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 2025



北美新闻

在美国,当在消费者产品中发现危险时,它们将被召回并发布在CPSC网站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近期召回页面,该页面每天都会更新。美国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的召回信息总结如下:

危害

频次

火灾危险

7

死亡风险

6

夹伤危险

6

烧伤危险

5

摄入危险

4

铅中毒危险

3

坠落危险

3

窒息危险

3

受伤危险

3

误吸危险

2

挤压危险

2

吞咽风险

2

倾翻危险

2

其他危害*

6

*其他危险包括电击危险、撞击危险、割伤危险、中毒危险、截肢危险和窒息危险,发生频次低于2。

产品类别

频次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9

工具和硬件

5

家用电器

5

家具

4

电器

3

家居用品

2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2

户外生活用品

1

体育用品/装备

1

配件

1

若需完整列表请点击这里

华盛顿州已更新其关于含铅炊具的法律。修订内容涉及法律范围的修改和某些豁免的引入。

2024年,华盛顿州通过HB 1551法案,旨在减少炊具中的铅含量,该法案现为70A.565 RCW代码的一部分。

2025年5月13日,华盛顿州州长签署了5628号参议院替代法案成为法律,现在被称为2025年第266章,修订了关于炊具铅的70A.565 RCW州法律框架。

限制的比较:

定义

在SB 5628修订的新法律中,炊具及其部件被明确为由黄铜或铝材料制成的物品。

  1. “铝或黄铜炊具”是指由黄铜或铝制成的以下物品:

  • 锅、煎锅、水壶、煎盘、烤架、电饭煲或压力锅等设备的内锅以及其他类似的用于烹饪食物的容器或表面。

  • 例外:仅内部层为铝或黄铜并且完全由不锈钢包裹的物品,或具有可拆卸烹饪容器的电子烹饪设备主体,例如慢炖锅、电饭煲和压力锅。

2.“铝或黄铜炊具部件”是指由铝或黄铜制成的炊具部件,例如:

  • 锅盖、铆钉、紧固件、阀门和通风管。

3.“铝或黄铜器具”是指由铝或黄铜制成的工具,例如:

  • 刀、叉、勺、刮刀和其他用于准备、服务或食用食物的类似工具,除非完全由不锈钢包裹。

限制:

新执行标准

以前的执行标准

目标物质

产品范围

铝或黄铜炊具

铝或黄铜炊具部件

铝或黄铜用具

炊具和炊具部件

要求

≤ 90 2026)

≤ 10 ppm(2028年1月1日)*

≤ 5 ppm(2026年1月1日)

* 2030年12月后,如果证明较低限制对于炊具和炊具部件制造商来说是可实现的,并且对于保护人类健康是必要的,则可以降低10 ppm的限制。

对受监管实体的影响

此次修订反映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立场,如其在致炊具零售商和分销商的警告信中所传达的。2024年12月12日,FDA发布了警告信,告知相关方某些进口炊具产品从铝、黄铜和铝合金材料加工后可能发生的铅析出风险。相关的零售商和分销商需实施必要措施,以确保符合高风险材料和产品的法律要求。

在加拿大,当在消费品中识别出危害时,这些产品将被召回,并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的召回和安全警报数据库中发布,并每天更新。以下是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的加拿大召回情况:

危险

频次

化学危害

7

烧伤危险

3

噎呛危险

3

火灾危险

2

触电危险

1

摄入危险

1

撞击危险

1

勒死危险

1

夹伤危害

1

产品类别

频次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8

电器

4

工具和硬件

2

化学品

2

家用电器

2

有关完整列表,请点击此处

欧洲新闻

在欧洲,当非食品消费品被识别出存在危险时,这些产品将被召回并发布在Safety Gate系统中,系统每周更新。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的欧洲召回总结如下:

危险

频次

化学危害

158

窒息危险

31

噎呛危险

24

受伤危险

24

触电危险

18

火灾危险

14

烧伤危险

10

环境危害

9

勒颈危险

9

其他危害*

17

*其他危险包括健康风险、溺水危险、微生物危险、视力损害、呼吸困难风险、切割危险和困住危险,其频率低于8。

产品类别

频次

身体护理/化妆品

132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55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37

电器

28

电脑 / 音频 / 视频 / 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

6

防护设备

6

机械

5

体育用品/装备

5

珠宝

5

其他类别*

16

*其他类别包括家用电器、家具、化学品、工具和五金、食品接触材料、旅行用品、鞋类和配饰,其频次低于4。

通知国家

频次

意大利

77

英国

53

捷克

38

法国

26

匈牙利

21

瑞典

20

德国

15

波兰

11

爱沙尼亚

8

奥地利

6

斯洛伐克

5

西班牙

5

其他国家 *

10

*其他国家包括爱尔兰、比利时、立陶宛、芬兰、卢森堡和塞浦路斯,其频次低于3。

完整列表点击这里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于2025年6月25日将3种有害化学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

2025年2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就若干化学物质作为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启动为期45天的公众咨询。

根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成员国委员会的上述结论,ECHA于2025年6月25日正式将三种危险物质加入候选名单

