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州长于2021年12月31日批准了《家庭和消防员保护法》,作为对《环境保护法》第37条的修订。
2022年1月24日,纽约州根据 S7737号法案(A8723),进一步修订了该法律。
纽约州州长于2021年12月31日批准了《家庭和消防员保护法》,作为对《环境保护法》第37条的修订,其中增加了第十编,对软垫家具、床垫和电子设备外壳中的阻燃剂进行监管。
2022年1月24日,纽约州根据S7737号法案(A8723)对该法律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处变更:
下表总结了相关要求:
物质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 |
卤化阻燃剂、有机磷阻燃剂、有机氮阻燃剂或纳米级阻燃剂 (受管控的阻燃化学品) |
家具和床垫^ | 如果产品中含有受管控的阻燃化学品,无论是单独或组合使用,只要达到或超过DEC规定的含量水平,就会被禁止销售或要约出售。故意添加此类化学品同样依此处理 | 2024年12月1日 |
家具^ | 定制家具商在修理、重新装潢、重新包面、修复或翻新软垫家具或重新包面家具时,不得使用含有任何受管控的阻燃化学品(单独或组合使用)且含量达到或超过美国环保部(DEC)规定水平的替换部件,或有意添加此类化学品 | 2025年12月1日 | |
有机卤素阻燃剂 | 此等电子显示屏的外壳或支架* | 应提交年度报告,注明所有使用的阻燃剂;否则不得出售 | 2022年12月31日 |
如果产品中含有受管控的阻燃化学品,无论是单独或组合使用,只要达到或超过DEC规定的含量水平,就会被禁止销售或要约出售。故意添加此类化学品同样依此处理 | 2024年12月1日 |
注意:
^ 以下是豁免情况:
*以下是豁免情况:
2022年1月1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一份法规拟定通知,提出制定磁铁安全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含有一个或多个非固定或可分离磁铁的消费品。
该文件目前正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
2022年1月10日发布的磁铁安全标准拟定法规将适用于设计、销售或预期用于娱乐、珠宝首饰(包括儿童珠宝首饰)、精神刺激、缓解压力或同时用于其中多个目的,并含有一个或多个松散非固定或可分离磁铁的消费品。
受CPSC强制性玩具标准(如ASTM F963)约束的玩具不受拟定法规的管控,因为强制性玩具标准所包含的要求针对的是与儿童玩具相关的磁铁摄入隐患。
拟议的测试要求:在受拟定法规管控的产品中,每一块非固定或可分离的磁铁如果能够整个放入CPSC规定的小零件量筒,则要求其磁通指数小于50kG2mm2。
该文件目前正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
2021年8月6日,俄勒冈州政府签发了《回收利用现代化法》(参议院法案582)。
新法律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回收利用计划将于2025年7月开始变更。
2021年8月6日颁布的《回收利用现代化法》,即参议院法案582(SB 582),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新法律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回收利用计划将于2025年7月开始变更。
2021年7月19日,缅因州签发了《包装生产商延伸责任法案》,即第LD 1541号法律。LD 1541是一项支持和改进城市回收利用计划并节省纳税人资金的法案。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包装生产商延伸责任法》要求在该州销售的包装商品的生产商为维护和扩大城市回收利用计划提供资金,缅因州环境保护部(DEP)将在2023年底前制定实施计划。
缅因州环境保护部将与管理组织(SO)合作,为全州各市镇开展回收利用服务提供资金和协助。
生产商将需要向SO申报与销往缅因州的产品有关的包装情况,并向包装管理基金会支付费用。低产量生产商,即每年向缅因州发运少于15吨包装物的生产商,将可以选择简单申报,并支付固定费用,每吨包装材料不超过500美元。与该法案相关的细则将确定一个流程,任何无法提供必需申报信息的生产商可以据此估计其缴费额。
该法案不会指定生产商可使用的包装选项,也不会禁止使用任何类型的包装材料或设计。生产商可以用符合产品需求的方式来包装其产品,以符合其他监管要求。由于毒性或固有可回收性欠佳等原因,某些包装材料可能需要向包装管理基金会支付比其他材料更高的费用。
在美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网站上的CPSC近期产品召回中(每日更新)。下面汇总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美国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隐患 | 出现次数 |
化学品隐患 | 2 |
卡压隐患 | 3 |
跌落隐患 | 1 |
受伤隐患 | 3 |
灼伤隐患 | 3 |
呛噎隐患 | 1 |
中毒隐患 | 1 |
火灾隐患 | 2 |
产品类别 | 出现次数 |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 4 |
玩具和儿童用品 | 2 |
电器 | 3 |
体育用品/器材 | 2 |
医药 | 1 |
家用电器 | 1 |
工具及五金件 | 1 |
