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023 法规与监管回顾

欧洲新闻

欧盟修改了《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的规定(EC)1907/2006,重点关注向第XVII附件中添加合成聚合物微粒。

欧盟已经通过立法,旨在规范微塑料,这一立法属于《REACH法规(EC)1907/2006》的新条目。根据新立法,委员会法规(EU)2023/2055将分阶段引入,第一阶段计划从2023年10月17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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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在2023年9月27日颁布了委员会条例(EU)2023/2055,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条例(EC)第1907/2006附件XVII进行修订,新增了条目78以特定限制聚合物微粒(即“微塑料”)及其混合物作为独立物质。该规定将在2023年10月17日生效。

根据这项修正案,固态聚合物微粒(也称为“微塑料”)被定义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微粒:

  1. 微粒的重量中至少有1%是聚合物,并且聚合物构成微粒的连续表面涂层。
  2. 微粒的重量中至少有1%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 - 微粒的所有尺寸均小于或等于5毫米。
    • - 微粒的长度小于或等于15毫米,并且其长度与直径比大于3。

除了以上所列出的微塑料定义外,以下的聚合物不能被称作微塑料:

  1. 聚合过程发生在自然世界中的聚合物,不经过化学变化,并且不是经过化学改性的物质。
  2. 根据附录15规定的可降解聚合物证明可降解性的聚合物。
  3. 根据附录16规定的溶解度证明规则,证明其溶解度大于2克/升的聚合物。
  4. 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

此外,该法规还包含了一些重要的条款,具体如下:

  1. 已于2023年10月17日前上市的合成聚合物微粒,除非属于下表中情况2至11,无论是独立使用还是混合使用,均可继续上市,以避免未必需要的产品召回和减少浪费。
  2. 合成聚合物微粒使用的豁免情况如下:
    • - 作为独立物质或混合物在工业场所使用;
    • - 在使用过程中按照使用说明限制其释放到环境中的技术手段;
    • - 在预定使用的过程中永久地被纳入固体基质中;
    • - 用于医药产品、兽医药品、体外诊断设备和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类别。
  3. 供应工业用微塑料的厂商从2025年10月17日起必须提供具体详细信息。
  4. 从2025年10月17日起,含有微塑料成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向专业用户和公众提供有关使用和处置的说明,以防止微塑料释放到环境中,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 预期最终使用过程中微塑料永久地融合到固体基质中的情况。
    • - 预期使用期间经技术手段封装的微塑料,不会被释放到环境中。
  5. 从2026年10月17日起,体外诊断设备供应商将受到与上述措施(d)相同的控制。
  6. 从2031年10月17日到2035年10月16日,含有微塑料的口红、指甲油和化妆品供应商必须在其产品上标注“本产品含有微塑料”。但在2031年10月17日之前上市的产品则可在2031年12月17日之前不标注该声明。
  7. 自2026年5月31日起,使用塑料加工工业场所中作为原料的微塑料聚合物微粒(包括颗粒、片状和粉状)的生产商和工业下游用户必须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向欧洲化学品局(ECHA)提交相关信息。
  8. 自2027年5月31日起,没有使用塑料加工工业场所但仍然使用合成聚合物微粒的其他生产商和工业下游用户必须采取与上述(g)类似的措施。
  9. 从2027年5月31日开始及接下来的每一年,供应商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信息,如果他们首次在专业用户和普通公众市场上推出其他物品,这些物品中含有永久结合固体基质的微塑料。
  10. 根据欧盟当局的要求,任何含有微塑料成分的制造商、进口商和工业下游使用者,必须提供关于其产品中这些聚合物的详细信息和功能。
  11. 任何含有非微塑料聚合物的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和工业下游使用者,必须证明其产品可以降解或符合本法规附录15(或附录16)所规定的溶解标准。

为了更深入地解释这项法规,欧洲委员会在其网站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3/2055 - Restriction of microplastics intentionally added to products (europa.eu)中对微塑料限制(EU) 2023/2055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总结了以下几个关键要点。

