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023 法规与监管回顾

北美新闻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批准了两项最终规则,禁止婴儿床围栏(16 CFR 1309)和禁止婴儿斜坡睡床(16 CFR 1310)

在2023年8月14日和16日,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根据2021年的《安全睡眠婴儿法案》,发布了禁止婴儿床围栏(16 CFR 1309)和禁止婴儿倾斜睡床(16 CFR 1310)的最终规则,生效日期分别为2023年9月13日和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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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8月14日和16日,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两项最终规则,以依法规范禁止婴儿床围栏和禁止婴儿倾斜睡床,依据的法案是2021年的《安全睡眠婴儿法案》(H.R. 3182,公法117-126)。

以下是与这两项规则相关的重要信息:

禁止婴儿床围栏(16 CFR 1309)
根据规则,婴儿床围栏的定义如下:
婴儿床围栏:
(1) 意指任何旨在覆盖婴儿床的侧面,以防止婴儿床上的任何人员因碰撞婴儿床的侧边而受伤,或者为了防止完全或部分地访问婴儿床侧边上的任何开口,以防止婴儿床上的任何人员的身体的任何部分被卡住;
(2) 包括带垫的婴儿床围栏、支撑和不支撑的乙烯基床围护栏以及垂直婴儿床栏板套; 和
(3) 不包括非带垫的网状婴儿床衬垫。

禁止的危险产品:
不论生产日期如何,任何婴儿床围栏都是《消费产品安全法》第8条下的被禁止的危险产品。

生效日期:
该规则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9月13日。

禁止婴儿倾斜睡床(16 CFR 1310)
根据规则,婴儿倾斜睡床的定义如下:
婴儿倾斜睡床意指带有倾斜睡眠表面,角度大于十度,旨在、宣传或设计为提供给一岁以下婴儿的睡眠住宿的产品。

禁止的危险产品:
不论生产日期如何,任何婴儿斜坡睡床都是《消费产品安全法》第8条下的被禁止的危险产品。

生效日期:
该规则的生效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

请注意,禁止婴儿倾斜睡床和婴儿床围栏已根据2021年的《安全睡眠婴儿法案》自2022年11月12日起生效。


美国: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关于16 CFR 1263《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和包含此类电池的消费品安全标准》的直接最终规则和最终规则

2023年9月21日,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及包含此类电池的消费品安全标准》的直接最终规则,编码为16 CFR 1263。根据规定,所有包含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必须符合ANSI/UL 4200A-2023。受到本直接最终规则性能和标签要求的消费品必须经过测试并获得符合直接最终规则的认证。

该直接最终规则自2023年10月23日生效,除非委员会在2023年10月5日之前收到重大不利意见。

同一天,委员会还单独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以建立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包装的标签要求,因为这些类型的产品不在UL 4200A-2023的范围内。

该规则自2024年9月21日生效。在2024年9月21日之后制造或进口的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包装必须符合此最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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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含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的强制性标准

2023年9月21日,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及包含此类电池的消费品安全标准》的直接最终规则(16 CFR 1263)。根据委员会的决定,最近进行了重大修订的自愿标准(ANSI/UL 4200A-2023《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产品安全标准》)符合Reese's法的要求,涉及带有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的性能和标签。

根据Reese's法,任何面向消费者使用的物品,无论电池是否由消费者替换,是否与产品预装,或是否单独销售,只要具有或需要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均被视为“包含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不受此规定影响的是符合ASTM F963《玩具安全标准》的面向14岁以下儿童的玩具,以及委员会已确定不构成吞食危险的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例如,氧锌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

该直接最终规则自2023年10月23日生效,除非委员会在2023年10月5日之前收到重大不利意见。

根据ANSI/UL 4200A-2023标准,以下是两个主要类别:

性能评估:
儿童在处理产品时不能轻易接触按钮/硬币电池。
ANSI/UL 4200A-2023规定,电池仓必须通过工具(如螺丝刀或硬币)或通过至少两个独立且同时的运动来访问。消费品还必须经过一系列性能评估,模拟了既定用途和非既定用途的合理情景。产品在不释放或暴露电池的情况下必须能够经受机械滥用测试。

标签:
此外,该标准规定,包含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的消费品必须带有适当的标签。标签旨在明确指出吞食电池的危险,建议消费者将新旧电池都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在吞食电池后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包装的标签要求
委员会还单独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以根据Reese's法建立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包装的标签要求,因为这些类型的产品不在UL 4200A-2023的范围内。