家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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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加拿大政府在《加拿大宪报》第52期第155卷第一部公布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用法规》草案,禁止某些一次性塑料制品。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2021年12月25日,加拿大在《加拿大宪报》第52期第155卷第一部分公布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用法规》草案,禁止某些一次性塑料制品。公众意见咨询将持续到2022年3月5日。
该法规草案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以下六类一次性塑料制品(SUP):
对SUP的禁令将不适用于:
禁止制造和进口所有SUP以及销售吸管的禁令将在法规草案登记日一年后生效。
除吸管外,禁止销售所有SUP的禁令将在法规草案登记日两年后生效。
在加拿大,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加拿大卫生部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下面汇总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加拿大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隐患 | 出现次数 |
微生物隐患 | 13 |
灼伤隐患 | 2 |
火灾隐患 | 2 |
受伤隐患 | 2 |
缠结隐患 | 2 |
勒颈隐患 | 1 |
呛噎隐患 | 1 |
中毒隐患 | 1 |
过敏风险 | 3 |
产品类别 | 出现次数 |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 1 |
食品 | 16 |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和配件 | 1 |
汽车部件 | 1 |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 4 |
玩具和儿童用品 | 1 |
工具及五金件 | 1 |
体育用品/器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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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1日,第2号EC型式认证协议《含水介质玩具的微生物安全》更新为第4版。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第2号协议:含水介质玩具的微生物安全(第4版)旨在规定含水介质玩具的微生物要求,这里的水介质包括液体漆、泡沫溶液、墨水等。第4版更新将参数“肠杆菌科”改为“耐胆盐革兰氏阴性菌”。肠杆菌科属于“耐胆盐革兰氏阴性菌”群组,但该群组中还包括其他一些细菌。
2022年1月17日,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进行了更新,新版包含223个条目。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2022年1月17日,又有四种化学品添加到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中,该清单的总条目数达到223项。
下表列出了新加入候选清单的四种化学品的可能用途和相关补充信息。
物质名称 | CAS编号 | 纳入原因 | 可能用途 |
(±)-1,7,7-三甲基-3-[(4-甲基苯基)亚甲基]双环[2.2.1]庚-2-酮,包括任何单独的同分异构体和/或多个同分异构体的组合(4-MBC) | -- | 内分泌干扰特性 | 化妆品 |
6,6'-二叔丁基-2,2'-亚甲基对甲酚 | 119-47-1 | 生殖毒性 | 橡胶、润滑剂、胶粘剂、墨水、燃料 |
三(2-甲氧基乙氧基)乙烯基硅烷 | 1067-53-4 | 生殖毒性 | 橡胶、塑料、密封剂 |
S-(三环(5.2.1.02,6)癸-3-烯-8(或9)-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O-(异丙基或异丁基或2-乙基己基)二硫代磷酸酯 | 255881-94-8 | 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 | 润滑剂、润滑脂 |
2021年12月31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公布了两项新的户外蜡烛欧洲标准(EN 17616:2021和EN 17617:2021)。
这些标准将在2022年6月前实施。
制定《户外蜡烛标准》的相关背景:
蜡烛几千年前就创造了出来,主要是用作一种光源。在漫长的历史中,人们一直在不断努力提高蜡烛的质量并提高其使用安全性。蜡烛不安全和/或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因此消费者非常关注这些问题。
用浸有燃料的材料(如纸、纸板或织物)包裹的烛台、烛台上的油灯以及专门用于保护葡萄园或果园免受冻害的产品,均不在新欧洲户外蜡烛标准(EN 17616:2021和EN 17617:2021)的适用范围内。
EN17616:2021规定了户外燃烧蜡烛的防火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包括针对以下产品的安全要求:
EN17617:2021规定了户外燃烧蜡烛的安全信息要求,包括消费者展示安全信息的方法以及使用的符号。