  1. 根据成分、用途以及闪粉散落、固定或附着的形式,限制某些类型和用途的闪粉。具体规定如下:
    1. 自2023年10月17日起,禁止使用散落的塑料闪粉在艺术和手工艺品、玩具等方面使用,除非它们是可生物降解或可溶性的。对于固定在物体上的塑料闪粉,仅适用于正常使用中脱落的闪粉装饰物。
    2. 对于被固定在固体基质中的塑料闪粉(例如闪粉胶)、固体薄膜(例如涂料、墨水)或固体物体(例如首饰内部)中的闪粉,或完全包含在物品中(例如雪球)的闪粉,不受禁令影响。
  2. 饰品如服装、鞋类、窗帘等次要地具有装饰功能的闪粉产品不在限制范围内。
  3. 对于纯粹具有装饰功能的闪粉产品,例如圣诞装饰品、玩具/派对帽等,
    1. 如果闪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脱落,闪粉被视为物品的一部分且不在限制范围内。
    2. 如果闪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脱落,该限制则适用。

下表总结了欧盟微塑料法规对REACH附件XVII的重要修订情况。

场景序列号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1 a) 独立存在的物质
b) 混合物(被用来赋予所需特性)
a) 禁止
b) < 0.01%
2023年10月17日
2 漂洗产品不能用于去角质、抛光或清洁(微珠),除非它们被第6种情况所覆盖或被用作磨料 < 0.01% 2023年10月17日
3 洗涤剂、蜡、抛光和空气清新剂产品只有在符合第六种情况或者含有微珠的情况下才算在内 < 0.01% 2028年10月17日
4 未由方案5或9涵盖的农业和园艺用途产品 < 0.01% 2028年10月17日
5 未包含在《2019/1009号法规》范围内的施肥产品 < 0.01% 2028年10月17日
6 封装香气 < 0.01% 2029年10月17日
7 除非产品可适用于情景6或11,否则请勿使用 < 0.01% 2029年10月17日
8 除非其包含微珠,否则医疗设备不能使用 < 0.01% 2029年10月17日
9 包括植物保护产品、经过处理的种子以及生物杀虫剂产品等 < 0.01% 2031年10月17日
10 合成运动场表面用的颗粒填充物 < 0.01% 2031年10月17日
11 除非情景2或6涵盖或含有微珠,否则唇部、指甲和化妆品产品必须符合此要求 < 0.01% 2035年10月17日

请注意:

* 当使用可用分析方法或伴随文件无法确定合成聚合物微粒的浓度时,验证其浓度限值的符合性时,应只考虑至少具有以下尺寸的微粒:

  1. 对于所有尺寸≤5mm的微粒,需要至少考虑0.1μm的微粒。
  2. 对于长度≤15mm且长度与直径比>3的微粒,需要至少考虑0.3μm的长度。

欧盟已发布新的蜡烛配件欧洲标准EN 17885-2023

在2023年8月23日,欧洲蜡烛配件标准EN 17885-2023得以发布。

该标准的主要目的在于总结蜡烛配件的安全措施和评估程序,并向用户提供安全信息的说明。标准中所规定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专门针对最常见的火灾危险,以确保在常见的使用场景下蜡烛配件的安全性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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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蜡烛配件标准EN 17885-2023已于2023年8月23日发布。

该标准定义了蜡烛配件为“旨在与蜡烛一起使用或销售的物品”,并排除了“容器蜡烛”的容器。

标准旨在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评估程序,以及提供展示安全信息的说明。

标准要求和测试方法涵盖多个领域,包括易燃性、稳定性、防火安全、可接触部分的表面温度限制和产品安全标签要求,以解决常见用途中最为普遍的火灾危险。


欧洲召回汇总(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在欧洲,如果非食品消费品存在安全隐患,这些产品将被召回并公布在每周更新的安全门系统中。以下是从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的欧洲召回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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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化学危险 194
窒息危险 22
伤害危险 18
电击危险 16
烧伤危险 13
火灾危险 13
环境危险 10
微生物危险 4
其他危险* 10

*其他危险包括困住危险、溺水危险、切割危险和绞窒危险,发生频率小于4。


产品类别 频率
身体护理/化妆品 170
玩具和儿童用品 39
电器设备 14
珠宝 10
机械设备 7
电脑/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 5
建筑产品 5
体育用品/器材 5
家用电器 5
防护设备 4
其他类别* 12

*其他类别包括化学品、织物/纺织品/服装/家纺、汽车零部件、家居用品、工具和硬件及配件,其频率低于4次。


通知国 频率
意大利 114
匈牙利 53
爱尔兰 21
德国 20
瑞典 18
波兰 15
法国 13
立陶宛 5
荷兰 5
斯洛伐克 4
其他国家* 8

*其他国家包括捷克、芬兰、比利时、丹麦和挪威,频率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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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新闻