候选名单上的SVHC数量现已更新为250个条目。

从ECHA网站中总结的新加入候选名单的SVHC化学品详细信息列示在下表中。

三种新的SVHC:

物质名称

EC编号

CAS编号

列入理由

使用示例

1,1,1,3,5,5,5-七甲基-3-[(三甲基硅氧基)氧]三硅氧烷

241-867-7

17928-28-8

vPvB*

(第57条第e款)

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

香水和香料

十甲基四硅氧烷

205-491-7

141-62-8

vPvB*

(第57e条)

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

非金属表面处理产品

润滑剂、油脂、释放产品

汽车护理产品

洗涤和清洁产品(包括溶剂型产品)

四(钠/钾) 7-[(E)-{2-乙酰氨基-4-[(E)-(4-{[4-氯-6-({2-[(4-氟-6-{[4-(乙烯基磺酰基)苯基]氨基}-1,3,5-三嗪-2-基)氨基]丙基}氨基)-1,3,5-三嗪-2-基]氨基}-5-磺酸基-1-萘基)重氮基]-5-甲氧基苯基}重氮基]-1,3,6-萘三磺酸盐 (活性棕51)

466-490-7

/

具生殖毒性

(第 57c 条)

纺织品处理产品和染料

*备注:

vPvB = 非常 持久且 非常 生物累积

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注意这些SVHC及其在工艺或产品中的潜在和当前使用情况,以便做出相应计划。

2025年6月3日,欧洲委员会法规 (EU) 2025/1090 颁布,限制使用两个新增化学品,并修订《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的限制清单。该新法规对两种工业溶剂N,N-二甲基乙酰胺和1-乙基吡咯烷-2-酮的制造、使用和市场投放实施严格限制。

N,N-二甲基乙酰胺(DMAC,CAS号# 127-19-5)和1-乙基吡咯烷-2-酮(NEP,CAS号# 2687-91-4)广泛用于包括以下的各个领域:

  • 农用化学品

  • 制药

  • 精细化学品

用途包括:

  • 涂料和人造纤维(DMAC)

  • 清洁剂、油田作业和建筑(NEP)

两种物质均被归类为生殖毒性物质(在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中,它们属于类别1B),其中DMAC还具有急性毒性。现有的暴露限值和风险管理措施被认为不足以充分保护工人免受健康风险,尤其是生殖毒性和肝毒性。

因此,欧洲委员会法规 (EU) 2025/1090 被发布,以修订《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其中列出了在欧洲市场上某些受限的危险物质、混合物和产品的市场营销和使用。该修订增加了两条新条目——条目80条目81,以加强对用于物质和混合物的DMAC和NEP的控制。新的限制措施旨在统一整个欧盟(EU)的安全标准,更好地保护工人的健康。

以下是这两条新条目的详细说明。

受限物质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条目80:

N,N-二甲基乙酰胺(DMAC)

物质

单独使用

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

< 0.3%

(见备注)

2026年12月23日

用于“ 人造纤维生产中的溶剂”

2029年6月23日

混合物

条目81:

1-乙基吡咯烷-2-酮(NEP)

物质

单独使用

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

< 0.3%

(见备注)

2026年12月23日

混合物 备注:

该要求仅在以下情况可以豁免:

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在相关化学品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中, 应包含与DMAC工人接触的低无效果水平(DNELs)的数据 以便长时间吸入暴露为13 mg/m3(NEP为4.0 mg/m3),皮肤长时间暴露为1.8 mg/kg bw*/day(NEP为2.4 mg/kg bw/day)。

制造商和下游用户应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暴露低于在第1点中指定的DNELs。

*bw = 体重

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应注意化学品及其潜在和/或当前在其工艺中的使用,并据此进行计划。

中国新闻

在中国,当消费类产品被发现存在危害时,将会被召回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上公布,该平台每天都会更新。以下是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的中国召回情况:

危害

频次

触电危害

17

火灾危险

17

健康风险

16

窒息危险

6

伤害危险

6

安全风险

3

烧伤危险

3

缠绕危险

2

撞击危害

2

穿刺危险

2

其他危害*

6

*其他危害包括割伤危险、爆炸危险、微生物危害、跌倒危险、听力损害及吞咽风险,其频次低于2。

产品类别

频次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19

体育用品/装备

10

家用电器

7

电器

5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5

食品接触材料

4

文具

4

鞋类

2

户外生活用品

1

家具

1

身体护理/化妆品

1

省份

频次

上海

16

天津

9

广东

7

内蒙古

6

河南

5

湖南

5

浙江省

3

江西省

2

北京

2

江苏省

2

四川

1

广州

1

要查看完整列表请点击这里

澳大利亚/新西兰新闻

在澳大利亚,当消费品中发现危害时,将进行召回并在召回和安全警报数据库上公布,该网站由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每日更新。以下是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的澳大利亚召回情况汇总:

危害

频次

噎呛危害

5

火灾危害

5

受伤危险

4

烧伤危险

3

死亡危险

3

坠落危险

1

产品类别

频次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7

电器

6

织物 / 纺织品 / 服装 / 家纺

2

工具和硬件

1

体育用品/装备

1

有关完整列表,请点击这里

订阅我们的法规更新

随时退订。阅读我们的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