新欧洲户外蜡烛标准(EN 17616:2021和EN 17617:2021)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公布,并将于2022年6月实施。
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第2014/35/EU号指令第12条,符合协调标准或其部分内容且其参考文献已在欧盟官方公报或其某个部分中公布的电气设备,推定为符合该指令第3条中提到的安全目标。该指令第3条中提到并在该指令附录I中列出的安全目标由这些协调标准或其中的部分内容定义。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基于根据低压设备指令2014/35/EU、欧盟决议2019/1956 - 修正案以及欧盟决议2021/2273制定的电气设备协调标准,推定符合该指令第3条中提到的安全目标。另外:
第1条 - 执行欧盟决议2019/1956的附录I已根据该决议的附录I进行修订。
第2条 - 执行欧盟决议2019/1956的附录II已根据该决议的附录II进行修订。
因此,必须撤销以下对协调标准的引用,以及对欧盟官方公报中所公布已修订或已更正标准的任何引用:
EN 60335-2-43:2003;EN 60320-2-4:2006;EN 60598-2-23:1996;EN 60947-3:2009;EN 60947-4-1:2010;EN 62040-1:2008;EN 60838-1:2004;EN 60335-2-21:2003;EN 60670-1:2005;EN 60947-5-8:2006;EN 60974-11:2010;EN 60974-13:2011;EN 60825-1:2014;EN 61800-5-1:2007;EN 62477-1:2012;EN 60335-2-73:2003;EN 61995-1:2008;EN 62423:2012;EN 60400:2017。
同时,必须撤销对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协调标准EN 60335-1:2012、EN 60335-2-5:2015和EN 60335-2-17:2013的引用,以及对其修订或纠正标准的引用。
为了让制造商有足够的时间为应用协调标准做准备,上述标准的停用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请参考附录II。
在欧洲,一旦发现非食品类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Safety Gate系统中(每周更新)。下面汇总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欧洲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隐患 | 出现次数 |
化学品隐患 | 69 |
电击隐患 | 18 |
受伤隐患 | 27 |
呛噎隐患 | 42 |
环境隐患 | 25 |
听力损伤 | 9 |
窒息隐患 | 14 |
健康风险隐患 | 9 |
灼伤隐患 | 9 |
其他隐患* | 23 |
*其他隐患包括辐射隐患、微生物隐患、卡压隐患、窒息隐患、视力损害、割伤隐患、勒颈隐患和火灾隐患,且出现次数低于8次。
产品类别 | 出现次数 |
化学品 | 21 |
配件 | 7 |
玩具和儿童用品 | 75 |
电器 | 21 |
机械 | 7 |
工具及五金件 | 7 |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 14 |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 6 |
计算机/音频/视频/其他电子产品和配件 | 6 |
其他类别* | 24 |
*其他类别包括体育用品/器材、汽车部件、珠宝、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鞋类、户外生活用品和防护设备,且出现次数低于6次。
通报国家/地区 | 出现次数 |
瑞典 | 22 |
法国 | 18 |
挪威 | 21 |
克罗地亚 | 7 |
波兰 | 16 |
荷兰 | 8 |
卢森堡 | 10 |
保加利亚 | 13 |
马耳他 | 26 |
匈牙利 | 16 |
其他国家/地区* | 31 |
*其他国家/地区包括比利时、拉脱维亚、德国、芬兰、立陶宛、爱尔兰、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奥地利和斯洛伐克,且出现次数低于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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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亚,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上的产品召回和安全警示数据库中(每日更新)。下面汇总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澳大利亚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隐患 | 出现次数 |
过敏风险 | 3 |
微生物隐患 | 3 |
呛噎隐患 | 8 |
窒息隐患 | 7 |
健康风险隐患 | 2 |
淹溺隐患 | 1 |
火灾隐患 | 2 |
受伤隐患 | 1 |
灼伤隐患 | 1 |
电击隐患 | 2 |
勒颈隐患 | 1 |
产品类别 | 出现次数 |
食品 | 5 |
玩具和儿童用品 | 7 |
防护装备 | 1 |
身体护理/美容护肤 | 1 |
医药 | 2 |
体育用品/器材 | 2 |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 2 |