澳大利亚更新了针对36个月及以下儿童玩具的强制性标准

在2023年9月5日,澳大利亚更新了针对36个月及以下儿童玩具的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的主要目的是最大程度地减少在使用或预期的磨损过程中,玩具细小部件脱落或脱落的可能性,最终减少窒息,窒息或死亡的风险。此外,该标准还概述了涵盖电池的玩具的特定规定。

供应商有时间到2025年3月4日过渡到新更新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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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澳大利亚关于针对36个月及以下儿童玩具的强制标准得到更新。根据该标准,符合规范的针对36个月及以下儿童的玩具应符合以下标准的一部分:

  • 澳大利亚标准AS/NZS ISO 8124.1:2023《玩具的安全性——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特性方面的安全性方面》
  • 国际(ISO)标准ISO 8124.1:2022《玩具的安全性——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特性方面的安全性方面》
  • 欧洲(EN)标准EN 71.1:2014 + A1:2018《玩具的安全性——第1部分:机械和物理特性》
  • 美国(ASTM)标准ASTM F963.17《玩具安全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

根据此标准,对于年龄在0至36个月之间的孩子所使用的玩具(包括使用电池的玩具),其电池仓必须采用强化措施设计,只有使用工具才能打开。这一要求是为了避免因电池易于触碰而导致的潜在威胁,因为幼儿可能会错误地将电池当作小部件吞下造成危险。

供应商有截至2025年3月4日的时间,过渡到新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在此过渡期内,供应商可以遵守被修改的2003年消费者保护通告14号(经2005年消费者保护通告1号修改)或新的2023年儿童玩具(适用于36个月及以下儿童)安全标准。然而,自2025年3月5日起,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新的2023年儿童玩具(适用于36个月及以下儿童)安全标准。


澳大利亚更新了服装和纺织品护理标识的强制性标准

《消费品(维护标识)信息标准2023年版》已于2023年9月5日更新,规定了服装和纺织品的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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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更新的消费品(护理标识)信息标准规定了各种指定产品标签必须符合的要求。

该强制性标准基于澳大利亚/新西兰自愿标准AS/NZS 1957:1998“纺织品-护理标识”和国际标准ISO 3758:2012“纺织品-使用符号的护理标识代码”的部分条款制定。

只要符合这些强制性标准,供应商可以提供附加信息,例如其他语言的护理说明。

衣物和纺织品护理标识的强制性标准适用于

  • 服装
  • 家居纺织品
  • 布艺制品
  • 由纺织品制成的坯布
  • 塑料涂层织物
  • 麂皮皮革
  • 皮革
  • 毛皮

重要要求:

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供应商提供关于强制标准要求的一般了解。但是,供应商不能仅依靠此信息作为符合要求的完整指南。

强制标准提供过渡期来帮助供应商适应新要求。

过渡期:

从2023年9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供应商需继续提供英文护理标签(说明),但同时也可以提供护理符号。

从2024年3月5日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使用英文护理标签或护理符号二者同时提供护理说明。


澳大利亚召回总结(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在澳大利亚,如果消费品存在危险,它们会被召回,以确保消费者的安全。此外,这些召回信息也会被发布在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网站的召回和安全警报数据库上,该数据库每日更新。下面是从2023年9月1日到9月30日的召回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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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伤害危险 21
死亡风险 13
烧伤危险 9
窒息危险 6
吞噬风险 6
火灾危险 5
电击危险 4
割伤危险 4
*其他危险 7

*其他危害包括跌落危险、碰撞危险、暴露于燃烧烟气的风险和少于4次的爆炸危险。


产品类别 频率
工具和硬件 6
电器设备 5
体育用品/器材 4
玩具和儿童用品 2
家用电器 2
汽车零件 2
其他类别* 5

* 其他类别包括家庭用品、食品接触材料、织品/纺织品/服装/家居纺织品、鞋类和家具,其频率低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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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新闻

ASTM F2417标准规范已更新至2023版本,提升了蜡烛的防火安全性

ASTM F2417蜡烛火灾安全标准已于2023年8月23日升级至最新版。

该标准旨在确立蜡烛和蜡烛组合的基本安全标准,以提高普通蜡烛使用的安全性,减少火灾、人员死亡和伤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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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烛消防安全标准》ASTM F2417规范于2023年8月23日从2017版更新至2023版。该规范的目的是确立蜡烛和蜡烛组合件的基本安全标准,促进在日常蜡烛使用期间达到令人满意的安全水平,从而减少火灾、人员死亡和伤害的可能性。大部分测试与2017版标准一致,但增加了以下内容:

  • 增加蜡烛制作套装的定义
  • 为所有灌装蜡烛增加了灯芯迁移和灯芯倾斜的安全要求

美国召回概要(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在美国,当发现消费品存在危险时,它们将被召回,并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网站上的最近召回页面上公布。该页面每天更新。以下是从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的美国召回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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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伤害危险 6
火灾危险 4
死亡风险 4
碰撞危险 4
烧伤危险 3
割伤危险 3
食入危险 2
窒息危险 2
坠落危险 2
其他危险* 7

*其他风险包括接触燃烧烟气的风险、过敏风险、中毒危险、冲击危险、电击危险、健康风险危险以及少于3的铅中毒危险频率。


产品类别 频率
体育用品/器材 5
机械设备 4
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 3
家具 2
化学品 2
电器 2
工具和硬件 1
药业 1
珠宝 1
家用电器 1
户外生活用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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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回收总结(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在加拿大,当发现消费产品存在危险时,它们将被召回并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上的召回和安全警报数据库中发布,该数据库每天更新。以下是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加拿大的召回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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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伤害危险 6
进食危险 6
吞噬风险 6
微生物危险 6
化学危险 4
死亡风险 3
火灾危险 3
其他危险* 19

*其他危害包括烧伤危害、割伤危害、摔倒危害、健康风险危害、铅中毒危害、电击危害、安全风险危害、困顿危害、窒息危害、溺水危害、碰撞危害、窒息危害、缠绕危害、勒颈危害,出现频率少于3次。


产品类别 频率
食品 10
玩具和儿童用品 7
体育用品/器材 4
机械设备 3
化学品 2
其他类别* 9

*其他类别包括家庭用品、工具和硬件、电器、面料/纺织品/服装/家纺、文具、户外用品、食品接触材料、家具和珠宝,频率少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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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批准使用新物质和材料以确保食品的接触安全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第5号公告,批准若干物质和材料用于与食品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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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发布了2023年第5号公告,宣布了新的安全用于食品接触的物质和材料。该通知包括两种食品接触添加剂和一种食品接触树脂材料。

  1. 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新添加剂
物质 适用范围 要求
玻璃纤维
(CAS号:65997-17-3)
塑料: 聚醚醚酮(PEEK) 使用上限:30%
C.I. 颜料黑28
(CAS编号: 68186-91-4)
涂层材料 最大使用量:15%(干重),且必须符合GB 9685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附件A中列出的颜料纯度要求。锰含量应不超过100毫克/千克。铜和锰的特定迁移水平应符合GB 9685附件C的规定。这些限制条件应在标签上标注,且需遵守GB 4806.1《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要求。
  1. 一种全新的适用于食品接触的树脂材料和制品
樹脂 适用范围 要求
将1,4-丁二醇、1,6-双异氰酸己烷、1,3-二异氰酸甲基苯和己二酸与β-丙氨酸N-(2-氨基乙基)-单钠盐进行共聚

CAS号:141073-56-5
胶粘剂(间接接触食品)
  • 最大使用量:20克/平方米
  • 特定迁移限量:5毫克/千克(以1,4-丁二醇表示)
  • 特定迁移限量:ND(DL= 0.01毫克/千克,以异氰酸酯基表示)
  • 特定迁移限量:0.05毫克/千克(β-丙氨酸,N-(2-氨乙基)单钠盐)
  • 最大残留量:1毫克/千克(以异氰酸酯基表示)

自2023年8月发布起,此标准开始生效。


中国召回总结(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在中国,如果发现消费品存在危险隐患,将会被召回并发布在每日更新的SAMR不合格产品管理中心。以下是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的中国召回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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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安全风险危害 47
健康风险危害 27
火灾危险 22
电击危险 19
化学危险 12
伤害危险 11
微生物危险 7
窒息危害 7
跌落危害 6
勒颈危害 5
其他危险* 21

*其他危险包括过敏风险、崩溃危险、烧伤危险、切割危险、缠绕危险、爆炸危险、死亡风险、窒息危险和频率低于5的割伤危险。


产品类别 频率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居纺织品 18
家用电器 15
电器设备 11
食品接触材料 11
体育用品/器材 9
鞋类 8
文具 3
其他类别* 8

*其他产品类别包括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化学品、家具、防护设备和家庭用品,但频率小于3。


省份 频率
广东 25
安徽 13
山西 8
上海 8
重庆 7
江苏 7
四川 4
福建 4
湖南 3
其他省份* 4

*其他省份包括天津、北京和河南,其频率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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