总的来说,警告声明必须在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包装的主要显示面板上,以英语标明,并符合指定的格式和字体大小要求,以便消费者轻松注意到并永久标明。

所需的警告声明旨在提醒消费者电池吞食的危险,建议消费者将新旧电池都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在吞食电池后立即寻求医疗帮助,并提供了有关治疗信息的热线电话。

标签还包括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声明,建议消费者将电池保存在原包装中,直到准备使用,并提供了正确处置电池的说明。

该规则自2024年9月21日生效。在2024年9月21日之后制造或进口的按钮电池或硬币电池包装必须符合此最终规则。


美国召回摘要(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在美国,当确定消费品存在危险时,它们将被召回并在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网站上的“最新召回”页面上公布,该页面每天更新。以下是从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的美国召回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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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火灾危险 7
烧伤危险 7
伤害危险 4
切割危险 4
摔倒危险 3
眼部刺激风险 3
化学危险 2
皮肤刺激风险 2
其他危险* 6

*其他危险包括暴露于燃烧烟气的风险、窒息危险、吞咽危险、被困危险、爆炸危险和勒颈危险,但发生频率低于2次。


产品类别 频率
家用电器 5
家具 3
家居用品 3
化学制品 3
电器设备 2
体育用品/器材 1
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1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 1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居纺织品 1
防护装备 1
工具和五金 1
户外生活用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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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召回摘要(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在加拿大,如果发现消费品存在危险,它们将被召回,并发布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上的“召回和安全警报数据库”中,该数据库每天都会更新。以下是从2023年8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的加拿大召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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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火灾危险 6
化学危险 5
烧伤危险 5
摔倒危险 3
切割危险 3
过敏风险 3
受伤危险 2
窒息危险 2
微生物危险 1
健康风险危险 1
死亡风险 1
冲击危险 1

产品类别 频率
食品 8
家用电器 3
个人护理/化妆品 2
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2
家居用品 2
家具 2
电器设备 2
珠宝 1
工具和五金 1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居纺织品 1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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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新闻

澳大利亚召回摘要(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在澳大利亚,如果在消费品中发现危险,这些产品将会被召回,并在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上的“召回和安全警报数据库”中发布,该数据库每天都会更新。以下是从2023年8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的澳大利亚召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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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死亡风险 10
烧伤危险 8
窒息危险 8
伤害危险 8
吞咽风险 4
窒息危险 3
火灾危险 3
电击危险 2
切割危险 1
碰撞危险 1

产品类别 频率
电器设备 6
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3
机械设备 3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居纺织品 2
汽车零部件 1
家用电器 1
家居用品 1
户外生活用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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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新闻

英国:英国宣布无限期延长CE标志的认可

2023 年 8 月 1 日,英国商业和贸易部宣布,在即将到来的 2024 年 12 月 18 项法规的最后期限之后无限期延长企业对 CE 标志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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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8 月 1 日,英国政府宣布无限期延长对在英国市场上投放的各种商品的 CE 标志的认可,超过即将到来的 2024 年 12 月截止日期。

  • 玩具
  • 烟花爆竹
  • 休闲艇和个人水上交通工具
  • 简单压力容器
  • 电磁兼容性
  • 非自动称量仪器
  • 测量仪器
  • 测量容器瓶
  • 电梯
  • 用于潜在爆炸性气氛的设备(ATEX)
  • 无线电设备
  • 压力设备
  • 个人防护装备(PPE)
  • 燃气器具
  • 机械设备
  • 用于户外使用的设备
  • 喷雾剂
  • 低压电器设备

欧盟:欧洲联盟发布了第17号修正案,涉及食品接触塑料法规。

在2023年8月11日,欧洲联盟发布了一项新的法规(EU)2023/1627,修改了《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No 10/2011》附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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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8月11日,欧洲联盟发布了《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No 10/2011》的第17次修正案(法规(EU)2023/1627)。这项新修正案将一种物质(双(2-乙基己基)环己烷-1,4-二羧酸酯(DEHCH))添加为授权的物质,可在与食品接触时,温度在室温或以下,并且食品在附件III的表2中分配了食品模拟物A(10%乙醇)或B(3%醋酸)时,以不超过25%质量/质量的比例在聚氯乙烯(PVC)中作为添加剂有意使用。

