料中某些芳香胺的方法 - 第1部分:在提取和不提取可接触纤维的情况下检测某些偶氮着色剂的使用情况 |
EN 14362-3:2012 | EN ISO 14362-3:2017 |
纺织品 - 测定偶氮着色剂中某些芳香胺的方法 - 第3部分:检测可能释放4-氨基偶氮苯的某些偶氮着色剂的使用情况 | 纺织品 - 测定偶氮着色剂中某些芳香胺的方法 - 第3部分:检测可能释放4-氨基偶氮苯的某些偶氮着色剂的使用情况 |
表1
另一项修订是从附件中删除了五氯苯酚(PCP)及其盐类、十溴二苯醚(DecaBDE)和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因为这些物质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条例(EU) 2019/102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再排放条例,合并至2020年9月)中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利益相关方应有意识采取适当措施,遵守(EU) 2019/1021条例对这些物质实行的限制(见下表2)。
修订 | 原因 |
条目22删除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U) 2019/102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条例对这些物质提出了更严格的限制规定。删除条目68于2020年7月4日生效。 |
条目67删除十溴联苯醚 | |
条目68删除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 | |
修订附录10所列偶氮着色剂的测试方法 | 列出的一些测试已经过时及被更新的测试方法所取代。表1概述了统一和被取代的测试标准。 |
表2
2020年12月9日,更新后的EN71-2:2020 – 玩具安全性第2部分:易燃性 标准公布。新标准将取代EN71-2:2011+A1:2014。
此标准应被授予国家标准的地位,最迟在2021年6月公布相同文本或直接认可该标准,以及最迟于2021年12月撤销与之冲突的国家标准。
主要变动列示如下:
此标准仍需统一。也就是说,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需要通过在《欧盟公报》(OJEU)上发表并接受该标准。然后它才能用于体现遵守欧盟玩具指令2009/48/EC。
2021年1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向《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下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增加两种新物质。候选清单现包含211种可能对人或环境产生危害的物质。
这两种被加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具有生殖毒性,可能对性功能和生育产生不利影响,并对后代造成发育毒性。
告知物品中存在新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截止日期:2021年7月19日(列入清单后六个月)
在2021年1月19日批准的候选清单中增加的物质如下:
物质 | CAS编号 | EC编号 | 被纳入的原因 | 潜在用途 |
双(2-(2-甲氧基乙氧基)乙基)醚(四乙二醇二甲醚) | 143-24-8 | 205-594-7 | 生殖毒性 | 溶剂 |
二月桂酸二辛基锡,锡烷,二辛基-,双(椰油酰氧基)衍生物,以及任何其他锡烷,二辛基-,双(脂肪酰氧基)衍生物。其中C12为脂肪酰氧基部分的主要碳原子数 | - | - | 生殖毒性 | 用于生产塑料和橡胶轮胎的添加剂。 |
2020年12月9日,英国发布玩具安全指定标准发布公告和综合清单,确认以下列出的标准作为S.I. 2011 No. 1881 3A发布,因此,根据该条例指定适用于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
生效日期:2021年1月1日
下面的摘要合并了已公布的标准参考内容。它包含在生成摘要时,与已撤销的参考内容一并提供合规推定的所有参考内容。
指定标准的参考编号 | 指定标准的标题 | 限制 |
EN 71-1:2014+A1:2018 | 玩具安全 – 第1部分:机械与物理属性 | -- |
EN 71-2:2011+A1:2014 | 玩具安全 – 第2部分:易燃性 | -- |
EN 71-3:2019 | 玩具安全 – 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 -- |
EN 71-4:2013 | 玩具安全 – 第4部分:化学及相关活动实验装置 | -- |
EN 71-5:2015 | 玩具安全 – 第5部分:除实验装置外的化学玩具(套装) | -- |
EN 71-7:2014+A2:2018 | 玩具安全 – 第7部分:指画颜料 – 要求及测试方法 | 备注1:对于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氯咪巴唑(在EN 71- 7:14 +A2:2018标准附件 B表B.1的条目22),合规推定的最大允许浓度为0.2% (而不是0.5%)。这是基于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 在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公布标准后提出的关于氯咪巴唑(P64)修正, 参考SCCS/1506/13。 https://ec.europa.eu/health/sites/health/files/scientific committees/consumer safety/docs/sccs_o_212.pdf 备注2:对于允许使用的防腐剂 a) 5-氯-2-甲基异噻唑-3(2H)- 1 和2-甲基噻唑-3(2H)- 1与氯化镁和硝酸镁混合物,及b)异噻唑啉酮(被取代标准EN 71-7:2014中的条目31和32)在指令(EU) 2015/2117, OJ L 306, 24.11.2015, p. 23中被限定为a) 1 mg/kg(含量限值)和b) 在水性玩具材料中为0.25 mg/kg(含量限值)。这两项含量限值均从2017年11月24日起适用。因此,被取代的标准不再提供这两种防腐剂的合规推定。 |
EN 71-8:2018 | 玩具安全 – 第8部分:家庭娱乐用玩具 | -- |
EN 71-12:2013 | 玩具安全 – 第12部分:N-亚硝胺和N-亚硝基胺物质 | -- |
EN 71-13:2014 | 玩具安全 – 第13部分:嗅觉纸板游戏、成套化妆品以及味觉游戏 | -- |
EN 71-14:2018 | 玩具安全 – 第14部分:家用蹦床 | -- |
EN 62115:2005, EN 62115:2005/A2:2011, EN 62115:2005/A11:2012, EN 62115:2005/A12:2015, EN 62115:2005/A2:2011/AC:2011 EN 62115:2005/A11:2012/AC:2013 |
电动玩具 - 安全性 | -- |
新标准规定了婴幼儿针织服装的术语和定义、尺寸和规格、要求、测试方法、取样规则、测定规则、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存储。
强制执行日期:2021年6月1日
GB/T 39508-2020适用于以针织面料为主的婴幼儿服装。 本标准的要求分为内部质量(性能测试的质量)和外观质量(初步目视检查的质量)。
内部质量包括但不限于:
外观质量包括:
Thank you - your inquiry has been sent.
We will come back to you shortly.
Back
感谢您的订阅.
+86 755 2223 9888
Sales:+86 755 2223 9086
实验室测试:+86 577 6160 3663
Contact a local office
若有任何疑问,您可拨打以下电话联系我们:
+1 888 264 8988
本网站受美国版权法和商标法及国际法律的保护 |
启迈QIMA © 2024
粤ICP备18048722号 粤公安网备 44030302002303号 |
ClientID:; Client:; Affili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