电器 | 2 |
家用电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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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1日起,中国开始强制执行针对太阳镜和太阳镜片的国家标准GB 39552.1。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GB 39552.1-2020是针对太阳镜和太阳镜片的中国官方标准。该标准于2020年11月17日发布,取代了行业标准QB 2457-1999。该官方强制性标准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与此同时,QB 2457被撤销。
该标准参照ISO 12312.1-2013《眼睛和脸部防护 – 太阳镜和相关眼镜 – 第1部分:太阳镜的一般用途》起草而成,并纳入了一些对技术要求的修改,以建立一个更适合在中国市场实施的标准。
GB 39552.1保留了一些与ISO 12312.1中所列测试项目相似的测试项目,例如:
GB 39552.1中有几个测试项目的要求在技术方面与ISO 12312.1不同,例如:
如需详细信息,可参考GB 39552.1-2020了解测试要求,参考GB/T 39552.2-2020获取相应的测试方法。
2021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更新后的布面童胶鞋产品标准GB/T 25036-2021,该标准将于2022年5月1日起生效。
GB/T 25036-2021取代了之前的GB 25036-2010标准,但现在是推荐性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
新标准《布面童胶鞋产品标准》GB/T 25036-2021适用于婴幼儿鞋类,这些鞋类产品的鞋底以橡胶或其他类似的弹性材料为主要材料,鞋面以纺织品和其他合成或天然材料为主要材料。
与GB 25036-2010相比,GB/T 25036-2021包含若干技术修订。
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变更:
该标准的新增内容包括:
从该标准中删除的内容包括:
GB/T 25036-2021于2021年10月11日发布,现已成为强制性标准,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生效。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床上用品的国家产品标准GB/T 22796-2021,该标准于2022年2月1日生效,并已列入中国关于2021年获批国家标准的第12号公告。
这一新标准取代了先前的五个相关标准,即:
更新的中国床上用品产品标准GB/T 22796-2021适用于由纺织品外壳和纺织品衬里制成的床上用品,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絮状填充物。类似的床上用品也可以使用该标准。但应注意,该标准不适用于用羽绒和羽毛或丝绸填充的床上用品,也不适用于供36个月或以下婴儿使用的床上用品。
产品质量要求可以指基本要求、内部质量、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
对于基本要求,产品必须符合GB 18401的要求,该标准规范了所有在中国生产或出口到中国的纺织产品的一般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拟供3岁到14岁(含)儿童使用的床上用品也必须符合GB 31701中关于儿童纺织产品的要求。用于填充的填充纤维还必须符合GB 18383中的要求,该标准涵盖了含填充材料产品的一般技术要求。
对于内部质量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纤维含量、破裂力、破裂强度、尺寸变化、色牢度等。不同的产品会有不同的质量要求(参考GB/T 22796-2021,表1)。
工艺和外观质量要求参照GB/T 22796-2021中的第4.6-4.9款。
GB/T 22796内的修订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GB/T 22796-2021已于2022年2月1日生效。
在中国,一旦发现消费品有任何隐患,该等产品将召回并且相关信息将发布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每日更新)。下面汇总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中国产品召回的相关信息:
查看详情 阅读更多隐患 | 出现次数 |
灼伤隐患 | 4 |
窒息隐患 | 8 |
勒颈隐患 | 3 |
健康风险隐患 | 8 |
安全风险隐患 | 13 |
火灾隐患 | 5 |
呛噎隐患 | 2 |
电击隐患 | 6 |
跌落隐患 | 1 |
受伤隐患 | 2 |
缠结隐患 | 1 |
产品类别 | 出现次数 |
食品接触材料 | 6 |
布料/纺织/服装/家纺 | 7 |
电器 | 5 |
玩具和儿童用品 | 11 |
家用电器 | 5 |
防护装备 | 1 |
工具及五金件 | 1 |
文具 | 1 |
化学品 | 3 |
鞋类 | 1 |
省市 | 出现次数 |
新疆 | 3 |
上海 | 1 |
江苏 | 10 |
河北 | 14 |
广东 | 1 |
湖南 | 3 |
北京 | 4 |
山东 | 2 |
四川 | 2 |
内蒙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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