第17次修正案于2023年8月31日生效。


欧盟根据 POP 法规修正案调整对 PFHxS 和 PFHxS 相关化合物监管

欧盟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修正案规定现在包括PFHxS、其盐以及PFHxS相关化合物。这项新修正案于2023年8月2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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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8月8日,欧盟(EU)引入了法规(EU)2023/1608,修改了2019/1021号法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修正案规定,截至2023年6月的合并版本)附件I的A部分。此次修正包括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盐和PFHxS相关化合物,但对中间体使用或其他要求有一些例外情况。

下表提供了修正案在重要方面的摘要:

物质 范围 要求
PFHxS及其盐 物质、混合物或制品 ≤ 0.025毫克/千克
PFHxS相关化合物 ≤ 1毫克/千克
(所有PFHxS相关化合物的总和)
PFHxS、其盐和PFHxS相关化合物 用于制造其他灭火泡沫混合物的浓缩灭火泡沫混合物,将用于制造其他灭火泡沫混合物或已使用的 ≤ 0.1毫克/千克
(该要求将在最迟于2026年8月28日由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评估,以可能加强这一限制)

注意: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盐和PFHxS相关化合物" 意味着:

  • 全氟己烷磺酸,包括其任何支链异构体
  • 它的盐
  • PFHxS相关化合物,根据公约的目的,是指任何含有C6F13S-化学基团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并且会降解成PFHxS的物质。

法规(EU)2023/1608的生效日期是2023年8月28日。


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提案,旨在更新和废除现行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欧盟委员会已发布了一项草案法规,以取代现行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该草案目前正在接受评论,并将在欧盟理事会和议会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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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7月28日,欧洲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拟议的新欧盟玩具法规草案,作为取代现行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该提案旨在加强玩具安全,标题为“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玩具安全和废除2009/48/EC指令的法规草案”

现在可以针对这一草案提供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通过题为“保护儿童免受有害玩具的危害,加强单一市场——修订玩具安全指令”的网站进行。欢迎所有人分享对草案的意见。在反馈期结束后,欧盟理事会和议会将进一步讨论并批准草案。(草案在过程中可能会进一步修改。)

与现行的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相比,这份草案文件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 1) 要求将在一项法规中详细列出,这意味着欧盟成员国不再需要将这些要求转化为自己的本地法规。
  • 2) "数字产品护照"的概念包括与物品合规性相关的重要细节,类似于合格性声明中的信息。这个“护照”将替代合格性声明。为确保其可访问性,它将通过数据源提供,最好位于玩具上或附在玩具上的标签上。对于小型玩具,它可能可见于产品包装上。数字产品护照已经在生态设计法规中推荐,该法规规定了可持续性断言的标准。尽管如此,这是首次引入这一概念以涵盖玩具的安全和合规信息。欧盟委员会将建立一个中央数据库,其中保存了护照信息。
  • 3) 玩具不仅应对儿童的身体健康安全,还应对其心理健康和认知发展安全,因为它们可能对心理健康构成风险
  • 4) 提出更严格的化学要求,如下所示。
    • - 提议有限的例外情况,将当前对致癌、致突变和致生殖毒性化学品(CMR)的广泛禁令扩展到包括其他被分类为内分泌干扰物、呼吸道致敏物或特定器官毒性物质的有害物质。
    • - 该法规将允许改变化学物质的限值,这对于所有类型的玩具都可能相关,而不仅仅是按照当前指令规定的适用于36个月以下儿童的玩具。
    • - 亚硝胺和可亚硝化物质的限值进一步降低。
    • - 需要进行化学安全评估,以评估与玩具中各种化学物质的集体暴露有关的额外风险。
  • 5) 可以用象形文字代替书面警告,不再需要翻译成各种欧盟语言。
  • 6) 制造商应收集并分析消费者投诉
  • 7) 在本法规生效之日起30个月后的次月的第一天之前,依照2009/48/EC指令符合市场准入的玩具,可以继续在市场上提供,直到本法规生效之日起42个月后的次月的第一天为止(宽限期)

在欧盟内制造和供应玩具的企业将需要密切关注玩具安全法规的任何变化,以根据需要调整其实践,以确保其产品符合法规。


欧洲联盟发布了新的电池法规,旨在建立电池和废旧电池的管理和处理规则和指南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23年7月12日颁布的法规(EU)2023/1542,涉及电池和废旧电池问题。该法规修正了2008/98/EC指令和2019/1020号法规,并废除了2006/66/EC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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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2日,有关电池和废旧电池的法案(EU)2023/1542由共同立法者签署,并于2023年7月28日在官方期刊上公布。这项法规将有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效率,修正了2008/98/EC指令(关于废物)和2019/1020号法规(关于市场监管和产品合规性),并废除了2006/66/EC指令(关于电池和蓄电池)。

以下是新公布的法规中的一些关键要点:

  1. 扩大适用范围和类别:该法规扩大了电池的适用范围,并引入了五个类别:便携电池、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SLI)电池、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
  2. 有害物质的限制:该法规继续限制电池中汞和镉的使用。它还引入了对便携电池中铅的限制,对每种物质都规定了特定的重量限制。
  3. 碳足迹声明:电动汽车电池、LMT电池和某些可充电工业电池需要提供碳足迹声明。声明的信息要求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严格。
  4. 再生内容的记录:某些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其中含有钴、铅、锂或镍的电池需要记录这些金属通过再生回收的百分比。
  5. 性能和耐久性要求:一般用途的电池(不包括按钮电池)、可充电工业电池、LMT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必须满足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参数的最低值要求。
  6. 可拆卸性和可更换性:便携电池和LMT电池必须易于拆卸和更换。
  7. 静态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要求:静态电池储能系统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且文件应提供合规性的证明。
  8. 标签和标记:电池需要携带包含一般信息的标签,而从某个日期开始,它们还必须带有QR码。此外,LMT电池、容量大于2千瓦时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必须具有电子记录或“电池护照”。
  9. 电池管理系统:静态电池储能系统、LMT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健康状态和预期寿命信息必须存在于电池管理系统中。
  10. CE标志:电池需要携带CE标志,经济运营者的合规评估程序和义务得到了详细规定。
  11. 电池注册和收集目标:生产者需要注册电池,便携电池和LMT电池的强制收集目标将逐步提高。该法规还引入了电池中某些原材料的收集目标。

欧盟对化妆品法规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处理香精过敏原问题

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7月26日发布了法规(EU)2023/1545,该法规修改了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的附件III。这一修正涉及香精过敏原在化妆品产品中的强制个别标签要求,引入了新的物质,并更新了已经列出的特定香精过敏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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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通过于2023年7月26日发布的法规(EU)2023/1545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的附件III进行了修订。此次更新的目的是加强化妆品产品中香精过敏原的个别标签要求,包括引入新的物质并修订现有香精过敏原的限制。

在过去,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要求在化妆品产品成分清单中披露24种香精过敏原,需要进行个别标签。在委员会要求更新个别标签香精过敏原清单后,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进行了彻底的审查。2022年9月15日,欧盟通过了一项草案委员会法规,引入了56种在化妆品中新发现的香精过敏原,该草案已通报给世界贸易组织。SCCS就该草案法规提供了其意见(SCCS/1459/11)。2023年7月26日,委员会发布了化妆品法规的新修正案,其中包括45个新条目,修订了17个现有条目,并从附件中删除了10个条目。

总共确定了80种过敏成分和成分组,现在必须在化妆品上标明。这些成分,无论是合成香料还是天然精油,必须在产品包装或容器上列出,并附有“parfum”或“aroma”的术语,具体取决于它们的浓度水平,例如:

  • - 在冲洗型化妆品中至少为0.01%(例如肥皂、沐浴露、洗发水)
  • - 在留在皮肤上的化妆品中至少为0.001%(例如面霜、乳液、爽肤水)

此外,根据通用成分词汇表的最新版本对17个条目进行了修订,添加了同分异构体,并修订了相应的化学文摘服务(CAS)和欧洲委员会(EC)编号。

经济运营者需要调整产品配方和容器,以符合新规则,并确保市场上只有符合更新要求的化妆品。从2023年8月16日开始,法规(EU)2023/1545生效,并将在所有成员国中统一应用。对产品配方、容器、产品撤回和新标签的调整可能涉及重大变化。因此,新产品的合规过渡期将于2026年7月31日到期,而现有产品的合规过渡期将于2028年7月31日到期。


欧洲召回摘要(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在欧洲,一旦发现非食品消费品存在危险,这些产品将被召回并发布在安全门系统中,该系统每周会更新。以下是从2023年8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的欧洲召回情况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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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化学危险 185
伤害危险 53
勒颈危险 24
窒息危险 20
电击危险 8
烧伤危险 7
环境危险 6
火灾危险 5
微生物危险 3
其他危险* 10

*其他危险包括损害视力、健康风险危险、窒息危险、溺水危险、切割危险和损害听力,但发生频率低于3次。


产品类别 频率
个人护理/化妆品 148
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 32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居纺织品 29
化学制品 20
珠宝 11
电器设备 8
防护装备 7
机械设备 7
家用电器 6
户外生活用品 6
其他类别* 12

*其他类别包括体育用品/器材、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鞋类、家居用品、配饰、汽车零部件、工具和五金、家具和文具,但发生频率低于6次。


通知国家 频率
意大利 108
匈牙利 54
波兰 23
立陶宛 15
法国 14
德国 12
荷兰 7
塞浦路斯 7
爱尔兰 7
捷克 7
冰岛 7
其他国家* 25

*其他国家包括奥地利、保加利亚、瑞典、芬兰、拉脱维亚、葡萄牙、丹麦、挪威和斯洛伐克,但发生频率低于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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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

中国发布了更新后的针织内衣产品标准GB/T 8878-2023

中国国家标准GB/T 8878-2023《针织内衣》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新标准将取代GB/T 8878-2014《棉针织内衣》。标准的名称已经更改,并且适用范围已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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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标准《针织内衣》GB/T 8878-2023将替代GB/T 8878-2014《棉针织内衣》。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已扩大,标准名称也从“棉针织内衣”更改为“针织内衣”。

GB/T 8878-2023标准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针织内衣,但不适用于36个月以上婴儿的针织内衣。它规定了针织内衣的尺寸、要求、测试、取样规则、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存储。

主要测试内容:
GB/T 8878-2023标准包括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偶氮染料、气味、爆裂起球抗阻力、尺寸稳定性、耐洗涤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和耐汗水色牢度等内容。此外,还有洗涤后外观的规定。3-14岁儿童的针织内衣还必须符合婴幼儿纺织品GB 31701的要求。

GB/T 8878-2023的主要技术变化:
与GB/T 8878-2014相比,GB/T 8878-2023经历了多项修改,包括:

新增内容:

  • 背心测量位置示意图
  • 自然色或漂白产品不再需要测试色牢度
  • 基于缝合工艺缺陷外观的缺陷等级要求
  • 超大胶系统的标签规则
  • 起球、洗涤后外观测试方法
  • 起球和洗涤污染的细化要求
  • 服装的主次要组件要求、纯色产品的偏斜度、起球、洗涤污染、洗涤后外观等要求

修改内容:

  • 适用范围
  • 对称部分尺寸偏差容忍度和尺寸差异容忍度的一些要求
  • 爆裂强度和尺寸稳定性的要求
  • 尺寸稳定性、色差要求(合格等级)
  • 洗涤后尺寸变化和外观质量的测试条件

删除内容:

  • 删除了“缝纫要求”

GB/T 8878-2023的实施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


中国召回摘要(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在中国,一旦发现消费品存在安全隐患,它们将被召回,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合格产品管理中心进行发布,该中心每天都会进行更新。以下是从2023年8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召回情况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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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频率
安全风险危险 64
火灾危险 23
电击危险 8
爆炸危险 6
化学危险 4
摔倒危险 4
切割危险 4
微生物危险 4
烧伤危险 4
健康风险危险 3
其他危险* 11

*其他危险包括窒息危险、缠绕危险、割伤危险、勒颈危险、压碎危险、碰撞危险、吞咽风险和铅中毒危险,但发生频率低于3次。


产品类别 频率
体育用品/器材 42
家居用品 11
面料/纺织品/服装/家居纺织品 7
家用电器 7
食品接触材料 4
机械设备 4
防护装备 3
文具 3
鞋类 3
其他类别* 6

*其他类别包括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及配件、家具和化学制品,但发生频率低于3次。


省份 频率
浙江 28
安徽 16
河南 12
江苏 7
湖南 7
天津 5
重庆 4
内蒙古 4
福建 3
上海 2
吉林 1
山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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